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留給你關於敢想敢做的九大忠告(1)(2 / 3)

1989年,美國人口統計報告,全麵的工作滿足感下跌了另一個5%,隻有41%的受訪公司職員表示,他們對工作“十分滿意”。一份密執安州發布的1989年度辦公室《環境索引》指出,那些工作滿足感極低的是“工會工人、秘書和文職員工、年輕雇員和那些低收入者”。

從一開始,工作對很多人來說就是可怕的,是生命中不能逃避的真實事物。古希臘人認為,需要工作乃是神祗憎恨他們的證明,羅馬人也有相同的感想。為工作而工作,在那兩種文化裏,皆植根於“失望”的意思。羅馬人認為工作是聰明人自貶身分,惟有好深思的生命(想而不做)才值得敬重。

中世紀時,工作是肮髒和困難的。農民用盡畢生精力鏟鬆土壤,使他們的鞋麵和指甲下都聚積了泥沙,滿身散發泥土氣息,連頭發都藏著泥。而普通人不用為鬆土付出心力,他們出生、工作、死亡,在同一片土地上——一塊他們開墾,卻不擁有的土地。

大約在文藝複興時期,人們對工作的觀念開始改變。例如羅馬天主教教士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工作並不真的那麼差勁,或許神並沒有憎恨工人,工作肯定是一種責任和負擔,或許也是一種自然權利。從此,人們長期對工作的負麵觀感開始轉移。

宗教改革時期前後,此態度改變得更急速。馬丁?路德大膽地提出,代之以神的詛咒,工作其實是一種神的祝福——一種類似榮耀的行為。馬丁?路德賦予工作真正的價值,使它高出於無意義、辛苦且令人討厭的工作定義。

日內瓦的宗教改革家卡爾文,更提出了工作的革命性觀念。這種革命性觀念,使他被認為是播下資本主義種子的第一人。卡爾文認為,工作就像牧師之職,工作是好事,他認為人們應該工作,以充分應用他們的才能。

在馬丁?路德和卡爾文的時代,工作可以是好的,這種想法非常新奇。如果擁有神所賦予的權利,做有意義的工作,做他們所願意、能帶來自尊的工作,人將會如何驚訝!

人們過去認為,你隻能呆在家庭和社會其他行業,按照“規則”工作。卡爾文使工作的觀念自束縛中解除,而且鼓勵人們盡可能的開發個人的天賦和才智,並用在工作上。

我們有很多關於工作的觀念,包括我們想選擇任何職業的自由,都是很新的。我深信,工作,尤其是有意義的工作,提供給人們的利益,遠超過賺錢換取食物和容身之所。我感謝阿奎那、馬丁?路德、卡爾文,以及其他讓我可以思考有意義的工作,能豐富和提升我們生活的人。

“當工作成為一種樂趣,”俄國作家高爾基寫道,“生命就是一件樂事!當工作是一件責任,生命就是一種苦役。”如果有意義的工作使我們對自己感覺美好,那麼,無意義、辛苦且令人討厭的工作,隻不過比失業加諸於人的痛苦略勝一籌罷了!

例如,想一想朗?波義爾接到解雇通知以後的那痛苦的幾個月,他無休止地填寫申請表格。沒有工作,不論有意義與否,男男女女會有喪失自我價值的可貴感覺。當自我價值感沒有時,麵對和解決問題的力量也隨之而逝。不過,無意義的工作,還是有其痛苦的價值。

朗最後終於找到另一份會計工作,在公營機構當出納和辦公室經理。但他很快便發覺並不適合自己。差勁的是,工作時數長和雙倍的工作量,薪金卻比從前少三成。朗除了一星期固定工作44小時外,還須花費晚上、周末,甚至假期內另外的25~30小時,來裝設電腦程序,而這些工作是“極度需要的。”

“朗討厭嘮叨的工作,”喬治亞?李回憶說,“可是他為了怕家人受苦,甘願縮減收入,長時間工作。不幸地,在朗長時期失業,以及頭幾年的辛苦和對新工作不滿,使我們累積了可怕的債務。債台高築、信用卡透支至限額,每個月付過賬後,幾乎沒有剩餘的錢來買日用品。”“我不認為我們用錢不慎,”她補充,“不論如何努力嚐試,朗的薪金就是僅夠付賬,情況日趨惡化,以致盡管我較喜歡留在家中照顧孩子,也不得不出外找工作。”

“我從小就是個父母外出工作、獨自留在家中乏人照顧的孩子,”朗哀傷的說,“所以我答應她不必再工作,除非孩子長大以後她願意做。”

“可是當我收到解雇通知後,”朗繼續說,“而戶頭裏分毫不剩,以致喬治亞必須到丹尼斯餐廳做服務生。這個決定使我十分傷心。”

“有新工作,”喬治亞承認,“我們的確賺到一些錢,可惜從多方麵來算,我們實在是入不敷出。我倆都不喜歡所做的工作,因為很少看見對方,又讓孩子們孤獨留在家中。許多時候,我們都感到疲累,脾氣差透了,壓力使得身體不適,朗身體日漸衰弱,而我則服用越來越多的阿斯匹林。我倆都不介意辛苦工作,不過日複一日對著苦悶、自貶身份的工作,身心都痛苦不已。”

波義爾家庭的困境在美國非常普遍。據1991年度調查,年齡介於25~49歲的美國人,64%表示,他們“幻想辭職,生活在沙漠孤島上,或環遊世界,或做其他自以為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