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發展中國家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優惠待遇(2 / 2)

世界貿易組織一共有四項基本宗旨,而其中之一就是要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正如上述數據所說在1999年,世貿組織共有135哥成員國,而其中102個都是發達國家,並且世界貿易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就是部長級會議,也就是說發展中國家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麵不得不承認發達國家作為強勢集團,確實存在著不可忽視的重要性,每一個超級強國都必將引導著一個群體,而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必將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員,而這個群體的數量也同樣不會是個小數目,所以勢必會導致少數強勢集團決定整個局麵的現象,所以不得不承認強勢利益集團把世界貿易組織當成了一種工具。終上所述這是一個矛盾而又對立的問題,但不能用片麵的一些方麵以偏概全,雖然存在個別超級大國,但世界貿易組織的存在便是平衡這種客觀逆差,世界上也決不會存在絕對的公平,但世界貿易組織是世界人的經濟聯合國,是全世界的貿易平等市場,既然是為了達到一個平衡的思想,那受益最大的必將會是處於世界經濟中間地帶的——發展中國家。

二、結語

終上所述,都證明了世界貿易組織並非隻是強勢利益集團的工具,反而是在努力平衡世界經濟體中的各成員國的貧富差異,利用世貿的一些權力在幫助弱勢成員國,也體現了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基本宗旨,WTO追求的當然是更多的自由貿易,是想促成更多的商業機會,得到更多的商業利益,這也必然是其發展的方向。但一切發展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在世界這個經濟體當中,當然發展中國家占了大部分比率,為了獲得持續的發展世界貿易組織做出了最為理智的決定。強勢利益集團固然存在一定利益趨向和主導地位,但世界貿易組織的根本宗旨還是為了世界的經濟體,即使對某些群體有所損失也是為了整體獲得更大的價值,且不論受損集團發達與不發達。世界貿易組織之所以能夠存在也是因為每個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的讓步,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自身的良好發展。而發展中國家在其中當然也獲得了不可忽略的優惠政策,促使其更快更強的經濟發展。為了共同的目的與夢想,在WTO麵前沒有發達與不發達,強勢與弱勢,隻有共同的利益最大化。當然無疑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發展中國家獲益匪淺,並逐漸向經濟強國靠近,靠近。

參考文獻:

[1]劉麗娟主編.《世界貿易組織概論》.中國商業出版社

[2]楊榮珍主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精解》.人民出版社

[3]蔣帥主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透視》.立信會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