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土地管理(2 / 3)

西藏大部分地區屬於半幹旱和幹旱氣候。年降水量從東南向西北逐漸減少,東南部喜馬拉雅山南坡降水豐沛,多在1000毫米以上,越過喜馬拉雅山脊線,進入念青唐古拉山,年降水量減為600毫米左右;往西進入雅魯藏布江中遊穀地,減為450—350毫米;再往西到達雅魯藏布江上遊穀地,隻有200—300毫米;藏西北班公湖一帶年降水量隻有50毫米左右。總的來看,西藏的降水大部分集中於夏季,“雨熱同季”有利於農作物生長。

西藏河流眾多,流域麵積大於10000平方公裏的河流有20餘條,大於2000平方公裏的有100餘條,大於100平方公裏的河流數以千計。全自治區年徑流量為3959億立方米,水能資源蘊藏量為20055.93萬千瓦。湖泊總數約1500多個,其中麵積超過100平方公裏的有35個,超過1平方公裏的有600餘個,是世界海拔最高、分布範圍最廣、數量最多的高原湖泊區。

四、土地利用現狀

西藏土地利用與全國各地一樣,經曆了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漫長過程,不斷提高土地利用程度,形成了今天西藏土地資源開發利用類型,計有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八種類型。其中,耕地總麵積540.8萬畝,占全區土地總麵積的0.30%;園地1.8萬畝,占全區總土地麵積的十萬分之一;林地是西藏麵積較大的一類土地,僅次於牧草地和未利用土地,屬第三位。全自治區林地總麵積為18978.0萬畝,占全區土地總麵積的10.5%;牧草地,西藏自治區是中國最主要的畜牧業生產省區之一,天然草地麵積超過內蒙古、新疆,位居全國第一。全區現有各類牧草地總麵積97195.1萬畝,約占全區總土地麵積的53.79%;交通用地33.4萬畝,約占全區總土地總麵積的0.02%;水域麵積8411.8萬畝,在各類用地中僅次於牧草地,占全區土地總麵積的4.65%;未利用土地55504.53萬畝,占全區土地總麵積的30.71%;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1萬畝,占全區土地總麵積的0.03%;在耕地中,水田1.6萬畝,占耕地總麵積的0.30%;旱地137.2萬畝,占耕地總麵積的26.22%。

西藏未利用土地麵積中,其中56.6萬畝可開墾為耕地。西藏的未利用土地,體現了兩類不同形式的空間分布規律。一類受海拔限製,為裸岩石礫地和地勢險峻而難以放牧的荒草地;另一類不因海拔,而由於土地的某種障礙因素的嚴重限製或影響,致使土地未利用或難以利用。

西藏土地資源具有以下特點:第一,適宜性類型多,區域差異大;第二,宜農土地資源少但集中,後備耕地資源少,且質差;第三,宜牧土地資源廣,但質量差別大;第四,宜林土地資源少,質量好,但生態較脆弱;第五,高寒、幹旱土地資源型占優勢;第六,難利用土地比例大。

▓土地管理特點和發展趨勢

西藏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成立於一九八四年,原屬西藏自治區農牧林業委員會分管,現屬西藏自治區農牧廳分管。全區七個地(市)均在農牧、城建部門內設有土地管理機構,部分縣(市、區)也陸續成立了土地管理機構(其中拉薩市、日喀則市、乃東縣、貢嘎城關區縣、昌都縣土地管理局分屬同級人民政府領導),全區從事土地管理工作的約120多人。

西藏自治區土地管理局自成立以來,在人員少,任務重、經費缺、條件差的情況下,開展了許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努力開展土地調查工作

經過八年努力開展的土地調查工作(土地利用現狀、土地資源、草地資源、土地資源評價),共獲得國家級、部級、自治區級等科技成果、優秀成果85項,編繪縣、地(市)、自治區三級專業成果圖件990餘件,撰寫書、誌和調查報告390餘本,彙編縣級統計表冊150餘冊,地(市)和自治區數據集10本。這些成果已廣泛應用於西藏經濟建設中,必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積極開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宣傳

在抓好常年宣傳的基礎上,重點是利用每年“6·25土地日”將宣傳活動推向高潮。據不完全統計,近三年來,各級政府領導發表電視講話20餘次,印發宣傳資料2萬餘份,張貼宣傳標語1500餘張,書寫永久性宣傳標語30餘幅,出動宣傳車40餘輛。編印《西藏土地管理》72期,共計47000份,編印《西藏土地動態》16期,共計8000份。這些刊物分發到全區各地(市)、縣(市、區)和區直各單位及有關領導。通過廣泛的宣傳,不僅提高了廣大幹部群眾的土地意識,增強了耕地保護觀念,明確了使用土地要依法,亂占土地要受處罰的道理,用地的法製觀念普遍得到了加強,而且也為全區土地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了條件。

三、嚴格依法審批土地,加強執法監督檢查

自治區土地管理局嚴格按照《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審批土地,認真履行審批程序,努力做到征地雙方滿意,未出現一例上訪案件。據統計,到一九九五年底,共審查並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國家建設用地69宗,征用土地90690.44畝,其中耕地3392.45畝。在認真做好土地審批工作的同時,還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出違法占地案件和解決土地糾紛多起。這樣,不僅有效地保護了耕地,而且還促進了西藏經濟建設的發展,保持了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