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2)(1 / 3)

對個人來說,自從進入定居農業以後,就可以有兩種方法獲得產品,一種是自己生產它們,另一種是把他們偷來或搶來。作為群體,農民當然不能依靠偷搶,所以隻能依靠生產。但個別偷搶行為仍會發生。為使生產和生活能夠正常進行,農民必須為防衛投資。從防衛這一角度說,單獨居住的農戶要有效防止盜匪偷搶,所付出的代價往往會大大超過其全部財產的價值。但如果聚居為村落,每個農戶所分攤的保護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所以農民都結村而居。但結村而居之後,農戶在生產和生活中的摩擦和糾紛也會增加,這就需要有人調解、處理(農村人稱為“說事兒”),也就是要有人提供公正。中國曆史上形成的所謂“鄉紳自治”,實際上就是一種對外向鄉村提供保護、對內向百姓提供公正的製度。現代經濟學把保護和公正等不通過市場交換,而主要由政府提供的“勞務”稱為公共產品。不過,再大的村落也無力對付大規模的搶劫或侵略,這就需要由更大的政治單位提供宏觀保護。宏觀保護也具有規模經濟效益,即政治單位越大,每個居民所分攤的保護成本就越低,結果統治者的收益就越大。因為保護成本大致與邊界長度成正比,而收益卻和受保護的人數成正比。假定人口密度相同,那麼總人數就與地域麵積成正比。而麵積擴大100倍,周長才擴大10倍。所以政治單位的規模越大越好。但古代由於交通條件限製,統治範圍過大反而不便於公共產品的提供,也不便於實物賦稅的征收,所以中國在武王伐紂後就分封了許多諸侯國,讓諸侯國的國君在其統治範圍內為其居民提供公共產品。隨著鐵器的推廣應用和交通工具的改進,提供公共產品的單位的適度規模進一步擴大,於是出現春秋戰國時期的兼並戰爭,直到公元前221年終於形成了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的秦帝國。

史學界有人認為,中國自古以來就實行高度集權統一的專製製度,但也有人認為,中國社會實際上是高度鬆散自治的。這兩種意見看似衝突,但實際上是從不同角度認識中國社會的結果。從宏觀上看,中國曆史上的幾大專製王朝,都是高度統一的中央政權;但如果深入到國家的具體政權結構,則可以看到,向下層百姓提供基本公共產品的各級組織,實際上又是分散和軟弱的。在多少世代中,中國基本的政治單位隻延伸到縣一級。而代表中央政府進行統治的縣衙,往往也隻有少數幾個官員和最多幾十個衙役組成。

中國形成以縣為基礎的政治結構,也是與中國的客觀環境想適應的。中華文明的中心和重心一直在黃河流域,這一地區土地平坦肥沃,適於耕作,所以早就出現了較為稠密的人口和村莊,有組織的盜匪團夥喪失了藏匿的空間,而對付單個盜匪偷搶並不需要太大的力量,所以一支小規模的武裝就可以對廣闊地域進行流動保護,結果早在秦統一以前,這裏就形成了由縣衙掌握少量武裝為居民提供保護和公正的製度。作為地區統治者,縣衙的另一項任務就是解決農戶、宗族或村莊之間的糾紛,為轄區居民提供公正。在中國的等級結構中,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是一體的。民間的民事、刑事案件,都由縣域的行政長官(百姓往往稱為縣太爺)一手處理。但是一個縣往往有上千甚或幾千平方公裏,一般民間糾紛或小偷小摸都報縣衙處理,顯然很不方便(經濟學術語就是費用太高),於是就形成了由宗族首領(族長)和鄉紳(組織)為農戶提供簡單保護和公正的製度。為了便於征收稅賦,國家在縣以下實行鄉、裏、保、甲製度,保長、甲長往往都由族長和鄉紳擔任。所以就中國基層社會來說,政治精英和社會精英是合二為一的。

