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申辦經營零擔貨運站業務,在地市範圍內經營的,由縣級運管機關審核,報地市運管機關審批;跨地市、跨省經營的,由縣、地市運管機關審核,報省級運管機關批準。(待續)
國際多式聯運的貨運方法及單證手續
一、多式聯運的貨運方式
1.多式聯運主要是采用成組運輸方式,而集裝箱運輸是成組運輸中的一種高級運輸形態。集裝箱運輸方法最適合國際多式聯運,其效用也最好。但在實際運輸業務中,多式聯運也適用於非成組的件雜貨。如:大的承包工程項目,將施工用的機械、車輛和建築材料由一國境內運至另一國施工的工地。還有我國近幾年進口較多的二手設備,也均采用多式聯運方式。
2.多式聯運為實現“門到門”運輸提供了可能。多式聯運把海、鐵路、航空、汽車、江河運輸聯貫起來,為實現“門到門”運輸提供了可能。但多式聯運並不局限於“門到門”,也可以是“港到門”或“門到港”的運輸。
這裏講的“門”和“港”都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門”,可以是指發貨人工廠、倉庫,也可以是指內地的集裝箱貨運站;“港”,可以是指海港,也可以是指河港、空港。
二、多式聯運的貨物交接地點與方式
1.整箱/整箱(FCL/FCL)發貨人的“門”→裝港CY→卸港CY→收貨人的“門”接交貨物地點均在收發貨人各自的倉庫、工廠,裝卸箱由收發貨人自理。
2.整箱/拚箱(FCL/LCL)發貨人的“門”→裝港CY→卸港CY→聯運人的CFS→收貨人AB接貨物地點在發貨人的倉庫、工廠。交貨地點在聯運人的CFS。即門到集裝箱站一般拆箱後以散件方式由收貨人自提。
3.拚箱/整箱(LCL/FCL)發貨人AB聯運經營人CFS→裝港CY→卸港CY→收貨人的“門”,接貨地點在聯運人CFS,交貨地點在收貨人的倉庫、工廠。
4.拚箱/拚箱(LCL/LCL)發貨人AB→聯運經營人CFS→裝港CY→卸港CY→聯運經營人CFS→收貨人AB接交貨物均在聯運經營人CFS中,即集裝箱站到集裝箱站(CFSTOCFS)這種方式既包括拚箱集運業務,又包括拆箱分撥業務。
上述方式雖然是國際慣例,但在實際業務中卻往往遇有例外。如雖係整箱運輸業務,而發貨人不具有處理集裝箱的設備和能力,把裝拆箱工作委托聯運經營人在CFS辦理。又如一般搬遷物資的拚箱貨物,貨主多要求送到家中等等。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均應按照貨主要求提供各種服務,而不能要求貨主必須服從聯運經營人的規定。
三、多式聯運單證手續
1.關於信用證條款
根據多式聯運的需要,信用證條款與一般常見條款比較,主要有以下三條變動。
①通過銀行議付不再使用船公司簽發的清潔已裝船提單,而是憑多式聯運經營人或經他授權的人簽發的聯運提單(CombinedTransportB/L)。
②由於多式聯運一般都采用集裝箱運輸,除特殊情況外,信用證上應有指裝集裝箱的條款。
③由銀行轉單改為聯運經營人直寄收貨人。目的是使收貨人及其代理人及時取得裝船單證和報關時必備的商務單證。
2.繕製海運提單及聯運提單
①海運提單的繕製
發貨人為多式聯運經營人,收貨人及通知方一般為多式聯運經營人的國外代理,海運提單由船公司代理簽發。
②聯運提單的繕製
聯運提單上的收貨人和發貨人是實際的收、發貨人。通知方則是目的地港或最終交貨地點收貸人指定的代理人。提單上除列明裝貨港、卸貨港外,還要列明收貨地、交貨地或最終目的地第一程運輸工具以及海運船名及航次等。繕製聯運提單均按信用證規定繕製;聯運提單由多式聯運經營人簽發。
第十三條 零擔貨運線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權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