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與員工勞動關係上的糾紛及對員工的工傷和職業病應負的法律責任風險
自從《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我國新形勢下勞動關係的微妙變化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作為典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酒店的人力成本一般占到營業收入的15%左右甚至更高,如在勞動關係方麵不注意守法經營,則可能導致額外的管理成本。另外,酒店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負有賠償責任。如顧客在酒店發生糾紛時傷害到員工,或酒店員工與不法分子搏鬥而致傷亡的,或者因工作導致的職業病等等,根據國家法律,酒店都有賠償責任。
第四,對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應負的法律責任風險
酒店在經營過程中,對酒店和顧客之外的第三者也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如酒店的某些設施如玻璃門等對三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酒店的戶外廣告牌倒下砸壞東西或砸傷行人,第三者在酒店停車場、網球場等場所內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等,酒店也有賠償責任。另外,許多重要的會展、會議和會談在酒店舉行,在此期間,凡是在該酒店受到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人員都有可能向酒店索賠,酒店一般也不能免責。
三、酒店管理中風險問題的特征分析
縱觀上述酒店運營中的各類風險,結合風險的特征原理,我們可以分析出酒店經營中的風險明顯具備以下特征:第一,客觀性和普遍性。消費權益糾紛、勞資合同糾紛、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糾紛等等這些對於酒店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必須承認和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並采取積極的態度,認真地對待這些風險。第二,不確定性和損失性。旅遊酒店產業屬於敏感性產業,對國家方針政策、社會經濟形勢、災害或動蕩因素反應非常靈敏。而由於信息掌握的不充分,酒店管理者對這些客觀原因的把握不可能完全準確,但一旦遭受損失,又往往數量巨大,另外,酒店麵臨很多純粹風險,遭受損失機會較大。第三,雙重性和行為相關性。酒店經營中的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帶有明顯的雙重性色彩,損失和收益機會並存,而且酒店決策者的決策行為和管理方法對風險結果影響很大,有時候在市場把握和財務管理上決定了最終是收獲收益還是遭受損失。
探析現代酒店管理中的風險問題是一個新的課題,分析和歸納酒店管理中麵臨的諸多風險,總結其規律,目的是幫助酒店企業尋求防範這些問題的策略。本文旨在拋磚引玉,期待更多的同仁能夠進一步深入研究現代酒店風險管理問題。
參考文獻:
[1]謝科範.企業風險管理[M].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2004
[2]許謹良.風險管理(第二版)[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3]友聯時駿企業管理顧問公司.風險管理-原理與方法[M].2005
[4] [美]C·小阿瑟·威廉斯等著.馬從輝,劉國翰譯.風險管理與保險(第八版)[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5]曾繁英.淺析旅遊飯店籌集資金的財務風險[J].華僑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4)
[6]史靈歌.加強旅遊飯店財務風險管理的思考[J].財會研究,2004,(3)
[7]應珊.淺論飯店應收賬款的成本管理及風險防範[J].科技創業,2006,(6)
[8]周愛玲,邢兆強.星級酒店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策略[J].職業時空,2005,(18)
[9]周丹.產權式酒店投資的法律風險與防範[J].房地產與法律,2006,(2)
作者簡介:羅祥雲,男,(1981- ),湖南衡陽人,湖南第一師範學院經濟管理係教師,管理學碩士,講師,研究方向為企業管理、現代酒店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