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一個人能否成功,與貧富毫無關係(3)(2 / 3)

隨著時間的流逝,教授的名字已經被遺忘了,但是他教的這堂課卻沒有被遺忘。

感悟:

當走出校門時,很多人都認為自己解放了,以後不用再天天捧著課本讀書了。其實不然,無論做什麼事情,無論什麼時候,都需要保持學習的態度。社會雖然不是學校,但很多事情隻有用心去學習了,才能把它做好。對學問的求知,是永遠沒有止境的。

讀書要勤奮,但更要會讀書

南宋朱熹開創了中國儒學的一個新篇章,他大半生的時間致力於學術研究和教育工作,成就斐然。

朱熹讀書十分刻苦用心,與他同齡的孩子僅滿足於讀書、識字、背誦,他卻更傾向於用心去體會聖人所講的道理。他常常為一句話所蘊涵的意義而食不甘味,夜不安寐。一旦他領悟了個中道理,便高興得不能自禁。朱熹不僅讀書刻苦,而且非常善於總結學習方法。他喜歡博覽群書,但從不貪多貪快。

他認為,讀書不明其中道理,就算讀得再多也沒有用。早年他在讀《周禮》時,聽人說《周禮》的每一句話都仿佛是從聖人心中自然流出,當時他不甚理解。後經多年的研讀和揣摩,終於豁然開朗。他曾比喻說這就好像以前隻聽說糖是甜的,鹽是鹹的,而今天終於嚐到了,才真正明白了何為糖甜鹽鹹一樣。他還形象地把讀書比作射箭——在剛剛練習時,隻要射到箭靶上就行;但經過反複訓練,最終的目的是要射中靶心,否則也就不能說是學會了射箭。朱熹認為,讀書的目的在於弄懂書中的義理,而後依照這些義理去做。

他說,十七八歲時始讀《孟子》;到20歲,能夠逐句去理解和領會;而用了更長的時間才明白,書中很多長段都是首尾相連的,不能割斷了它們之間的聯係,隻有把大段的文字綜合起來理解,才能明白其中的真諦。

朱熹讀書還十分講究循序漸進的方法。他認為,讀書都有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比如要先讀《論語》,再讀《孟子》;讀《論語》要先讀《學而》篇,再讀《為政》篇;讀某一本書或某一篇時要讀到把它弄懂為止,再接著讀之後的內容。這樣,當讀到融會貫通的地步時,就可以說是把知識學到手了。

朱熹不僅愛讀書,而且會讀書。他早年興趣廣泛,禪、道、《楚辭》、《詩》、兵法樣樣涉獵。但後來,他又轉向專攻儒家經典研究。這“一博”、“一專”,為朱熹的學術研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感悟: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一份無形的財富。讀書的意義在於體會書中所講的人生哲理,如果隻是為了死讀書,那麼,讀再多的書也是沒有用的。隻有會讀書的人,才能夠積累淵博的知識,學以致用,以豐富自己,並服務社會。

有自己的夢想是件好事,所以要堅持下去

麥迪家三代都是醫生,治病救人似乎是所有後輩理所當然的職業。麥迪6歲那年就有了第一個聽診器,麥迪聽過無數祖父和父親救死扶傷的故事,看過許多他們接生的嬰兒的照片。麥迪7歲時,父親把在家庭診所銅門牌上他的名字應該刻的位置指給他看。很小麥迪就認為“醫生”是自己的未來職業了。

但是大學時,麥迪漸漸發覺“醫生”這個職業無法在他心裏紮根。相反的,“詩人”的種子卻破土而出,開始控製他的心跳、呼吸和一切。他最害怕的是,他無法成為父親一直期望的接班人,讓父親失望。對於他的猶豫他隻字不敢告訴父親,希望時間可以讓他忘了“詩人”這個莫名其妙的夢想。

但暑假到來時,麥迪內心的矛盾非但沒減輕,反而越來越重,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幸好他得到一個散心的好機會。他的父親酷愛打獵,有個病人送給他一隻英國獵犬崽作為謝禮。在麥迪家的鄉間別墅裏,父親養了幾隻獵犬,它們都是由麥迪從小訓練的。這次也不例外,父親信任地把訓練幼犬的任務交給了他。

傑瑞是一隻很乖的10個月大的小狗。和大多數英國獵犬一樣,它全身以白為主,隱約帶幾組紅斑點。它紅色的大耳朵不合比例地支向兩邊,使它看起來像個小醜,單是那副樣子就逗得麥迪想笑。它很快掌握了基本動作:坐、停、走。它的問題是不聽“來”這個命令。一旦到了草叢裏,它就開始“漫遊”。麥迪招呼它,吹馴狗用的哨子,它會轉身看他一眼,隨後又繼續它的“漫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