“關於棉花的投機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例了,這方麵的投機活動越出了一切合理範圍。絲、羊毛和某些其他商品,以供求的相對情況而論,某些價格提升現象未嚐沒有理由,但也成為投機對象,其上漲程度雖然不至於象棉花那樣顯著,但經事實證明,也遠遠越出了合理範圍。
“至少就被卷入上述投機活動的那部分民眾說,他們於1824年下半年和1825年最初三四個月間所表現的那種極端愚昧和對商業推理上最起碼的常規全然置之不顧的情況,是1720泡沫年以來所不曾有過的。
“對於價格上漲的投機預測,這時已不隻是限於其漲價的理由哪怕是極其微弱的一些商品,已經推廣到其他一些商品,這類商品在數量上不但不缺乏,而且實際上是有餘的。例如咖啡,其存量比前幾年的平均存量有所增加,而價格則上漲了百分之七十到八十。調味品的價格在某些情況下上漲了一倍到兩倍,其間並沒有絲毫理由,經營者對於其有關供銷的任何情況也一無所知。
“總之,這時簡直沒有一種商品不在漲價之列。因為,這已成為投機家或代理人的慣例,他們所注意的隻是抬高價格並使高價保持不墜,他們仔細觀察著一般價格趨勢,目的是在於發現還沒有漲價的任何商品,以便把它變成預期中的需求的對象。
“假如有這麼一個人,不為時下流行的錯覺所迷惑,敢於向人詢問,某一商品究竟為了什麼理由要漲價,得到的回答大都是,‘一切別的商品都漲價了,因此它也應當漲價。’”
有多種商品的供給須取決於我國與外國關係的是否友好,須取決於那些國家以及我國的商業法規和財政法規,還有一些種類更多的商品,其供給不但須取決於上述情況,而且須取決於年歲的豐歉;足以影響需求的,不僅是供給的現有阻力或預期阻力,還往往有投機風氣,而投機活動是和一個賭徒猜單雙時一樣地盲目的。如果考慮到這些問題,這就很明顯,一切商品的一般價值,即各個商品與任一其他商品的某一定量的交換量,決不會整天保持不變。一個商業國家的作為交換對象的無數種類的商品中,每天必然有一種或多種商品的需求或供給會發生變化。有了變化的那種商品的某一定量,與一切其他商品交換時,所能換得的數量勢必有所增減。因此,一切其他商品的價值,以上述前一種商品估計,都要發生變化。停在港口的許多船隻,隻要其中的一隻距離燈塔比前近了些或遠了些,就不能說燈塔仍然與所有的船隻保持著與前相同的距離;正同這個情形一樣,任一商品的價值,當任一其他商品的價值有了變化時,要完全保持不變是不可能的。
決定價值穩定的是什麼?但是,也許有人要問,當我們說某一商品的價值在某一時期保持穩定時,這句話的含義是什麼?