中國的文化精英都是嚴格由儒家思想培養出來的,所以基本成份非常單一。儒家思想主張維護君、臣、夫、妻、父、子等身份等級關係,這一思想對維護穩定的社會秩序非常有利。所以漢武帝就重用董仲舒廢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家思想成為曆代統治者的正統思想。統治者都以儒家思想教育社會,並利用科舉考試吸收文化精英補充官僚機構。古代接受教育的成本很高,所以文化精英也大都出身於基層社會精英或高層政治精英的家庭,這樣,從全社會看,政治精英、社會精英和文化精英實際上是三位一體的。從“社會分工”角度看,平民階層為社會生產物質生活資料,政治精英為社會提供宏觀和中觀的公共產品,社會精英為鬆散的社會提供微觀的保護和公正,文化精英則為社會生產簡單的精神文化產品。這樣,社會各階層實際上是“各司其責”的。

接下來的問題是,既然傳統社會各階層“各司其責”“分工合理”,那麼曆史上何以發生多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呢?

根據“經濟人選擇史觀”,社會變遷都是經濟人在特定客觀環境及其變化條件下理性選擇的結果。如果把引起環境變化的因素劃分為“內生變量”(因變量)和“外生變量”(自變量),那麼容易發現,在中國曆史上引起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是“人口增長”和“氣候波動”兩大外生變量。外生變量是指在社會體係之外“摻入”了社會變遷而起作用的因素。“氣候波動”顯然來源於社會的外部,但一般人很難理解“人口增長”是社會的“外生變量”。可以這樣理解:人口具有自然增長的趨勢,這一趨勢根源於人的“生物人”屬性,由生物人屬性“引起”的人口增長,當然應當看成是社會的“外生變量”。

社會運行的基本原理是,人口具有無限增加的趨勢,人口增加而土地麵積大體不變,這就必然導致勞動報酬遞減,而土地價值上升,結果依靠勞動為生的農民狀況惡化,而依靠土地為生的地主的狀況則好轉,就有可能加重對貧民的剝削,從而集中起大部分剩餘。這當然會使得地主和農民的矛盾有所激化。但是在中國,以地主階級為基礎的精英階層與平民階層的矛盾衝突,從來也沒有激化到危及王朝生存的程度,曆史上任何一個王朝的滅亡,都不是由於精英階層與平民階層的矛盾激化引起的(隻有國民黨政權在平民階層與精英階層的衝突中陷於失敗)。從群體意識看,在曆史正常運行時期,精英階層都是願意維護社會秩序的,因為他們從穩定的社會秩序中獲得了較大的“收益”。平民階層也不反抗社會秩序,因為他們也因安居樂業而獲益所以精英階層與平民階層並不對立。但是在遭受嚴重天災(在中國主要是旱災)打擊時,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如果天災導致自耕農民無法正常生存,他們隻能采取打家劫舍、劫富濟貧等手段謀生時,就會感到社會秩序是他達到目的的障礙,為了掃除這一障礙,就成為社會秩序的破壞者。如果願意這樣行動的人很多,就會釀成大規模的起義。這種劫富濟貧的農民起義,其對象隻能是集中了社會剩餘產品的精英階層。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平民階層與精英階層就處於嚴重對立的地位。從經濟學上說,當勞動報酬遞減時,正當謀生手段的(相對)價值就會大大下降,而不正當手段的價值就會大大上升,成本收益比較使他們選擇了不正當的手段。從哲學上看,在人性中“善”“惡”並存,在特定條件下人性中“惡的傾向”就會壓倒“善的傾向”。農民起義的發生,實際上是客觀條件促使人性中本來就潛藏著的“惡的傾向”的聚合和爆發。我們當然不能坐在舒適的辦公室裏,從抽象正義的立場出發來譴責這種“惡的傾向”。因為說到底,人的生存具有最基本的價值,基本百姓難以生存,還談什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所以我們不能站在曆代統治者的立場上譴責農民起義。但是從另一方麵看,“惡的傾向”的聚合和爆發沒有也不能創造新的社會財富(經濟學術語說是不能增加蛋糕的總量),不僅沒有創造,還大大消耗了社會財富的存量(毀滅了財富)。農民起義所起的直接作用,最多隻不過把社會財富的存量進行了重新分配罷了(共產黨統治下的學界正好相反,長期無原則地推崇各種各樣的造反和起義)。從曆史結局看,以“惡的傾向”聚合起來的勢力也從來沒有取得多大政治成就,事實上它們不同集團之間也互相摩擦和鬥爭,力量逐漸消耗或相互抵消,最後都被代表秩序的公共產品的提供者或潛在提供者所消滅,此後社會又逐漸進入正常運行狀態(新王朝建立)。曆史上漢末(黃巾)起義、唐末(黃巢)起義、明末(李自成)起義、清朝(洪秀全)起義都是如此。等到新王朝建立以後,災荒和戰亂已經使人口大大下降,天災也已經過去,人地危機緩解,於是正常謀生手段的價值上升,此時利用“惡的傾向”謀生的人大大減少,努力增加蛋糕總量的人數大大增加,於是社會又開始了穩定上升的階段。

