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氣時代的轟炸機(1 / 3)

噴氣時代的轟炸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轟炸機可說是出盡了風頭,因此二戰結束後,其身價倍增。特別是噴氣式轟炸機的問世,更是為轟炸機的發展帶來了生機。戰後,除日本、德國和意大利因戰敗受到限製外,其他軍事強國都無一例外把轟炸機當作“拳頭產品”而競相發展,轟炸機家族也由此進入了鼎盛時期。

1947年12月,美國的波音公司成功地研製出裝有6台發動機的B-47噴氣式中程戰略轟炸機,該機載彈量為9噸,航程6400公裏,最大速度達每小時890公裏,與當時的噴氣式戰鬥機不相上下。1952年,波音公司在B-47的基礎上,又研製成功了裝有8台發動機的B-52遠程戰略轟炸機。該機載彈量為27噸,最大速度每小時1010公裏,最大航程達1.61萬公裏。這些技術指標都創造了當時的轟炸機家族之最。B-52於1965年6月投入越南戰場,對越軍進行“地毯式轟炸”,其凶猛的突擊威力,使其成為越戰最具威力的一種武器。

作為世界上第一個成立獨立空軍的英國也於50年代,成功地推出了三種轟炸機。它們是維克斯公司的“勇土”、阿芙羅公司的“火神”和漢德利·佩季公司的“勝利者”。由於這三種轟炸機的第一個英文字母都是V,因此常被稱為“3V”轟炸機。“勇士”於1951年5月試飛成功,是英國的第一種核轟炸機,最大速度每小時900公裏,載彈9.5噸,最大航程5400公裏。“火神”於1952年8月試飛成功,是英國、也是世界上第一種三角翼戰略轟炸機,該機載彈9.5噸,最大航程4800公裏。“勝利者”於1952年12月試飛成功,最大載彈量4.5噸,最大巡航速度每小時950公裏。

在二戰時期,蘇聯是英美的盟友,二戰結束冷戰開始後,又成為最大的敵手。美英接二連三地推出轟炸機,蘇聯自然也不甘心落後。在40年代末至50年代,蘇聯先後研製出伊爾-28、米亞-4和。伊爾-28是蘇聯第一種噴氣式轟炸機,於1948年8月試飛成功,最大速度每小時900公裏,最大載彈量3噸,航程2400公裏。性能與美國的B-47和英國的“3V”轟炸機相當,最大速度每小時992公裏,最大航程6000公裏,載彈量9噸。於1954年試飛成功,最大載彈量25噸,最大速度每小時805公裏,實用升限1.5萬米,最大航程1.4萬公裏,該機也是目前世界上僅有的現役螺旋槳轟炸機。米亞-4是前蘇聯於1951年開始研製的重型噴氣式轟炸機,1957年開始裝備部隊,是前蘇聯最早出現的4發動機噴氣式轟炸機,其最大速度為每小時900公裏,最大航程8000公裏,最大載彈量12噸。是蘇聯第一種超音速轟炸機,於1958年試飛成功,最大速度每小時1593公裏,實用升限1.83萬米,最大航程5500公裏,最大載彈量5噸。

從二戰結束至50年代未,是轟炸機發展的高潮時期。這一時期,轟炸機已成為進攻能力的象征,沒有轟炸機意味著沒有進攻能力;螺旋槳轟炸機逐步被噴氣式轟炸機所取代。此外,隨著核武器的研製成功,所有轟炸機都無一例外地要求具有核轟炸能力,這也是這個時期轟炸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

然而,令人沒有料到是,轟炸機高潮來得快,消逝得更快。導致這一現象原因有多種,但直接誘因卻是洲際導彈的問世。洲際導彈的出現使轟炸機家族從此步入了下坡路。

50年代未,蘇美先後研製成功洲際導彈。這一新型兵器的出現,立即在全世界產生一股強大的衝擊波,當時,一枚洲際導彈的價格不過百萬美元,而一架轟炸機的價格為幾千萬

甚至上億美元。於是,全世界掀起了一股“導彈可以代替飛機”、“要導彈不要飛機”之風。英法兩國完全迷信上了洲際導彈,停止了新型轟炸機的研製。美國雖然沒有停止研製新型轟炸機,但是在美國是否需要轟炸機和需要什麼樣的轟炸機問題上,國會與空軍、空軍與政府、政府與國會之間一直爭吵不休。

