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處理危機能力(2)(1 / 3)

對於自然性的突發事件,組織控製的含義是:馬上組織搶險救災,既要防止災害擴大,波及更多地區,又要控製受災地區,不使災情加深。要使整個搶險救災工作處於嚴密的組織控製之下,避免無人負責或多人負責、打亂仗的現象。

控製事態要快、穩、準,並富有理性。因為事件發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質和量,解決事件的難度和損失也是不同的,所以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越早、越快就越好。

2.準確找到症結

控製事態並限製其發展僅僅是一個開端,重要的是利用控製事態後的有利時機,千方百計地掌握事件的各種情況,並且透過現象看本質,據此製定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因此,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辦法,迅速而準確地找到事件的症結。

(1)收集事實資料

事件的原因和本質,特別是對社會性的突發事件來說,由於其隱藏在各種錯綜複雜的現象之中,所以隱蔽性較強,一般的人是不能一下子就看出來的。隻有大量地收集事件的各種現象,才能從中分析出事件的原因及實質。因此,領導者必須在超常的情況下進行超常的思維和運作,運用一切可以運用的手段,從而有效地把握大量的現象與事實材料。

①公開調查法

公開調查法是常用的獲得材料的主要方法,對各類突發事件都適用。公開調查就是查明事件過程的全部情況;廣泛收集和聽取事件參與者、目睹者的意見和要求,從中分析事件的性質和原因;想辦法與事件的參與者,特別是重要人物正麵接觸,摸清對方的心理和目的;抓住事件中的薄弱環節和暴露之處進行調查。這樣既方便又隱蔽。

②隱蔽調查法

隱蔽調查法一般派素質比較好的工作人員以群眾或積極參與者的身份深入到肇事組織的內部,獲取真實的情況和材料。這就要求領導者有預防突發事件的充分準備,事發前就必須安排布置好,不能事發後才進行,這時也很難打進去。二是拉出來。事發後,根據掌握的情況,選擇那些易爭取過來的人為對象,對他們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使其轉變態度和立場。三是暗中觀察,對於一些必須掌握而又不宜公開行動的情況,可以暗中觀察,在不引起對方知道或者知道了不會使矛盾加深的情況下,收集與事件相關的情況和蹤跡。當然,這種行為必須合法。

③間接調查法

間接調查法介於前兩種方法中間,適用性比較寬,可適用於任何調查突發事件的過程中。一般來說,第三者觀察和提供的情況,是較為客觀和準確的,因為他們與事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能夠客觀公正地分析和反映情況。同時,中間力量是鬥爭雙方爭奪的焦點,在爭取他們的過程中,會從不同側麵、不同程度地表露出他們的目的和主張。因此,這種方法不僅能夠通過間接的渠道獲取很多有價值的材料,而且還能了解到中間力量的思想傾向和活動情況,為我們作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確定事件的性質

這是處理危機事件的重要基礎和依據,是處理整個事件的關鍵性工作,必須下大功夫。首先,決策者要組織有關人員全麵地認識事件的各種現象,不論正麵的還是反麵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要全麵掌握,全麵認識。其次,在全麵掌握和認識事件各種現象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和認識各種現象間和現象背後的因果關係。通過這個過程,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裏,透過各種現象,把握事件的本質。再次,在把握各種聯係和關鍵的基礎上,通過認真的比較和篩選,認準製約整個事件的根本矛盾,找到整個事件的“總閘門”,確認事件的性質。找到矛盾產生的核心原因,就可以對症下藥了。

(3)製定總體措施

在弄清楚事件經過和確定事件性質後,最重要的是要作出處理事件的總體方案。提出決策方案,應注意三個問題:一是必須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領導者的素質和能力的要求特別高,不允許決策再出現失誤和漏洞,也不允許在執行過程中軟弱無力。二是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時,注意總體配合,綜合治理,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此抑彼起,零敲碎打。三是要進行多種方案選擇,做多種準備,不能簡單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