要答複這個問題,就必須提到決定價值的內在原因或外在原因有了變化時對商品價值所發生的各種不同的影響。如果使一種商品具有效用並使其供給有定限的那類原因、也就是我們所謂商品價值的內在原因有了變化,則其價值的上升或下降是普遍性的。該種商品的某一定量,與其價值沒有發生在同時期、同方向和同程度上的變化的——這樣的巧合是很少見的——任一其他商品交換時,所換得的數量將增加或減少。一切共他商品的價值,以該種商品估計時,都將上升或下降,但不是普遍地上升或下降。
如果一種商品價值的波動,是由於其價值的我們所謂外在原因有了變化,也就是說,是由於其他商品的需求或供給有了變化,那就和一切其他機會的多方麵的配合一樣,波動會有相互抵消的傾向。這時這一商品的某一定量仍然保有同樣的效用,使其供給有定限的仍然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雖然與各個種類的商品交換時,換得的數量有了增減,但一般說來,與大多數普通商品進行交換時,所換得的仍然是與以前相同的平均量;它在一個方麵的所得或所失會與在別的方麵的所失或所得相抵。因此可以說它的價值依然保持穩定,這並沒有什麼不恰當。但是,一種商品,如果由於其效用或其供給的阻力有了變化而使其價值上升或下降,那就在事實上全然不能獲得補償;隻是就那些其效用或其供給也有了同時期和同方向的變化的商品說來,它才會獲得補償。然而,發生同樣而方向相反的變化的那些商品,為數勢必也同樣地繁多,因此,它實際上是沒有補償的。因此,凡是極容易發生這類變化的商品,應當說,其價值是不穩定的。
我們也許還得解釋一下另一種時常聽到的說法:認為曾經看到,在某些時期,一切商品的價值會都有所上升或都有所下降。照字麵講,這個說法在措辭上是有矛盾的;因為不可能使一切商品都換得較多或較少的其他商品數量。說這樣話的人如果有任何用意,他必然在無形中將某一商品除外,然後在那一被除外的商品的依據下,衡量一切其他商品的上升或下降。一般說來,這一被除外的商品是貨幣或勞動。
英國從十六世紀以來,用勞動來估計一切商品——包括貨幣——時,共價值都有所下降。我們簡直找不出一種商品,其某一定量可以購得的勞動量,不是比伊麗莎白時代的末期所能購得的量有所減少的。如果用貨幣估計,則英國於最近一次戰爭結束以後,差不多一切商品——包括勞動——的價值都是下降的。
關於價值問題最後要提到的一點是,除了極少數例外,價值是有嚴格的地域性的。在紐卡斯爾(Newcastle)附近礦井底層的一噸煤,大約值二先令六便士,到了礦口也許要值五先令,運出十英裏就要值到七先令,運到赫爾(Hull)就值十先令。當一船煤塊運到了倫敦橋下時,其每噸價值很少會在十六先令之下。格羅弗諾(Grosvenor)廣場的居民如果能按二十五先令一噸的價格買到煤,就會感到欣幸。在物質上雖然是同樣的一噸煤,但是就經濟意義說,必須把礦底的煤和礦口的煤,把在赫爾的煤和在格羅弗諾廣場的煤看成不同的商品。在其進程中的每個不同的階段,使其供給有定限的是不同的阻力,因此可以按不同的比例交換不同的事物。假如今天在級卡斯爾一噸高級小麥可以換取高級煤二十噸,那末在倫敦西頭,同樣的煤四噸也許就可以換取同樣的小麥一噸。在奧德薩(Odessa),也許兩者可以等量交換。
因此,當我們提到一種商品的價值時,必須說明這一商品的所在地和用以計量其價值的那種商品的所在地。我們在多數情況下看到的是,各種商品的使用地點與其產區的接近程度是其價值的主要構成因素之一。遠距離商品的買主不得不加以考慮的是:將商品運到消費地區所需要的勞動,必須預忖的勞動報酬所涉及的時間,賦稅,以及在運送中要遭受的傷害或損失的風險。還不止是這些。買主還得考慮到商品的質量也許會與導使他購買的那些說明或樣品不符的風險。一粒金鋼鑽從愛丁堡運到倫敦所涉及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是很細微的;但其價值在很大程度上須取決於其式樣和光彩,而作為一個買主,關於這類特性如果不能讓他親自鑒定是很難使他滿意的,因此在愛丁堡的金鋼鑽就很難在倫敦獲得公道的價格。另一方麵,某一煤礦所產的煤的某一定量,雖然其質量一般是明確的,但是把它從紐卡斯爾運到格羅弗諾廣場時所必然要涉及的費用、時間上的損失、風險和賦稅竟是那樣地大,當一噸煤運到目的地之後,其價值幾乎要達到在產地的價值的五倍。
