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生意場上交友要把握的分寸和尺度(4)(2 / 2)

四、公眾距離。這是公開演說時演說者與聽眾所保持的距離。其近範圍為12~25英尺(約3.7~7.6米),遠範圍在25英尺之外。這是一個幾乎能容納一切人的“門戶開放”的空間,人們完全可以對處於空間的其他人,“視而不見”,不予交往,因為相互之間未必發生一定聯係。因此,這個空間的交往,大多是當眾演講之類,當演講者試圖與一個特定的聽眾談話時,他必須走下講台,使兩個人的距離縮短為個人距離或社交距離,才能夠實現有效溝通。

顯然,相互交往時空間距離的遠近,是交往雙方之間是否親近、是否喜歡、是否友好的重要標誌。因此,人們在交往時,選擇正確的距離是至關重要的。有這樣一個小夥子,他愛上了一個姑娘,向姑娘求婚遭到了當眾拒絕。姑娘後來惱怒地說:“他竟在離我8英尺(約2.5米)的地方談這種事。”自然,這種社交距離不是談婚論嫁的場合。

人際交往的空間距離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伸縮性,這依賴於具體情境,交談雙方的關係、社會地位、文化背景、性格特征、心境等。

不同國家、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不同,其交往距離也不同。這種差距是由於人們對“自我”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例如,北美人理解“自我”包括皮膚、衣服以及體外幾十厘米的空間,而阿拉伯人的“自我”則僅限於心靈,他們甚至把皮膚當成身外之物,因此,交往時,往往出現阿拉伯人步步逼近,總嫌對方過於冷淡;而北美人卻連連後退,接受不了對方的過度親熱。同是歐洲人,交往時,法國人喜歡保持近距離,乃至呼吸也能噴到對方臉上,而英國人會感到很不習慣,步步退讓,維持適合於自己的空間範圍。

社會地位不同,交往的自我空間距離也有差異。一般說來,有權力有地位的人對於個人空間的需求相應會大一些。我國古代的皇帝,坐在高高的龍椅上,與大臣們拉開了較大的距離,獨占較大的空間,大臣們在皇帝麵前均要彎腰低頭,眼睛不能直視皇帝,退朝時還要背朝外出。所有這些,都表現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與地位。當人們接觸到有權力有地位的人時,不敢貿然挨著他坐,而是盡量坐到遠一點兒的地方,這都是為了避免因侵犯他的自我空間而惹他生氣。

人們確定相互空間距離的遠近不僅取決於文化背景和社會地位,還有性格和具體情境等因素。例如,性格開朗,喜歡交往的人更樂意接近別人,也較容易容忍別人的靠近,他們的自我空間較小。而性格內向、孤僻自守的人不願主動接近別人,寧願把自己孤立地封閉起來,對靠近他的人十分敏感,他們的自我空間受到侵占,最易產生不舒服感和焦慮感。此外,人們對自我空間需要也會隨具體情境的變化而變化。例如,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人們無法考慮自我空間,因而也就容忍別人靠得很近,這時已沒有親密距離還是公眾距離的界限,自我空間很小,彼此間不得不通過躲避別人的視線和呼吸來表示與別人的距離。然而,若在較為空曠的公共場合,人們的空間距離就會擴大,如公園休息亭和較空的餐館,別人毫無理由挨著自己坐下,就會引起懷疑和不自然的感覺。所以,人們有時會試圖通過選擇適當的位置來獨占一塊公共領地。如在公園休息亭,如果你想阻止別人和你同坐一條長凳,那麼從一開始你就要坐在長凳的中間,這就會給人一種印象,似乎凳子比較短,這樣你就能成功地在一段時間裏獨占這條凳子。

我們了解了交往中人們所需的自我空間及適當的交往距離,就能有意識地選擇與人交往的最佳距離,而且,通過空間距離的信息,還可以很好地了解一個人的實際的社會地位、性格以及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更好地進行人際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