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出版業(2 / 3)

與此同時,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出版總署會同建立了人民教育出版社,作為專門出版教材和其它教育書刊的出版社。中央級人民出版社成立以後,東北、華東、華北等大行政區也相繼成立了大區級人民出版社。接著,又按照分工專業的方向,建立了若幹規模較大的國營專業出版社以及以某一部分特定讀者為對象的綜合出版社。除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成立的工人出版社外,一九五○年以後陸續成立的出版社有青年出版社、新華地圖社、科學技術出版社(一九五二年十月與上海生產與技術社合並,改為機械工業出版社)、東北工人出版社、西北青年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人民美術出版社、時代出版社、燃料工業出版社、人民鐵道出版社、外文出版社、華東人民美術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等10多家。此外,三聯書店、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開明書店、聯營書店五個單位的發行部門於一九五○年十二月聯合組成了公私合營性質的中國圖書發行公司(該公司總管理處於一九五三年底和新華書店華北總分店的業務部門合並,成立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和當地的新華書店合並)。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郵電部、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關於改進出版物發行工作的聯合決定》,決定自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起,實行出版物的計劃發行製度,報紙、雜誌由郵電局總發行,圖書由新華書店總發行。

三、對私營出版業進行調整和初步改造

新中國成立後,除國民黨政府官僚資本性質的出版機構由國家予以沒收外,還有1000多家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出版單位存在。根據中國共產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利用、限製、改造政策,人民政府在協調公私出版業關係的同時,一九五○年即開始對私營出版業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初步的改造。如(一)吸收私營出版業的一些代表參加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並通過這次會議向全國私營出版業指出出版工作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幫助他們調整業務範圍,推動他們組織聯營。如上海一些私營書商以聯合經營方式組成了“童聯”(出版兒童讀物的聯合體)、“連聯”(出版連環畫冊的聯合體)等出版單位。(二)對私營出版社的出版物進行監督治理。對其粗製濫造、質量低劣的圖書,則在報紙上發表書評給以嚴肅的批評,對其錯誤嚴重的書籍則采取行政措施,予以停售處理。(三)告誡私營出版業遵紀守法。政務院於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六日頒布的《管理書刊出版業、印刷業、發行業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書刊出版業者應遵守的各項辦法,對違反條例的私營投機出版業,由出版行政機關給予警告或吊銷其營業許可證等處分。(四)對私營出版業中具備公私合營條件的,在自願的原則下,進行公私合營。如開明書店就是最早進行公私合營的出版單位之一。

四、統一全國書籍定價

過去同樣一本書籍,在各地區的售價是不一樣的,容易滋生流弊。為了保障讀者的消費利益,防止私商任意加價進行投機活動,出版總署於一九五○年起作出統一全國書刊定價的決定。規定同樣一種書刊,在全國任何地區均按出版社的統一定價出售。

五、統一重要著作的版本

為了保證出版物的質量,首先統一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毛澤東著作與中共黨和國家其他領導人的著作,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政策文件、法令的版本,規定這些書籍統一由國家政治書籍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他地區的出版社不得任意出版這類書籍,如有需要,可向中央級人民出版社租型印製。其次,為了保證中小學教材的質量,新中國建立之初就成立了專門編審出版中小學教科書的機構——人民教育出版社。在不長時間內,全國通用的中小學教科書基本上做到了版本的統一。

六、大量出版政治理論書籍和通俗政治讀物

為滿足各階層廣大群眾,特別是新解放區人民學習革命理論的需要,全國出版部門大量出版了馬、恩、列、斯著作和毛澤東著作,以及有關政策文件,在一九五○年一年內就印行1000餘萬冊。同時,還出版了大量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通俗讀物,如配合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等運動和宣傳婚姻法的通俗小冊子;一九五一年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三十周年,出版了一批介紹中共黨史、黨的建設、黨的知識等讀物。由於出版、發行部門職工的努力,工作很有成效,如宣傳抗美援朝的各種讀物、連環畫冊,發行數達1億冊以上。

由於采取了一係列有力措施,到一九五二年底,新中國社會主義出版事業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國營出版社已成為出版事業中的主體,私營出版業已開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適合人民閱讀的各種出版物無論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有了顯著的提高。一九五二年全國出版了各類圖書1.3692萬種,印行7.86億冊(張);同新中國建立前出版圖書數量最高的年份一九三六年(9438種,1.78億冊)相比,種數增長了45%,冊數增長了341%。

新中國成立時,期刊出版事業的基礎十分薄弱。因此出版總署設立了專門的期刊管理機構,以加強對期刊出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胡愈之署長還親自籌劃,創辦了《新華月報》。在政府和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的關注下,除恢複了新中國成立前被國民黨政府封禁的期刊,如《世界知識》、《展望》等之外,還創辦了一批新期刊,如《學習》、《新中國婦女》、《文藝報》、《人民文學》、《人民畫報》、《新體育》等。一九四九年底,全國共有期刊257種,年總印數約2000萬冊,平均每種期刊的期平均印數不過幾千冊;到一九五二年,全國期刊已發展到354種,年總印數達到2.04億冊。其中包括少數民族文字期刊15種,年總印數為169萬冊,而在新中國建立前,幾乎沒有少數民族文字期刊。