對財富定義的反對意見的商討
在我們的定義下,財富所包括的是一切有價值的事物,也就是可以購買或租借的事物,也隻包括這些事物。我們認為,這個定義與任何經濟學家——教長懷特利(Whately)除外——所采取的,都不完全一致。
主要的差別是:有些作家使用財富這個詞時,其含義以所謂物質產品為限;有些則把它說成是由人類勞動得來的或生產的那些事物;有些則反對將價值概念成交換概念納入財富的定義。
關於應占將所謂非物質事物看成財富的項目這一問題,當於討論生產時考慮。
有些作率——例如穆勒先生、麥克庫洛赫先生、托倫斯(Torrens)上校、馬爾薩斯先生和弗洛勒斯一埃斯特拉達(Flores-Estrada)先生——明顯地或隱含地認為,財富這個詞所指的隻是其生產或占有要花費人力的那些事物,他們似乎認為在這樣限製下的定義所包括的是可以正式稱作財富的一切事物。還有些作家——李嘉圖先生即其中之一——則認為在這個詞的範圍以內還含有不是由人力取得的一些事物;但是由於這類事物為數既不多,且無關緊要,盡可略而不論,如果把不是出於勞動的結果的那些事物也包括在內,就不免要損及這門科學的勻調。
引自馬爾薩斯先生、托倫斯上校和麥克庫洛赫先生的著作的下列幾段,清楚地表述了上麵的論點。
“財富是必要的、有用的和人們所愜意的物質財貨,必須花費人力的一個部分來加以占有或生產。”
“財富,作為經濟學科的研究對象,是由那些有用的或人們所欲求的物質財貨所構成,是需要某一程度上的自動努力來取得或保存的。因此,對財富說來有兩點是必要的:具有效用和需要作出某一程度上的自動努力或勞動。沒有效用的事物,既不能適應需要,又不能滿足欲求,就同我們腳底下的塵土或海濱的泥沙一樣,顯然不能構成財富的一個部分;另一方麵,具有高度效用甚至為生存所必需的一些事物,除非是於具有效用之外,還有係由自動努力所取得的這一事實,否則也不能稱為財富。我們呼吸的空氣,取暖的日光,雖然是極端有用、極端需要的,如果把這些列入財富項目,就違反了語言習慣。但是,可以充饑的麵包和可以禦寒的衣服,雖然其必要的程度並不超過空氣和日光,卻應列入財富項目;這是因為它們除具有效用外,還有是通過勞動所生產的這一事實。”
“勞動是財富的唯一根源。大自然自發地提供了製造一切商品的物質;但是,除非於占有物質或者使物質適合於我們的使用時,花費了勞動,否則就完全盜有價值,不能構成財富,也從來沒有被看成財富。我們即使置身於河邊或果園中,如果不經過一番辛勤的努力,去汲取河裏的水或摘下樹上的果子,還是不免要因饑渴而死亡。
“不需要任何勞動去占有或使之適合於我們的使用的一種物品,也許具有極大效用;但是,它既然是出於自然的賜與,就不可能具有絲毫價值。”
麥克庫洛赫先生使用勞動這個詞時,似乎把一切自願動作都包括在內。毫無疑問,如果在這樣廣泛的意義下使用勞動這個詞,那末在財富的享受中,也就差不多必然要牽涉到勞動。如果說,從樹上摘下個蘋果是辛勤動作,那末把它從碟子裏取出來也同樣是辛勤動作;宴會上每個客人取得他自己的一份食物時,都是費了一番勞動的。這種使事實和語言屈從自己輕率的歸納的做法,不免使政治經濟學受到了譏嘲,這是這門科學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
