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創新屬於社會活動(2 / 2)

電燈泡是真空的,所以愛迪生需要抽取真空的設備。泡內的燈絲當然也須要有人製造。電燈發明出來了,黑夜並不就此輝煌起來,因為仍然需要發電機供應電源,把電線網路鋪設起來,並連接到各家用戶去。此外還有各類技術性、行政性、雜務性的工作及人事管理,結合為一個混合係統,成為社會結構的一部分。

《吉》書提到在世界發明史上,愛迪生還有一個特殊的地位。這因為在他之前,發明在很大程度上是某個個體的一次性的行為,而愛迪生把發明變成了一種商業活動。他在新澤西建立了車間,保證發明工作的不斷進行,並將一項發明得來的資金立即投入另一個項目的開發。當職工人數增加到150人時,他掌握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技術實體。

愛迪生其實是發明家也是企業家,他在55年內被授予1000多項專利,包括電燈燈泡、效果更佳的電話筒、發報機、電影攝影機。雖然他在——生中也遭受各種打擊,例如十多歲時的一次事故使他逐漸失去聽覺,曾卷入專利權的長期訴訟,1914年的大火燒毀了他七間工廠等等。但他最終成為千萬富翁,並掌管著他的公司直到80歲為止,生前被譽為“活著的最偉大的美國人”。

從愛迪生的一生看來,偉大發明家的出現背後便是一個健全的社會結構。由此看來,微軟公司主席蓋茨(Bill Gates)成為世界首富,也應該是這個社會傳統的延續。

另外還想說明一點,就是科技發明與物質生活有關,成效很容易便被看出來,賺錢不賺錢也有數據可尋。但文藝創作的評估就複雜得多了,一個人得諾貝爾文學獎,全球便眾說紛紜,幾乎演變成兩大冷戰陣營。

誰的作品比較傑出?才高八鬥九鬥,到底要怎樣看出來?作品出來後,要怎樣投入市場?市場又怎樣保障原創者的權利?

就以最起碼的文藝管理工作來說,文化機構的決策人須要如何充當相馬的伯樂,怎樣挑選他的吹拉彈打,組成創作班底?複雜啊!不過,這也說明了文藝創新其實也是種社會活動,也需要健全的體製去管理,比起科技發明有過之而無不及。

事實上,任何政府都無法“製造”具有創意的國民。屬於精神層麵的創作活動,政府幾乎是無能為力的。因此執政階層所能做到的,相信也隻能是提供適當的決策,鼓勵創意,也允許失敗,並經營起一個讓創意得到公平獎賞的社會結構。基於此,一個力求創新、能夠跟上世界潮流的人才隊伍,應該也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