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義經濟中的競爭問題(3 / 3)

不過,個別管理者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不僅取決於計劃機構的行動,而且還必須使該機構確信他已經把事情辦得再好不過了。或許在事前或者更可能在事後,他的所有計算都必須由該權威機構審查批準。這將不是一次敷衍塞責的、目的在於檢查成本是否真正地與他的呈報相符的查帳,這種審查必須要確定這些成本是否是可能的最低成本。這意味著,這種管製不僅必須考慮他實際上所做的,而且必須考慮他可能做到的和應該做到的。從管理者的角度來看,更為重要的是,他應該永遠能夠證明根據自己所掌握的知識,他實際上作出的決策是正確的,而不是他應該證明自己最終是正確的,如果這不會導致最嚴重的官僚主義的話,我們真不知道還有什麼會導致這種現象。

這把我們引到經理責任這個一般問題上來了。迪金森看得很清楚,“責任實際上就是指財務責任”,並且除非管理者“對盈虧承擔責任,否則他將會進行各種成功可能住極小的危險的試驗”。由於管理者自己沒有私有財產,這是一個很難處理的問題。迪金森希望通過一種獎金製度來解決,這也許確實足以防止管理者去冒太大的風險。但是真正的問題難道不正是與之相反嗎?如果管理者在冒險失敗時,由其他人事後評定他們從事冒險是否正確,則管理者會害怕冒險。象迪金森自己指出的那樣,原則是:“盡管盈利不一定是成功的標誌,但虧損卻是失敗的標誌。”還有必要更多地談及這一體製對所有涉及風險的活動的影響嗎?很難設想,在這些情況下,任何要承擔風險的必要的投機活動,能怎樣依靠經營的主動性呢。對管理者來說,出路是求助於那個嚴格的中央計劃係統來避免這種在整個體製中出現的矛盾。

當我們轉向全部新的投資問題時,情況就更是如此。這些新投資涉及經營單位規模(即資本)的變化,但不管它們是否涉及到總的資本供給的淨變化。至此,可以把問題分成兩部分——一是關於可利用的資本供給的分配決策問題,二是關於資本積累率的決策問題——盡管將兩者分開是相當危險的,因為要積蓄多少的決策必定也是哪一種資本需求應滿足,哪一種則不予滿足的決策。關於行業之間和工廠之間的資本分配問題,兩位作者都讚同應當盡可能保留利率機製,但是必須要專斷地決定儲蓄和投資的規模。

無論人們多麼想要依靠利率機製來分配資本,資本市場也決不可能是一個自由市場,這一點十分明確。蘭格認為,利息率也是“根據資本需求等於資本可供量這一條件決定的”。而與此同時,迪金森卻花費了較大精力來表明,在各企業單位製定的可供選擇的活動方案的基礎上,S·E·C將會構造出一個資本總需求方案,這個方案能夠決定資本需求與供給相等時的利率。迪金森在此自己對所給出的複雜結構的靈活性和對其實用性驚人的信心,可以從他的話中得到證明。他說,在某種情況下,“有必要規定一個臨時的利息率,在這個臨時的利息率的基礎上,再使不同的集體經濟組織之間重新簽約,這樣就可以列出它們的最終資本需求的一覽表。”

然而,所有這些並沒有觸及到主要的困難所在。事實上,要是真能按表麵價值接受所有管理者和未來管理者們關於各自在不同利息率水平下使用的資本需求量的報告,這樣一個一覽表或許能行得通。但是,下麵的觀點反複強調並不多餘——不能把計劃當局想成“簡直象一個出借資金給付最高利息的競爭者的超級銀行就它借出資金給沒有私有財產的人,這樣,他就要承擔所有風險,並且不象銀行那樣擁有一定量的貨幣所有權。它隻是掌握著所有實際資源的所有權。該計劃權威當局決策權也不可限於對以貨幣和土地形式存在的閑散資本進行再分配,它必須要做的決策是按照它自己的價值判斷,決定一個具體工廠或機器是否應該繼續留給過去使用它們的企業家使用,或者是否應將其轉歸保證使它們產生更高收益的企業家使用。”

