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土地法規,強化土地執法
一九八六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後,甘肅省加強了土地管理配套法規建設,先後頒布了《甘肅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甘肅省農業用地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甘肅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辦法》、《甘肅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實施辦法》、《甘肅省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為保護耕地和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時加大了土地執法的力度,以一九八八年開展的大規模非農業用地清查為突破口,相繼清查了機關、企事業單位農場用地和黨政幹部違法占地建私房、清理整頓土地隱形市場和開發區用地嚴格查處各級政府越權批地和各類違法占地行為。一是開展了以“無違法用地、無違法批地和無違法管地”為主要內容的“三無”鄉鎮活動。二是逐步完善了規範化辦案製度,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監察、紀檢等部門的執法聯係和協作製度,狠刹了亂占濫用土地歪風,打擊了各種土地違法行為。據統計,到一九九四年,全省湧現“三無”鄉鎮947個,占總鄉鎮數的60%,土地違法發案率常年控製在總戶數的1‰以內,當年結案率也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三是省土地管理局有關處室還在多年執法實踐的基礎上編輯出版了《甘肅土地監察實踐與探索》(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二年)一書對執法難問題進行了探索和總結。四是,省人大常委會還將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作為每年全省執法大檢查的主要內容。土地執法的力度不斷加大,全省的土地管理工作逐步邁上了法製化管理的軌道。
六、土地管理基礎業務工作發展順利
從一九八四年開始對全省土地利用現狀進行了調查,至一九九五年底全省縣級土地詳查工作已全部完成,13個地(州、市)全部完成了地級彙總工作,省級彙總也在地縣詳查的基礎上穿插進行。在調查彙總中采取航空照片調繪、光學儀器轉繪、求積儀和計算器(機)量算彙總等先進技術,使調查成果準確可靠。在調查的同時,也注重了詳查成果的應用。結合土地資源詳查開展了城鎮地籍調查,並開展了11個縣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初始登記。有23個縣分獲國家土地局土地詳查優秀成果一、二、三等獎,30個縣被評為省土地局優秀成果一、二、三等獎。在邊學邊幹中鍛煉和培訓出了一批土地管理技術幹部。
從一九八九年開始編製《甘肅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完成,經省政府審查後報國務院審批。與此同時,於一九九二年完成了《甘肅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編製。在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地、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工作也在抓緊進行,至一九九五年,已完成3個地(州、市)級、61個縣(市)級規劃編製任務,為編製全省範圍內的各級土地利用中期和年度計劃提供了科學依據。並有7個縣(市)獲國家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13個縣(市)獲省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
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在完成全省城鎮土地申報的基礎上,先後在79個縣的城鎮鋪開,已有57個縣(市、區)完成調查,並進行了登記發證。有36個縣對城鎮土地進行了比較規範或簡易的分等定級,初步確定了基準地價。截止到一九九五年,共有14個城鎮的地籍調查獲國家一、二、三等獎,23個城鎮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全省縣以上土地管理部門都建立了土地綜合檔案室,經檔案部門嚴格檢查驗收,95個綜合檔案室的土地檔案管理已達到了省級標準,占全省101個土地綜合檔案室94%,其中省一級75個,省二級15個,省三級5個。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省土地管理局檔案室被國家檔案局、中央檔案館授予“全國檔案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土地科技、信息、綜合計劃統計和財務管理等工作也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強化土地管理,為經濟持續發展服務
到二○一○年的未來十五年,按照經濟體製和經濟增長方式兩個根本轉變的要求,逐步實現從與計劃經濟體製相適應的土地管理方式向與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土地管理方式轉變,逐步實現土地利用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適應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控製土地供應總量是前提。“八五”期間,全省認真貫徹落實土地基本國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從總量上嚴格控製了耕地特別是優質良田的非農業占用,使全省耕地麵積連年穩中有增,徹底扭轉了“七五”期間全省耕地麵積銳減的勢頭,促進了農業乃至整個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實踐證明,嚴格控製土地供應總量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今後,仍必須從以下幾方麵加強對土地觀調控,為全省經濟持續發展服務。
一、加強規劃與計劃管理,從總量上控製用地
切實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管理,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各類用地規模的合理布局、總量控製和土地利用計劃對年度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製作用。首先,合理編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增強規劃和計劃的科學性。本著“盡量滿足吃飯用地、合理安排其他用地、嚴格控製建設用地”的原則,加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同時,製定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包括出讓土地計劃。其次,抓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的實施,增強規劃和計劃的權威性。
二、加強非農用地的集中統一管理,嚴格控製建設用地
在鞏固和完善全省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體製的基礎上,深化土地管理體製改革,強化土地管理部門的集中統一管理職能,增強自上而下的約束機製,提高對土地供應總量的控製能力;堅持土地一家管,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報批建設用地,並把開發用地、交通用地、鄉鎮企業用地和農業建設用地納入依法管理軌道;組織土地執法人員,加強對建設用地的跟蹤監督檢查,發現越權批地、非法批地、未批先占和土地非法交易案件,及時嚴肅查處。
三、加強優質高產農田保護,從質量上控製用地
甘肅省“十年九旱”,土質差、山地多,優質土地少。水澆地和“三田”(梯田、條田、壩田)隻占全省耕地麵積的56.8%。這些優質土地生產糧食總量的80%以上,是全省人民的“保命田”,要加強保護。要對已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進行認真檢查,進一步健全保護標誌和地塊登記卡(冊),繪製規範保護圖。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省政府發布的《甘肅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辦法》,把水澆地和“三田”(梯田、條田、壩田)等優質農田列為一級保護區,采取更加強硬的法律手段,切實保護起來,對建設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除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外,征收基本農田開發建設資金,並實行基本農田補償製度。對造成荒蕪的,加倍征收荒蕪費,確保保護區農田總量不減。建立和完善基本農田保護的行政領導責任製,切實將基本農田保護作為考核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領導幹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責任書,層層簽訂,嚴格考核,兌現獎罰。為確保建設用地,各地也要預留和劃出建設用地區,為加強對耕地的保護,避免亂占耕地提供詳實的依據。
四、加強劃撥土地管理,從存量上盤活用地
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加強城鎮劃撥存量土地使用權管理,把城鎮內閑置和利用不合理的存量劃撥土地解放出來,推向市場,投入供給,走建設用地內部挖潛的道路,減少對城郊土地尤其是耕地的占用,是今後進一步實現土地供應總量控製的重要途徑。要組織強有力的班子,對城鎮閑置和利用不合理的土地進行一次大清查,摸清底數。同時,實行適當讓利的優惠政策,促使用地者將其富餘和利用不合理的劃撥土地交回土地部門統一出讓。對土地隱形非法交易嚴肅查處,促使土地公開依法流動。對舊城改造的土地,由政府依法收回或征用,以招標或拍賣方式出讓給開發者,提高土地資產收益。解決舊城改造中的資金困難問題,既加快舊城改造步伐,又優化用地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讓黃金地段發揮黃金效益。特別是通過舊城改造盤活企業土地資產,支持企業改革,搞活國有經濟。逐步推行存量土地有償使用製度,依靠經濟機製促進其流轉。對城鎮閑置土地,加倍收取土地使用費,促使其交回政府出讓。
通過上述幾個方麵,嚴格控製土地供應總量,切實強化土地統一管理,促使全省經濟走集約化發展、節約資源的新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