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何濤的倒下
善行民族風
作者:楊嶽鵬
猛然聞知“全國道德模範”何濤倒下,我想起西湖邊的雷峰塔,並從魯迅《論雷峰塔的倒掉》,衍化出這個題目。
“道德模範”稱號,對何濤來說曾是實至名歸的。上海姑娘的她,愛上個來自農村的“打工崽”侯燦;但一場車禍致侯癱瘓,幾成植物人。何濤不離不棄,選擇守候在侯身邊,並到夫家的安徽六安農村安家,養育孩子,恭奉半身偏癱的婆母。由此,她於2009年被評為“孝老愛親”的“全國道德模範”。她的道德善舉,生動詮釋了人間自有真情在。愛情的力量很偉大。
令人驚詫莫名的是,短短4年間,何濤蛻變、墮落,就像飛機墜毀一樣快。“道德模範”何濤利用工作之便,將醫院的嬰兒出生證偷回家,由丈夫在網上販賣,非法牟利達7萬多元。名聞遐邇的“道德模範”變作盜賣國家機關證件的罪犯,真叫人錯愕得要掉下巴!
道德少不得,道德模範更令人敬仰。但在宗法社會,道德往往充當律法判官:要整男人,說他“忤逆不孝”,要治女人,指她“不守婦道”,殺頭、沉塘就名正言順了。魯迅說,“中國之所謂道德家的神經,自古以來,未免過敏而又過敏了”(《熱風·反對“含淚”的批評家》)。即如法海和尚,固執人妖殊途的偏見,對白娘子與許仙的戀愛、婚姻,橫加幹涉,最後引發“水漫金山”,白白讓無辜的鎮江百姓喂了魚鱉。不過,“白蛇娘娘終於中了法海的計策,被裝在一個小小的缽盂裏了。缽盂埋在地裏,上麵還造起一座鎮壓的塔來,這就是雷峰塔。”
雷峰塔,不就是“道德家”法海所樹的功德碑麼?難怪魯迅對它的倒掉感到高興。法海的搗亂、不惜以百姓性命來“維持風化”,其秉持的正是代表舊禮教的法統與道德。而舊禮教、舊道德的最大壞處,就在 “太缺乏相愛相助的心思”(魯迅《墳·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
“孝老愛親”的何濤的蛻變,我看主因不全在個人道德的滑坡。還是魯迅說的,“周圍搗著鬼,無論如何嚴肅的說法也要減少力量的”(《準風月談·幫閑法發隱》)。在大小貪官層出不窮、不撈白不撈的大環境下,當笑貧不笑娼、什麼都要拿錢說話的時候,“道德模範”何濤的道德底線崩坍了。道德是不能用錢買到的,但道德又確能被錢所賣掉。道德資本化、陷於功利的泥淖,它的異化、變質,便勢所必然。
看看何濤成為“道德模範”後得到的好處吧:10萬元獎勵,各界捐助8萬多善款,有了正式編製,月薪漲到3千多,一家人住進廉租房等等,道德不就被化為功利實惠了嗎?“道德模範”不成了名利雙收的資本嗎?愚以為,恰是這些功利的刺激,誘發何濤的物欲與貪念,從而走向盜賣嬰兒出生證的邪路。貧賤夫妻百事哀。倘若沒有這些功利刺激,或叫“嘉獎”,何濤這個“道德模範”或許就不會倒下,至少不會倒得這麼快。此類“嘉獎”,到底是愛還是害?
我這樣說何濤的倒下,並非主張“道德模範”都要做窮光蛋、苦行僧。何濤作為一個公民、完全擁有過好日子的權利。普列漢諾夫說得好,“個人利益並不是一條道德誡命”(《普列漢諾夫哲學著作選集》卷二第92頁)。道德與思想一樣,總與一定的利益相聯係;所以馬克思說,“‘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醜”(《神聖家族》,馬恩全集卷二第103頁)。社會主義道德是不能背離社會公共利益的。何濤的倒下,就在於她背離、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人走上損公肥私、不勞而獲的歧途,其道德即不免墮落,哪怕他頭戴“道德模範”的桂冠。
有人說,“道德也是生產力。”我想,這不隻是概念錯亂,而且是有害怪論。道德楷模不能成為一種資本。道德選秀隻能作為普遍的道德啟蒙,讓公民成為道德的主人。“道德模範”中,“道德”是本質,“模範”是載體,“道德”是普遍精神,“模範”是特殊肉身。從“道德模範”身上,我們需要弘揚的不是個人的神聖,而是一種普遍的道德精神和力量。把道德當作“生產力”,實為對道德的搗亂與破壞,“結果也隻能留下一片瓦礫,與建設無關”(《墳·再論雷峰塔的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