這段話引自五年前筆者的一篇論文《社會主義製度下展開真正競爭的可能性》。那時候對這種體製僅僅進行了含糊的討論,人們希望對這一新思想進行係統闡述後能得到答案。但極為令人失望的是,我們現在正討論的兩部著作對這一問題都沒有給出答案。綜觀兩部著作,其中多處強調了對投資活動進行控製的優點,但這種控製究竟怎樣實施,計劃機構與競爭的工業單位的管理者之間職責究竟如何劃分等問題都沒有具體說明。比如,我們在書中看到這樣一段話:“因為社會主義企業的管理者可以按照計劃權威所製定的方向進行某些選擇,所以不能說他們根本沒有選擇權”。這段話沒有什麼意義。所有這一切,意思已經相當明顯,即如果計劃權威處於檢查和複核所有企業家的計算之地位時,那麼它將能夠實施其控製指揮投資的職能。

似乎兩位作者在這裏都不知不覺地返回到其早期的觀點,那時他們認為集權管理體製比競爭體製優越。並且寄希望於“這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集體經濟組織”。掌握至少和單個企業家同樣多的信息和知識,這樣它所做出的決策即使不優於,至少也相當於企業家現行的決策水平,以此來安慰自己。正如我們在另外的場合試圖表明過的,完全競爭的主要優勢是,通過競爭利用分散的知識;而如果在集中管製的經濟中要做到這一點,所有的個人信息都必須彙到這個單一的計劃中來。若假定所有的信息都自動地由中央計劃權威來掌握,在我們看來有點不得要領。當蘭格說:“社會主義經濟的管理者對生產函數的情況的了解與資本主義企業家同樣確切或同樣缺少”時,是否意味著他認為計劃權威是無所不知的,這並不十分明確。如果這裏的“社會主義管理者”包括所有單位的管理者和中央組織機構,這段話的意思當然很容易接受。不過這井沒有解決所提出的問題。但是如果這裏是企圖表達計劃權威在製訂計劃時對所有的信息情報都可以有效地收集和利用的這一思想的話,那麼這不過是用未經證明的假設進行辯論而已,並且這建立在“寫作錯誤”的基礎之上。

在新的投資方向這一重要問題以及其他一切與此相關的問題上,這兩部著作都實在沒有提供什麼新的資料。這個問題五年前就存在,在此我們隻需重複一下我們那時所說的一段話:“在單一控製的情況下,撥給個別企業家多少資本的決策以及與此相關的個別企業規模大小的決策,實質上都是有關資源最合理配置的問題。座落在一個地區的工廠應該擴大而在另外地區的工廠不宜擴大之類的決策將取決於中央權威。這樣,對計劃權威來說,這和其實際管理企業差不多。企業家完全有可能被給予某種確定的合同,被委派經營工廠,不過所有的新投資都必須進行集中控製。這種資源配置上的分離很明顯使企業家和中央權威都不可能真正處在製定計劃的位置上,也就不可能評定失誤的責任。要是認為在沒有明確究竟誰應對決策失誤負責的情況下,能創造出完全競爭的條件,那純粹是幻想。在真正對決策負責的不是企業家而是審批其決策報告的政府官員時,這充其量隻是一個半競爭的體製。在這種體製下,結果所有的難題都產生於自由主動精神和常常與官僚主義聯在一起的責任評價方麵。”

完全撇開與經濟效率的關係,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是,社會在義製度在多大程度上能避免經濟活動的廣泛集中趨向。在這種製度下,究竟能維護多大程度的個人自由和政治自由是問題的關鍵。兩位作者都一再提醒集中計劃製度對個人自由的危害,看來他們之所以提出“競爭的社會主義”,其部分原因就是要對付這種危險。迪金森博士甚至說:“資本主義計劃的存在僅僅建立在法西斯主義的基礎上”,而由於不負責任的管理,使社會主義的計劃變成“世界上聞所未聞的最嚴重的專製”。他和蘭格都相信他們的競爭社會主義製度可以避免出現這一危險性。

如果競爭的社會主義如同人們在價格機製中所表現的那樣,能使生產方向確實依據消費者選擇的結果,如果計劃當局必須決定生產些什麼,以及怎樣適應例外情況而不是例行規矩辦事,那麼就可以認為,這種主張很有依據。但實際情況與此又有多麼大的差別呢?我們已經看到,中央政府機構保持對投資的控製,使其在生產方向的選擇上可使用最廣泛的權力;實際上,這不必經過冗長的討論就可以證明。然而對此還要補充幾個決斷性的因素,迪金森本人盡管沒有完整地列出這些因素,實質上卻很好地抓住了。第一個因素是“資源在現在消費與將來消費之間的配置”,我們已經知道這經常包括哪一種需求應滿足而另一種需求不能滿足這一決策。其次,需要進行主觀決策的是“資源在公共消費和個人消費之間的配置”,按他所設想的廣義的“公共消費分配”觀點,這意味著社會資源另一很大部分不受價格機製控製,而隻受獨裁主義決策的影響。迪金森在這方麵強調補充說,這隻是有關“工作與閑暇”、“地理規劃與土地定價”之間的選擇。但在他所闡述的其他方麵,即他要求用一種有效的計劃來糾正市場結果等方麵,又出現了進一步的問題。盡管他(蘭格更是如此)常常暗示存在通過審慎的幹預來糾正價格機製運行所變成的結果之可能,但卻從來沒有在書中明確地製訂出這樣的方案。

