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融資渠道狹窄。由於分銷類中小企業基礎薄弱,在市場環境下難以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僅有的融資方式便是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和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包括有向親戚朋友借款和高利貸這兩種方式,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可以細分為向銀行貸款、向小貸公司借款和向擔保公司借款。民間借貸中的向親友借款主要看個人情況,而高利貸利息高的嚇人,好比飲鴆止渴,短期雖能救急緩命長期就像毒藥;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高,程序複雜,分銷類中小企業申請不易而且潛藏成本較高。
四、分銷類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
(一)分銷類中小企業的自我提升。最近幾年,國家越來越關注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城市商業銀行的興起、出台政策鼓勵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限製(比如民營銀行、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等,可以預見在未來中小企業的融資狀況一定會得到政府方麵的支持和改善。但是這些對中小企業來說比較正規的融資途徑,它有一個首要的要求便是中小企業自身財務製度的規範,而分銷類中小企業的經營模式本就是低進高出、倒手經營,可以說在所有的中小企業中它們的財務製度又是最為不規範,因此說要想正規的獲得融資,分銷類企業首先要做的便是自我改善。每個企業都是由不規範到規範,隻有這樣才能從小到大發展,最終走上台麵。麻雀雖小也可以五髒俱全,不在規模大小,隻要自己正規了就可以獲得正大的支持,不能安於現狀,小利即安,要有雄心,不斷致力於企業的發展。
(二)分銷類企業和生產商之間的合作和發展。
隨著當前社會經濟的變革和發展,銷售渠道不斷的增多,消費者的要求也向品質化開始發展,可以預見在未來生產商會加大和分銷類企業的聯係以適應市場競爭和企業發展,分銷類企業也不再隻是個銷貨的,將在市場分工合作中扮演著更加複雜的角色,如信息反饋、參股經營、渠道建設、品牌維護等,伴隨著這種中小分銷類企業和大的生產商之間合作的加強,中小分銷類企業的話語權會不斷的加強,大的生產商會通過一定的方式吸引中小企業的閑散資金來擴大經營和用於其他投資,而中小分銷類企業也有了機會從大的生產企業融資,或者真正意義上做到代理賒銷、無本經營。這些預料的發展必然會有益於當前中小分銷類企業融資困境的改善。
(三)發揮中小融資機構的應有作用。時至今日,我國的金融體係已經基本完善,既有規模龐大的國有商業銀行,也有很多的中小金融機構,目前的中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等,就像社會上各個行業間的分工一樣,不同金融機構間也有著各自的分工,如果說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服務麵廣,主要針對於國計民生,那麼中小金融機構的定位就是特色服務,針對特定群體,提供特色服務。在當前中小企業向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融資困難的情況下,中小融資機構更應該完善自己的服務,發揮自己的作用,但是事實上現有的中小融資機構普遍樂意於將資源投入到一些固定收益大的產業和項目,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意願低迷。這些資金流向的糾正僅靠中小融資機構的行業自律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是很不現實的,因此少不了政府的法規製定和市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