1958年,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研製成功超音速中程戰略轟炸機B-58。該機曾創造14項世界紀錄,最大速度達到2.1馬赫。這種被稱為“比戰鬥機還飛得快的轟炸機”,在50年代末期很是紅火了一陣子。但好景不長,該機沒服役幾年就開始退役,成為美國曆史上最短命的轟炸機。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除了其自身的原因(如航程短,不能攜帶常規炸彈,價格昂貴),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洲際導彈的問世。同樣,在50年代後期,美國北美公司根據軍方的要求,開始研製B-52的後繼機B-70。軍方提出的要求是要能以3馬赫速度在兩萬米以上的高空飛行。然而,與B-58相比,B-70的命運更不佳。它的研製工程剛剛起動,就有人提出異議,認為美國應該擴充導彈,而不是像B-70這樣的轟炸機。盡管B-70的兩架原型機在後來的試飛中均達到了馬赫數3的速度和兩萬米的飛行高度,但還是未能擺脫中途夭折的命運。1961年,當時的肯尼迪政府下令取消了B-70的研製計劃。

與此相比,FB-111的命運則要好得多。FB-111是美國通用動力公司於60年代在F-111戰鬥轟炸機基礎上研製的受後掠翼中程超音速轟炸機。該機最大飛行速度達馬赫數2.5,航程6500公裏,實用升限1.68萬米,最大載彈量17噸。該機曾於1986年4月15日從英國基地起飛,對數千公裏之外的利比亞發動一次“外科手術”式的轟炸,並因此一舉成名。

1962年,美國空軍提出研製一種低空高速突防的轟炸機,作為B-52的後繼機,1969年,選定洛克韋爾公司作為主承包商,並把計劃研製的轟炸機定名為B-1。然而,也是因為碰上“機、彈之爭”,B-1的研製計劃是一波三折。本來一種飛機的研製周期大約10年,而B-1竟花了20多年時間。1974年底,B-1首架原型機成功地進行首次試飛。1976年底,當時的福特政府批準日一1投產。然而投產計劃剛付諸實施不久,就生變故。由於B-1的造價太高,單架價格已超過1億美元,成為當時美國有史以來最昂貴的飛機,使一些人對它是不是物有所值產生懷疑。1977年,卡特就任總統後,認為導彈更便宜更有效,於是下令停止B-1的生產。直到1981年,在軍方的一再爭取下,新上任的裏根總統才又批準其上馬,並將其改名為B-1B“槍手”。該機最大飛行速度為1.2馬赫,最大航程1.2萬公裏,最大載彈量達34噸,是目前世界上載彈量最大的轟炸機。由於采用了隱身設計和大量使用吸收電磁波材料,因此B-1B具有一定的隱身能力,其雷達反射截麵積隻相當於B-52的l%。

同樣,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隱身轟炸機B-2的問世,也經曆了一番磨難。

80年代初,美國空軍提出研製一種在發生核戰爭時能夠突入敵防空嚴密地區,發現並摧毀諸如洲際導彈和指揮控製中心等重要目標的戰略轟炸機。經過一番激烈的競爭,研製權最終被諾斯羅普公司奪走。B-2的研製是在極其秘密的條件下進行的,1988年11月22日,美國將第一架B-2樣機突然拿出亮相,立即引起全球的轟動。

B-2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震動,主要是因為它的外形實在太古怪了。它沒有人們平時所看到的飛機所具有的機身和機翼,甚至連普通飛機必須具備的垂直尾翼也沒有。從上往下看,與其說它是一架飛機,還不如說它更像一隻巨大的、後緣呈鋸齒狀的飛鏢。那麼B-2緣何被設計成這副模樣?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使它具有隱身能力。諾斯羅普公司曾進行過成百上千次試驗,最後的結論是B-2采用目前的形狀隱身效果最佳。其實,類似B-2形狀的飛機,美國早在40年代就曾研製過,並且造出了XB-35和XB-49兩種型號的試驗機。隻不過因當時技術條件尚不成熟,飛行員無法進行操縱而最終夭折。如今,40多年過去了,當年存在的一些技術雄題早已被攻克,所以B-2得以順利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