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澳門地區的鐵路運輸,是先將貨物運抵廣州南站再轉船運至澳門。
航空運輸
航空運輸有其他運輸無法比擬的優越性。運送速度快,運輸安全準確,可簡化包裝節省包裝費用。
航空運費按W/M方式計算,但其重量體積比為6000立方厘米比1千克(相當於6立方米/公噸),故而實際運費計算以千克為單位。
盡管航空運費一般較高,但對體積大,重量輕的貨物,采用空運反而有利。且空運計算運費的起點比海運低,運送快捷準點。所以小件貨物、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貴重商品適宜采用航空運輸。
航空運輸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業務。
A.班機運輸
班機運輸(ScheduledAirline)指具有固定開航時間、航線和停靠航站的飛機。通常為客貨混合型飛機,貨艙容量較小,運價較貴,但由於航期固定,有利於客戶安排鮮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運送。
B.包機運輸
包機運輸(Chartered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租給一個或若幹個包機人(包機人指發貨人或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機運輸適合於大宗貨物運輸,費率低於班機,但運送時間則比班機要長些。
C.集中托運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機或包機運輸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若幹批單獨發運的貨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送至同一目的地,然後由其委托當地的代理人負責分發給各個實際收貨人。這種托運方式,可降低運費,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一。
D.航空快遞業務
航空快遞業務(AirExpressService)是由快遞公司與航空公司合作,向貨主提供的快遞服務,其業務包括;由快速公司派專人從發貨人處提取貨物後以最快航班將貨物出運,飛抵目的地後,由專人接機提貨,辦妥進關手續後直接送達收貨人,稱為“桌到桌運輸”(DesktoDeskService)。這是一種最為快捷的運輸方式,特別適合於各種急需物品和文件資料。
外貿企業辦理航空運輸,需要委托航空運輸公司作為代理人,負責辦理出口貨物的提貨、製單、報關和托運工作。委托人應填妥國際貨物托運單,井將有關報關文件交付航空貨運代理、空運代理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後,取得航空公司簽發的航空運單,即為承運開始。航空公司需對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完好負責。
貨到目的地後,收貨人憑航空公司發出的到貨通知書提貨。
集裝箱運輸和國際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是指將貨物裝載於標準規格的集裝箱內進行運輸,適合於海洋運輸、鐵路運輸和航空運輸等各種運輸方式。集裝箱運輸以其高效優質低成本的特點,成為當今最重要的一種貨物裝載形式。在集裝箱運輸的基礎上,發展了把多種運輸方式有機地結合起來的國際間連貫運輸,即國際多式聯運。
A.集裝箱運輸
集裝箱運輸實際上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一種裝載形式。集裝箱是一種能反複使用的便於快速裝卸的標準化貨櫃。國際標準化組織推薦了三個係列十三種規格的集裝箱,在國際運輸中常用的集裝箱規格為20英尺和40英尺兩種。即IA型8'X8'X4O',IAA型8.6'X8'X40',IC型8'X8'X20'。
集裝箱按其裝載貨物所屬貨主。可分為整箱貨和拚箱貨。整箱貨(FCL)可由貨方自行裝箱後直接送至集裝箱堆場(CY),整箱貨到達目的地後,送至堆場由收貨人提取。堆場通常設在集裝箱碼頭附近,是集裝箱的中轉站。
如果一家貨主的貨物不足一整箱,需送至集裝箱貨運站(CFS)由承運人把不同貨主的貨物按性質、流向進行拚裝,稱為拚箱貨(LCL)。貨到目的地,拚箱貨(LCL)應送至貨運站由承運人拆箱後分別由收貨人提取。
集裝箱這種交接方式應在運輸單據上予以說明。國際上通用的表示方式為:
FCL/FCL或CY/CY(整裝整拆)
FCL/LCL或CY/CFS(整裝拚拆)
LCL/FCL或CFS/CY(拚裝整拆)
LCL/LCL或CFS/CFS(拚裝拚拆)
每個集裝箱有固定的編號,裝箱後封閉箱門的鋼繩鉛封上印有號碼。集裝箱號碼和封印號碼可取代運輸標誌,顯示在主要出口單據上,成為運輸中的識別標誌和貨物特定化的記號。
B.國際多式聯運
“國際多式聯運”是以集裝箱裝載形式把各種運輸方式連貫起來進行國際運輸的一種新型運輸方式。按照《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的解釋,“國際多式聯運”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a.至少是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國際間連貫運輸。
b.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
C.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聯運單據。
d.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
e.是全程單一的運費費率。
國際多式聯運過程中,涉及貨物裝卸、交接和管理等許多複雜問題,因而承辦多式聯運的承運人都隻能在有限的幾條路線上協調好多種運輸方式的連貫性。我國自80年代初開展多式聯運業務,已建立了數十條聯運路線,但完整的管理體係和貨運代理網絡尚待形成。
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的種類很多,包括海運提單(OceanBillofLading)、海運單(SeaWaybill)、航空運單(AirWaybill)、鐵路運單(RailWaybill)、貨物承運收據(CargoReceipt)和多式聯運單據(MTD)等。
A.海運提單
A.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海運提單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後出具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所簽署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還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是一種物權憑證。
B.海運提單的種類
海運提單可以從不同角度,於以分類:
根據貨物是否裝船,可分為“已裝船提單”(ShippedB/L)和“備運提單”(ReceivedforshipmentB/L)。“備運提單’上加注“已裝船注記”後,即成為“已裝船提單”。
根據報單上對貨物外表狀況有無不良批注,可分為“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國際貿易結算中,銀行隻接受“清潔提單”,即承運人未在提單上批注貨物外表狀況有任何不良情況。
根據提單“收貨人”欄內的書寫內容,可分為“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提單”收貨人”欄,又稱提單抬頭,表明貨物所有權的歸屬。記名提單,該欄記載特定收貨人名稱,隻能由該收貨人提貨,不能轉讓。指示提單,又分不記名指示和記名指示:不記名指示提單僅填寫“Toorder“(憑指定),必須由托運人背書後才能轉讓,又稱“空白抬頭”。記名指示提單填寫“Totheorderof...”(憑某某指定),該某某即為具體的指示人,提單由其背書後可以轉讓,通常為受托銀行;背書又分兩種形式:一種由有權背書人單純簽署,稱為空白背書;另一種除背書人簽署外,還寫明被背書人(受讓人)的名稱,稱為記名背書。在國際貿易中,通常采用“憑指示空白背書提單”習慣上稱“空白抬頭、空白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