馬爾薩斯先生、托倫斯上校和其他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勞動(在通俗意義下使用這個詞)是財富的一個必要成分,他們所以會抱有這樣見解,似乎是由於看到了以下幾點:第一,對價值說來,除效用外,還必須具有另一種特質;第二,一切由勞動得來的有用的事物都是有價值的;第三,差不多一切有價值的事物,取得時都曾經花費過一番勞動。但是,如果我們能夠設想一個沒有勞動而價值依然存在的事例,就可以證明對價值說來勞動並不是必要的。如果我在海濱閑逛,無意之中拾到了一粒珍珠,這粒珍珠難道就沒有價值嗎?麥克庫洛赫先生會這樣說,這粒珍珠的價值是我彎下腰去拾它起來據為己有這一辛勤動作的結果。那麼,這粒珍珠假如是我在吃牡蠣時發現的呢?再說,假如落下來的隕石是由黃金構成的,這樣的隕石難道也沒有價值?否則,假如天上掉下來的隕鐵是能夠取得這種金屬的唯一來源,無法用人力生產,那麼這一特種金屬豈不是比任何現存金屬具有更大得多的價值?誠然,不論什麼,隻要有效用,加上生產時必要的勞動就構成了價值;由於勞動的供給是有定限的,因此需要勞動來取得的物品,隻是由於這一需要,其供給也是有定限的。但是,任何其他限製供給的成因也足以構成一種物品的價值,這是和其生產中需要勞動同樣有力的促成因素。實際上,假使一切由人類使用的商品都是出於自然的提供,無須參與任何人力,所提供的數量與現有的數量完全相等,那就沒有理由可以假定,為什麼這些商品會不再具有價值,也沒有理由可以假定,為什麼這些商品會不按現在的比例互相交換。
對李嘉圖先生的答複是這樣:第一點,其價值的主要部分並不是出於在其各自生產中所使用的勞動的那類財富,所構成的實際上是財富的大部分,而不是財富的小部分或無關緊要的部分;第二點,供給有定限對勞動本身的價值說來也是必要的,因此,將勞動作為決定價值的條件,而將其供給有定限排除,那就不但是以局部原因代替了共同原因,而且是顯然排除了所舉示的原因所以具有意義的基本原因。
最後得考慮一下關於將財富說成是具有價值的事物的通稱這一點上所提出的反對意見。有些人把價值這個詞看成是成本的同義詞,有些人則認為這個詞包括一切有用的事物,這些人當然要反對將這個詞納入財富的定義;如果在這樣兩個意義下使用價值這個詞,對財富的這一定義我們也要表示反對。但是還有些在通俗意義下使用價值這個詞的作家也表示反對,認為按照我們所采用的定義,同一事物,對這個人說來是財富,對另一人說來將不是財富。這一後果是很明顯的;並且,同樣明顯的是,即使就同一個人說來,同一種技能,在某種情況下是財富,在另一種情況下卻不是財富。精通英國法律在英國是可以獲得豐富收入的,精通法國法律在法國也是這樣;可是,如果一個英國律師,除了英國法律方麵的知識外別無他長而遷居到法國,或者是一個法國律師在同樣情況下遷居到英國,他就會立即從優裕的生活陷入貧困。善於講長篇故事,在亞洲可以博取厚利,在歐洲就一無出息;按照我們的用語說來,這一技能在波斯是財富,在英國卻不是財富。一個女演員,如果她所信奉的教派,其教義與劇情不相容,她的歌喉和演奏才能就不能換取收入,在晚會中就無法獻技;因此我們就得說,她的才能這時已不是她財富的一個部分。我們很難想象,對財富作出這一區別在語言上有什麼妨礙。正相反,我們覺得這在語言使用上是極其恰當的。
還有,托倫斯上校假設了一個孤立的家族或國家,在那裏各人所消費的是他自己所生產的,或者是,在那裏的一切財貨是共有的,然後根據歸謬法斷言,在這類情況下,雖然也許存有大量商品,但是沒有交換,因此就沒有按照我們使用的詞義說來的財富。回答是,就政治經濟學的立場說,這就不存在財富;因為在這樣的事態下——假定這是可能的——政治經濟學就無法應用。在這樣的社會狀態下,農業、工藝或有助於商品(這在我們是交換的對象)的生產的任何其他技術也許是可以研究的,可是政治經濟學卻不複存在。還可以附帶提到,如果把有價值的事物看作財富這一通常習慣,就人性實際所表現的一切形態說來是方便的,那麼在我們沒有經驗的一種社會狀態下,即使這一通常習慣是不方便的,我們也不必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