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條件(2 / 3)

但絕大多數商品,在長途運輸過程中,需要進行運輸包裝,按其包裝方式,可分成單件包裝和集合包裝。

單件包裝,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作為一個計件單位的包裝。常用的有箱、包、桶、袋、簍、罐等。

集合包裝,是在單件包裝的基礎上,把若幹單件組合成一件大包裝。以適應港口機械化作業的要求。集合包裝能更好地保護商品,提高裝卸效率,節省運輸費用。常見的集合包裝方式有托盤、集裝袋和集裝箱。

運輸包裝的標誌

運輸包裝的標誌,其主要作用是在儲運過程中識別貨物,合理操作、按其用途可分成運輸標誌(ShippingMark)、指示性標誌(IndicativeMark)、警告性標誌(WarningMark)、重量體積標誌和產地標誌。

運輸標誌、又稱嘜頭,是一種識別標誌。按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建議,包括四項內容;(l)收貨人名稱的英文縮寫或簡稱;(2)參考號,如訂單、發票或運單號碼;(3)目的地;(4)件號;例如:

ABCCO    收貨人名稱

SC9750    合同號碼

LONDON    目的港

No.4—20    件號(順序號和總件數)

運輸標誌在國際貿易中還有其特殊的作用。按《公約》規定,在商品特定化以前,風險不轉移到買方承擔。而商品特定化最常見的有效方式,是在商品外包裝上,標明運輸標誌。此外,國際貿易主要采用的是憑單付款的方式,而主要的出口單據如發票、提單、保險單上,都必須顯示出運輸標誌。商品以集裝箱方式運輸時,運輸標誌可被集裝箱號碼和封口號碼取代。

指示性標誌。是一種操作注意標誌,以圖形和文字表達。如小心輕放、由此起吊、禁止翻滾等。

警告性標誌。又稱危險品標誌,用以說明商品係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性貨物。以圖形及文字表達。對危險性貨物的包裝儲運,各國政府製訂有專門的法規,應嚴格遵照執行。

重量體積標誌。運輸包裝外通常都標明包裝的體積和毛重,以方便儲運過程中安排裝卸作業和艙位。

產地標誌、商品產地是海關統計和征稅的重要依據,由產地證說明。但一般在內外包裝上均注明產地,作為商品說明的一個重要內容。

關於中性包裝和定牌問題

a.中性包裝

指商品和內外包裝上均無生產國別和生產廠商名稱。這種中性包裝的做法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方式,在買方的要求下,可酌情采用。對於我國和其他國家訂有出口配額協定的商品,則應從嚴掌握,因為萬一發生進口商將商品轉口至有關配額國,將對我國產生不利影響。出口商千萬不能因圖一己之利而損害國家的聲譽和利益。

b.定牌

指賣方按買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裝上標明買方指定的商標和牌號,稱之為定牌生產。在國際或國內貿易中。有許多大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和專業商店,在其經營的商品中,有一部分商品使用該店專有的商標和牌名,這部分商品即是由商店要求有關廠商定牌生產的。

在國際貿易中,定牌商品有的在其定牌商標下標明產地,有的則不標明產地和生產廠商。後一種做法,稱為定牌中性。

我國目前接受外商定牌的出口產品很多,大部分均標明“中國製造”。

商品的數量

商品的數量

常見的度量衡製度

a.公製(TheMetricSystem)。基本單位為千克和米。為歐洲大陸及世界大多數國家所采用。

b.國際單位製(TheInternationalSystem)。是國際標準計量組織在公製基礎上製定公布的。其基本單位包括千克、米、秒。摩爾、坎德拉、安培和卡等七種。是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

c.英製(ThebritishSystem)。基本單位為榜和碼。為英聯邦國家所采用,而英國因加入歐盟,在一體化進程中已宣布放棄英製,采用公製。

d.美製(TheU.S.System)。基本單位和英製相同,為磅和碼、但有個別派生單位不一致。如英製為長噸等於220O磅,而美製為短噸等於2000磅。此外容積單位加侖和蒲式耳,英美製名稱相同,大小不同。

計量單位

國際貿易中用以表示商品數量的計量單位分成兩類:一類是以度量衡製單位表示,包括重量、長度、麵積、體積和容積。另一類是以個數表示,包括約定成俗的一些個數單位,如打、羅、大羅以及訂有國際標準的某些商品的包裝單位,如桶(石油)、包(棉花)等。

計算重量的方法

在國際貿易中,按重量計量的商品很多。根據一般商業習慣,計算重量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A.淨重

淨重(Net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按照國際慣例,如合同中對重量的計算沒有其他規定,則應以淨重計量。

有的商品需經包裝後才能稱量,所得重量為毛重。對價值較低的商品,可以在合同中規定以毛重計量,即所謂‘以毛作淨’(GrossforNet)。如果需以淨重計算,則必須從毛重中減去包裝物的重量,即皮重。計算皮重主要有下列幾種做法:

實際皮重。即稱量每件包裝物的重量。

平均度重。在包裝物比較劃一的情況下,可從全部商品中抽取一定件數的包裝物,加以稱量,求出平均每件包裝物的重量。

習慣皮重。適用於規範化的包裝方式。包裝的重量已為人所共知,無需稱量。

約定皮重。雙方事先約定的包裝重量。

B.公量

對幹含水率不穩定的商品,如羊毛、生絲、棉花等,為準確計算這類商品的重量,國際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onedweight)計算的方法、即測定商品的實際回潮率(含水率)以計算商品幹淨重,再換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計算公式如下:

公量=[商品實際重量/(1十實際回潮率)]X(1十公定回潮率)=商品於淨重X(1十公定回潮率)

C.理論重量

對一些具有固定規格尺寸的商品,每件重量基本一致,一般可從件數推算出總重量。即所謂理論重量(TheoreticalWeight)以方便買賣雙方交接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