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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戰言”廣告是該被叫停

新聞觀察

作者:曾春光

廣東省工商局8月20日晚間緊急對外公布相關查處意見,表示當日《南方都市報》AⅡ疊16版發布的某專題廣告為某產品的商業炒作,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五項關於廣告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已經立即責令停止發布,並啟動立案程序。(《羊城晚報》,8月21日)

當日的整版“小三戰言”廣告雖寥寥數字,卻“信息量”很大,引起網絡自媒體的熱烈討論。@楊錦麟(知名媒體人):“微笑不語!小三要正名,前任要收聲,報紙要創收,讀者要八卦,各取所需了!”眾多網友對此議論紛紛:“廣告是在公開宣揚‘小三’價值觀,即便是廣告創意,也的確是無底線無節操,這般的價值觀,豈不危害社會!”“炒作無底線了,知名度高了,美譽度沒有了。”“據說是化妝品廣告,隻有更惡俗,沒有最惡俗啊!這樣的媒體,節操也是碎了一地。”……

更有網友表示:“不知有多少張太要對號入座了。”還有網友表示要“人肉”出這個找小三的張先生。網友們充分發揮惡搞精神,紛紛開始創作“張太體”。

事後證實,這一“小三戰言”廣告是一化妝品的“懸念式廣告”。然而,正所謂“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懸念式廣告被稱作品牌提升的快車道,因為它足夠吸引眼球,但既然是快車道就有更多的風險,搞不好,很容易引來監管部門的叫停甚至處罰,更悲催的是引起受眾對品牌的反感,迅速毀掉了品牌,還有損所刊播媒體的形象。

做廣告也要講政治,廣告要符合精神文明要求。既然廣告也是新聞宣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那麼“小三戰言”廣告是該被叫停。我國《廣告法》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於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這一“小三戰言”廣告明顯存在挑戰道德底線、打法律擦邊球的嫌疑。媒體、廣告主和廣告公司從業人員必須不斷增強講政治的自覺性,善於從一些工商部門通報的案例和被監管部門提出撤換的廣告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