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七年,是新中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要求出版工作要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的基礎上有更大的發展,以適應國家經濟文化建設和人民文化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在一九五四年製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中規定:“發展報紙、雜誌和書籍的出版事業,增加各種出版物——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業技術、文藝創作,少年兒童讀物和通俗圖書報刊的種類和數量,提高作品和翻譯的質量,以滿足國家建設和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計劃要求圖書出版的冊數,到一九五七年應比一九五二年增長54.2%,達到12.1165億冊。經過全體出版工作者的努力,這個計劃提前一年,在一九五六年就已超額完成。

據統計,一九五六年,全國出版圖書2.8773萬種,比一九五二年增長110%;印行17.84億冊(張),比一九五二年增長127%。

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國家對出版事業的建設,采取了以下一些重要措施:

一、繼續發展國營出版業

為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對科學技術圖書的迫切需要,在經濟恢複時期已建立了58家中央一級專業出版社和地方綜合性出版社的基礎上,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較多地發展了出版科學技術圖書的專業出版社。如紡織工業、郵電、衛生、冶金工業、國防工業、輕工業、地質、科學、科學普及、煤炭工業、石油工業、化學工業、電力工業、測繪、水利、食品工業等20多家出版社就是在這一期間陸續建立的。此外,還新建了通俗讀物、文字改革、文物、音樂、體育、電影、古籍、中國少年兒童、中國人民大學等綜合和專業的出版社;除在北京建立了民族出版社外,還在新疆、內蒙古、延邊等少數民族地區建立了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社。

按照專業分工方向建立的專業出版社,在業務上受國家有關部委或社會團體的直接領導。它的好處是:出版社的方針任務明確,能夠緊密結合中國共產黨的出版方針和國家建設的需要出版圖書;從出版社本身來說,便於製訂和實現出書計劃,有利於更好地發現、團結本專業的著譯者和培養專業出版幹部。

地方出版社,一般是按地區分工的原則,在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一個綜合性的出版社;有些出版事業較發達的省、市,還根據需要另設若幹個專業性的出版社。例如上海,除了上海人民出版社外,還有教育、文藝、美術、科技、少兒等十多家出版社,他們的出版物都是麵向全國發行的。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在全國出版物中占有較大的比重,這從下列數字中可以看出:

二、基本上完成了對私營出版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一九五二年底,中國大陸還有私營出版商356家(其中絕大部分規模很小,有的還兼營文具、印刷等業務),這一年他們出版的書籍有7225種,占全國出書總種數51.7%,印行8065萬冊,占全國總冊數的10.2%。隨著國家進入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時期,私營出版業盲目生產和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經營方式所產生的固有矛盾也日益尖銳,因此必須對它們進一步實行改造,使出版事業能更好地同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和人民的需要相適應。由於整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造工作的進展,私營出版業職工的政治覺悟有了提高,對私營出版業改造的條件也日趨成熟。從一九五四年開始,按照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政策,有步驟地開展了對私營出版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對一部分基礎較好,經營作風正派的私營出版社,主要采取由國家投入部分資金,派入幹部加強領導、促進聯合經營等方式,將它們改造為公私合營的國家資本主義企業。如龍門聯合書局與中國科學院編譯出版委員會編譯局合並改組為科學出版社,國營新華地圖社與上海私營地圖出版社合並改組為地圖出版社,上海群益出版社、海燕書店、新群出版社合並改組為新文藝出版社等。對其它資金和人員都不足的私營出版社,則采取機構裁並、人員妥善安置的辦法;對其兼營印刷、發行業務部分,並入國營或公私合營的印刷、發行行業;少部分出版業務熟練的人員,轉入國營出版機構。到一九五六年初,對全國私營出版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

三、加強出版工作的計劃性

出版總署於一九五二年十月召開了第二屆全國出版行政會議,著重討論出版計劃化問題,並製訂了《一九五三年出版事業建設計劃》。十一月二十七日,出版總署發布了關於《實行出版計劃化初步辦法》的指示。這是新中國建立後第一個全國性的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各出版社、印刷企業參考和學習了有關出版計劃化的經驗,按年編製選題計劃和出版計劃、印刷生產計劃,按計劃分配紙張,調度印刷任務,促進出版社與印刷廠訂立出版、印刷合同,使出版事業納入有計劃發展的軌道。一九五六年,國家出版行政機關還按照中央提出的編製十二年科學規劃的精神,組織有關出版社製訂了整理出版中國古籍、翻譯出版外國學術名著和文學名著等若幹個長遠出書規劃草案。這些規劃後來雖未能全部實現,但對各出版社加強出書的計劃性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四、積極開展圖書評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