按照公共產品理論,我們可以把傳統意義上的農民起義分為兩類,那些力圖建立社會秩序的屬於一類,而從根本上破壞秩序的則屬於另一類。黃巢力圖推翻的唐朝、李自成力圖推翻的明朝、洪秀全力圖推翻的清朝,都是在幾百年中代表秩序的長壽王朝。他們既然想推翻秩序的代表,那就隻能利用人性中潛伏的“惡的傾向”。在多少世代中,人們把力圖破壞社會秩序的起義者如黃巢、李自成、洪秀全都稱為“賊寇”,而那些力圖在混亂社會中建立秩序的“起義”者,即使失敗也沒有被稱為“賊寇”。例如人們不但沒有把最後取得勝利的劉邦、劉秀、朱元璋稱做“賊寇”,而且也沒人把失敗者項羽、劉玄、李密、竇建德、張士誠、陳友諒等稱為“賊寇”,(竇建德至今還得到河北人們的敬仰,不少地方至今還建有竇建德廟)。過去人們常說“勝者王侯敗者賊寇”,可見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人們判斷“賊寇”的標準實際上隻有一條,那就是看他的勢力是否利用人性中“惡的傾向”所組成。而那些被人懷念的曆史活動家,都是力圖將人性中“惡的傾向”納入社會正常發展的軌道,力圖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建立統治秩序的人。

從這一角度看,人民群眾和曆代統治者都比我們的馬克思主義曆史學家認識問題更為客觀和正確,因為他們並不象我們的馬克思主義曆史學家,根本不區分曆史人物活動的微觀動機,而籠統地推崇一切破壞社會秩序的農民起義領袖們。

四、毛澤東類似於劉邦、朱元璋,還是類似於黃巢、李自成?

許多曆史學家認為,在中國曆史上,隻有劉邦、朱元璋和毛澤東三人真正是依靠農民的力量,掃平了天下而做了最高統治者的人。據說朱元璋剛當皇帝時到曆代帝王廟祭拜,對其他帝王隻拜一拜,但特意對劉邦塑像連拜三拜。因為他認為,他和劉邦都是沒有任何家庭根基,單憑手提三尺掃平群雄而獲得了天下,所以比其他帝王尤為困難。毛澤東也非常欣賞出身於下層的大老粗劉邦,大概也認為劉邦和他一樣,隻依靠自己的力量掃平了天下。

但毛澤東真的類似於劉邦、朱元璋嗎?在我們分析了曆史上農民起義的背景及其依靠力量以後,卻得出了很不相同的結論。

在兩千多年的中國曆史上,有過大大小小的數百次農民起義,其中算得上全國規模起義的,依次有秦末陳勝吳廣大起義、反莽的綠林赤眉大起義、黃巾起義、隋末大起義、唐末黃巢大起義、元末大起義、明末李自成大起義和清代的洪秀全太平天國起義共八次。按照傳統的階級鬥爭範式,這些起義都是貧苦農民反對封建統治的鬥爭。但是許多人發現,秦末起義、反莽起義、隋末起義和元末大起義時,有許多地主階級成員及其文化精英(儒生)參加,而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唐朝末年的黃巢起義、明朝末年的李自成、張獻忠起義以及清朝後期的太平天國起義,卻很少有地主階級成員及其知識分子參加。我們把由社會各階層參加的起義稱為“社會起義”,把隻有貧苦農民參加的起義稱為“貧民起義”。這樣分類可能會使根據中學教材學習曆史的人感到困惑:作為統治階級,地主階級有什麼必要參加反對中央王朝的起義呢?