這裏,我們或許能通過迪金森對待工資變化問題的態度最清楚地看出這兩位作家的思想。他說:“如果某個行業的工資太低,計劃機構就有責任通過調整價格和產量,使各行業中的技術要求、責任、難度相同的工種的工資相等。”這裏顯然並沒有說要依靠價格機製和職業的自由選擇。稍後我們又了解到,盡管“任何專門性職業的失業給人的第一個印象就是要降低標準工資,”但是,“從社會角度來講降低工資會導致不滿;從經濟角度來講,這樣會長期維持不同職業的勞動力的不經濟的配置”(怎樣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所以降低工資會遭到人們的反對。這樣,當“發明創造和組織管理的改進使較少的勞動力能滿足人類需要時,社會就應該致力於發現新的需求以供滿足”,“由教育和啟蒙性的社會組織運用強大的宣傳和廣告機器來代替贏利的私人企業雇用的廣告員和中間商,在保持人們可以自由選擇的主觀印象的同時,將需求向社會所期望的方向轉移。”

當我們加上這一點以及許多與此相似的方麵——在這些方麵迪金森要求S.E.C實行家長式的管理——時,也包括必須協調國民生產“與總進出口計劃的關係”這一事實。因為自由貿易“與集體主義製度原則不符”;有一點很明顯,不受專製決策或多或少影響的,隻有相當小的經濟活動。事實上,迪金森特別仔細研究這樣一種情況,即通過一定的計劃機構,國家從整體上負責考慮經濟活動。他還補充說,這將徹底衝毀資本主義社會存在的那種“幻覺”;即“產品的分配由非個人的非情感的因素支配,就如控製氣候的因素一樣”,這隻不過意味著,他與多數其他計劃者一起,把其體製下的生產看作是由有意識的和專斷的決策來指揮的。然而在這種體製下,盡管專斷決策要起這樣廣泛的作用,但他(蘭格也同樣)依然對他的製度不會墮落入專製主義統治的深淵充滿自信。

迪金森僅僅提及了這樣一個論點,“即使社會主義計劃者希望實現自由,他也不能做到這一點,而依然是一名計劃者”;不過他給出的答案使人們懷疑他本人是不是十分清楚他的論點是基於哪些方麵而提出的。他的答案僅僅是”一個計劃可以經常改變”,但這並沒有抓住要害,困難在於,為了在如此廣泛的範圍內製訂計劃,必須使社會各成員對不同需求的相對重要性的意見比平常狀態更具廣泛的一致性,進而這種一致性被傳播開來,並通過強製和宣傳的辦法來取得共同的價值尺度。我們在別處已經詳細地討論過這一回題,由於篇幅所限,這裏不再重複。我們在那裏提出的社會主義必定要走向極權主義這一觀點,現在看來得到了我們從未料到過的人的支持。至少在馬克斯.伊斯曼的俄文新作中體現了這一點。他說,“盡管是意料之外的事,但從一個必然的政治和文化伴隨物的意義上說,斯大林主義就是社會主義。”

事實上,盡管迪金森本人好象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但其著作的最後幾頁的論述與此非常接近,他說:“在一個社會主義社會裏,總是要人為地消除經濟學與政治學的差別,讓會中的經濟和政治機製將要熔合在一起。”這恰恰是納粹分子和法西斯主義者鼓吹的教條。這種差別消失的原因在於,計劃體製下所有的經濟問題都變成政治問題,在於現在不再是盡可能地調和個人之間的觀點和願望,而是強調一個單一的價值尺度——自聖西門時代以來社會主義者一直夢想的“社會目標”。在這一方麵,從迪金森所列舉的霍格本、劉易斯·芒福德教授到斯大林、希特勒等例子來看,似乎極權主義社會主義者的方案比迪金森所相信的美好的、理想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