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愛情篇(2)(3 / 3)

第25天碰撞愛情的火花

大膽而坦誠的追求,直白而奇妙的表達方式,最容易碰撞出令人心動的愛情火花。

從前有個秀才,看見附近沒有旅店可以過夜,就到路邊一戶人家,想借宿一夜。那家正好隻有一個婦人,她站在門內說:“對不起,我們家沒有人。”秀才說:“有你!”婦人急著說:“我家沒男人。”秀才說:“有我!”說罷便跨進門去。

二人終成眷屬。

第26天愛他就不要傷害他

人受到傷害以後,如果他不愛了,絕對是理智的,任何喚回他愛情的努力都是徒勞的。所以,你愛他,就不要傷害他。

有的男人,在一個女人深愛他的時候,傷害了這個女人,移情別戀等等。在被愛的時候他不重視,總覺得外麵的風景比她這裏的好。而他出去走了一圈,發現還是原來的好,他會以為,那份愛還在。其實,這是最大的錯誤。當真正愛的時候,男人和女人也許都一樣不理智。

第27天給婚姻加點浪漫

但願人們的愛情中多些理性,婚姻上撒點浪漫,人生就會宛如一首歡快動聽的歌那樣,陪伴著我們直到生命的終結。

在婚姻家庭中,付出不僅僅是指做些瑣碎的家務活那麼簡單,寬容、理解、鼓勵、幫助……同樣重要。忍耐更是一種修養,一種氣質。如果該忍耐時不忍耐,而憑感情衝動,則會造成一生的遺憾。兩人是否還相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人已經習慣於這種生活。這時候,即使是厭惡、爭吵、煩惱,也能成為生活慣性而把他們牢牢的牽在一起。如果擺脫這種習慣,反而使他們喪失掉生活。隻要習慣了,沒有什麼不可以忍受。

第28天愛情不是墳墓

愛情不是墳墓,婚姻不是賭注,而是出於自己真心的選擇。

有人說愛情是墳墓,有人說婚姻是一種賭注。其實,結婚或許會讓你後悔。但你總是要找到你的另一半。無論你的另一半是什麼樣的人,你都不應該後悔,正如一位哲人所說的:“娶到賢妻會得到幸福,娶到惡妻會成為哲學家。”

這話不無道理,愛情自古都是永恒的話題,隻要你用心去發現,它總是閃爍著耀眼的光芒。

第29天停止改變你的另一半

如果你愛他(她),請停止嚐試改變他(她),並且開始尊重他(她)的個性和選擇。

改變是一種意願的過程,沒有人能夠不獲得別人的同意而改變他們。任何不尊重他人的個性和選擇的行為,都是愚蠢而又無知的。親密的關係必須在互相尊重的時候,才能夠發生。

大衛·非斯卡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個人權,就是在他們知道另一個夥伴存在以前,就已經享有同樣的權利。權利是不能交易的,它們是存在的。”

第30天愛並非絕對的占有

愛他(她)就放飛他(她),才能讓他(她)知道你的愛心。

愛情是自私的,這句話本身沒有錯,隻是生活中許多人卻對它作出了錯誤的解釋。他們不允許愛人有自己的秘密,限製他們的一切,主觀地認為愛人就應該聽自己的。如此這般隻能把神聖的愛情變成自私地占有,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喜歡被人完全地占有,於是就產生了矛盾,愛情的基礎動搖了,一切美好的憧憬也就變得毫無意義。

第31天結婚後仍然擁有愛情

看不見說不出的愛,往往才是最真的愛。

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男女在結婚不久以後,沒有了結婚前的激情,認為自己不再擁有愛情。其實,結婚後的兩個人牽手走過風風雨雨,經曆過的一切,不僅是一種神聖的責任,更是一種偉大的愛情。

羅曼·羅蘭說過:愛是生命的火焰,沒有它,一切都將變成黑夜。婚姻是愛情的延續,應當珍惜彼此的緣分,讓兩顆心相守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