我們說,把地主階級看成統治階級,本來就是根據教條主義的階級鬥爭理論,把社會劃分為兩大對立階級的結果。按照公共產品理論,統治者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而由被統治者消費它們。從這一原理看,中國曆史上絕大多數地主並沒有政治特權,他們既要向國家繳納賦稅,又要依賴國家提供公共產品(保護和公正),所以應當屬於被統治者。作為基層社會的優秀分子,地主階級與統治王朝的利益有一致的一麵;但作為被統治者,在特定情況下他們也會參加反對統治王朝的鬥爭。事實上,在秦末起義、反莽起義、隋末起義、反元起義中,都有許多地主階級成員參加。當時社會上廣大地主階級成員,對這些起義也都是擁護的。當然,單從人數看,不論哪次起義,貧苦農民都占大多數。但從領導集團看,這幾次起義的大部分主要成員,都出身於地主階級。例如西漢開國皇帝劉邦本來就不是“農民”,他的領導集團的成員大部分也都是不滿“暴秦”統治的地主和舊貴族;朱元璋雖出身於“農民”,但他投靠的那一支起義軍的發起者和領導者郭子興卻是當地的土豪。反莽起義和反隋起義的領導階層,也主要是官僚和地主階級成員。最明顯的是,在反莽大起義中,綠林軍擁立皇族劉玄當皇帝,赤眉軍擁立皇族劉盆子當皇帝,社會經過幾年戰亂,最後由皇族後裔、出身於南陽大地主家庭的劉秀當了皇帝;隋末各股起義集團,領導人有農民也有官僚、地主,但最後不是被消滅,就是歸落到隋朝大官僚李淵門下。這樣,劉邦、劉秀、李淵、朱元璋掃平天下而成為曆史上四大王朝的開國帝王,都不能說是“農民”的勝利,因為他們都不隻是農民利益的代表,而是包括地主階級在內的廣大人民利益的代表。

曆史上真正代表貧苦農民參加和領導起義的,依次有張角、黃巢、李自成和洪秀全等人。張角雖然組織和領導了黃巾起義,但起義還沒有形成有組織的勢力就去世了,結果各地互不統屬的起義力量很快都被鎮壓了下去;黃巢、李自成的“成就”頗大,他們都曾經占領京城登基稱帝,洪秀全也建立了自己的政權,但他們領導的起義最後都被統治者鎮壓了下去。有人認為這些起義之所以失敗,是由於它的領導人不會利用地主階級及其知識分子(儒生)建立各級統治機構。但是問題並不在於會不會利用地主階級,而在於地主階級願不願意被“利用”。從起義所要推翻的對象看,這四次起義都是要推翻延續了二三百年的長壽王朝(東漢、唐朝、明朝和清朝),長壽王朝在統治期間盡量選拔、吸收地主階級精英參與統治,從來沒有實行“殘暴”政策激怒地主階級,所以當自然災害導致貧苦農民(主要是自耕農)無法生存而發動或參加起義時,地主階級不但不會支持或參加起義,反而還會積極幫助統治者對起義進行鎮壓。在專製王朝和地主階級聯合鎮壓下,“貧民起義”必然陷於失敗。

從“貧民起義”領導人的個人成就說,曆史上最大的要數後梁武帝朱溫了。朱溫在唐末參加黃巢起義,很快成為黃巢的愛將,但在黃巢稱帝以後為黃巢鎮守同州時,卻遭黃巢其他部將疑忌,遂投唐成為唐朝大將。此後他任唐朝節度使鎮守汴州時,努力擴充勢力,終於廢唐建梁,自立為帝,也算是一代開國帝王。現在看來,他能夠取得這樣的政治“成就”,關鍵就在於他(的勢力)脫離“貧民起義”隊伍以後,走上了依靠地主階級及其知識分子建立統治秩序的道路。假如他一直追隨農民起義領袖黃巢,到處“劫富濟貧”打擊和消滅精英階層(包括政治、文化和社會精英),那他根本就不可能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即使地方政權也不可能),最後必然落得與黃巢一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