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精選(三) 黃陵廟碑
湘旁有廟曰黃陵,自前古以祠堯之二女——舜二妃者。庭有石碑,斷裂分散在地,其文剝缺。考《圖記》,言“漢荊州牧劉表景升之立”,題曰“《湘夫人碑》”。今驗其文,乃晉太康九年;又其額曰“虞帝二妃之碑”,非景升立者。
秦博士對始皇帝雲:“湘君者,堯之二女,舜妃者也。”劉向鄭玄亦皆以二妃為湘君,而《離騷·九歌》既有《湘君》,又有《湘夫人》。王逸之解,以為湘君者,自其水神;而謂湘夫人乃二妃也,從舜南征三苗不及,道死沅湘之間。《山海經》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後,不當降小水為其夫人,因以二女為天帝之女。以餘考之,璞與王逸俱失也。堯之長女娥皇為舜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辭謂娥皇為“君”,謂女英“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禮》有“小君君母”,明其正自得稱君也。《書》曰“舜陟方乃死”,傳謂“舜升道南方以死”;或又曰:“舜死葬蒼梧,二妃從之不及,溺死沅湘之間”。餘謂《竹書紀年》帝王之沒皆曰“陟”,“陟”,升也,謂升天也。《書》曰“殷禮陟配天”,言以道終,其德協天也。《書》紀舜之沒雲“陟”者,與《竹書》《周書》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釋“陟”為“死”也。地之勢東南下,如言舜南巡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謂舜死葬蒼梧、於時二妃從之不及而溺者,皆不可信。
二妃既曰以謀語舜,脫舜之厄,成舜之聖;堯死而舜有天下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湖江者,莫敢不進禮廟下。
元和十四年春,餘以言事得罪,黜為潮州刺史。其地於漢為南海之揭陽,厲毒所聚,懼不得脫死,過廟而禱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國子祭酒。使以私錢十萬抵嶽州,願易廟之圯桷腐瓦於刺史王堪。長慶元年,刺史張愉自京師往,與愉故善,謂曰:“丐我一碑石,載二妃廟事,且令後世知有子名。”愉曰:“諾。”既至州,報曰:“碑謹具。”遂篆其事俾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