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非洲社會發展狀況(1 / 3)

戰後非洲社會發展狀況

酋長地位和作用

親屬製度是非洲傳統社會組織的基礎。在殖民統治確立以前,大酋長或土王是各部落至高無上的統治者,集神權、政權、軍權、司法權、土地分配權等於一身。殖民統治的建立,結束了酋長的絕對權威,剝奪了酋長的部分權力(如立法、司法、統帥軍隊等)。他們不再是本部族或本領地的天然代表,而成為殖民統治的工具。

目前,傳統掌權者在非洲一些地區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在斯威士蘭,傳統勢力繼續控製著這個國家。在南非,祖魯族大酋長仍然擁有能左右700萬祖魯族人的巨大影響力。

但就大多數情況而言,非洲國家獨立後,酋長製度在不同程度上均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由兩方麵造成的:一方麵,政府通過行政法規,限製和改造了酋長的權限,也有少數國家取消了酋長製。現代行政機構的建立和現代選舉法的實施,逐漸剝奪了酋長作為人民天然代表的資格,酋長製被納入了現代行政機製之內。另一方麵,現代社會將受過高等教育的政府官員、知識分子(有的是酋長後裔)滲透到酋長領地中去。還有一些商賈富豪謀取了酋長職位。總之,酋長們不再是過去那種孤陋寡聞、思想閉塞的土王,而是見多識廣、生活歐化,思想上也受到現代化的薰陶。由他們掌管酋長領地,不能不給傳統社會帶來深刻變化。當然,非洲地域廣闊,各國政策各異,各地受現代社會衝擊的程度不一,因此,酋長製的變化也因地而異,甚至有的差別還很大。

非洲國家獨立後都頒布法令對酋長的權限、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確規定。這大體可分為兩種情況:少數國家如剛果、幾內亞等,明令取消了酋長的行政管理等權力;大多數國家如加納、尼日利亞、多哥、科特迪瓦、喀麥隆、紮伊爾、盧旺達、布隆迪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保留了酋長製,將這種傳統社會組織形式納入現代政權的組織結構之中。

剛果勞動黨和政府不承認酋長的地位和權力,在村一級地方基層組織采取了民選村長的辦法。但傳統的風俗習慣和思想意識依然對剛果的社會和政治生活發生影響。如法院就分為兩個係統,民事案件一般仍按傳統習慣法審理。

幾內亞在獨立後的1958年12月31日完全廢除了酋長製,從上到下建立了一整套現代化政權機構。全國依次分為革命總專署、省、縣、地方革命政權和村五級政權機構。總專員、省長、縣長由中央政府任命,地方革命政權和村兩級負責人由選舉產生。政府宣布土地歸國家所有,由地方革命政權行使分配權,實際上耕地主要還是由個體農戶根據傳統習慣占有並使用著。

塞內加爾在曆史上是法國在非洲經營最久的殖民地,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和商品經濟比較發達,部族製度瓦解較徹底。它又地處黑非洲和阿拉伯非洲的交界處,受伊斯蘭文化影響很大,全國90%左右的居民信奉伊斯蘭教。塞內加爾獨立後,憲法規定全部土地歸國家所有。按照1964年頒布的土地法令及其他有關法令,在農村,誰開發利用土地,誰就取得這塊土地的使用權,即實際占有權。這些規定首先對宗教首領有利。因為在塞內加爾農業中,勞動力是比土地更帶決定性的因素,宗教首領能占有許多勞動力,因而成為全國最大的地主。許多村還有所謂“奉獻地”,由教民集體耕種,收獲物全部奉獻給當地教派首領。而那些昔日的酋長,既無宗教影響,又在政治上失勢,其中有的甚至缺乏足夠的勞力來耕種原有土地,從而失去了對某些土地的實際占有權。政府還規定,酋長可繼續領取薪金,但不再擁有任何行政管理權。部族酋長勢力趨於衰亡。

大多數國家不同程度上保留了酋長製,對它的權力與地位又作了種種限製,並將這種傳統社會組織形式納入了現代政權的組織結構之中,特別是農村基層政權,往往是傳統政權與現代政權合二為一。各國情況也不盡相同。

在多哥,獨立初期奧林匹歐政權曾實行歧視酋長的政策,尤其是對北方的酋長。他們或被執政黨的人取代,或被甩在一邊形同虛設,實際上取消了酋長在政治生活中的權力與地位,導致其統治基礎的不穩定。1967年上台的埃亞德馬政權執行團結酋長以實現民族和解的新政策,允許以傳統方式產生酋長的地方繼續保留世襲製,而某些有條件的村、鄉則允許以民主選舉方式產生酋長,把傳統的酋長製同現政權的統治巧妙地結為一體。尤其在基層的鄉、村,實行酋長與行政機構合二為一,鄉長就是大酋長,村長就是村酋長。他們是多哥人民聯盟黨的黨員,貫徹執行省和政府各部下達的指令。各部族的傳統儀式、節日、宗教活動等均予以保留,並將這視為發揚多哥傳統民族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扶植。酋長在現今的多哥仍享有威望和尊嚴,在鄉和村裏具有權勢。高級酋長每年可領取一定數額的補償金,高的每年30萬非洲法郎,一般的也有十幾萬非洲法郎。酋長有全國性組織——全國酋長聯盟。政府對酋長實行的這套懷柔、利用、扶植的政策,對維護國家的安定團結、穩定政局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當然,酋長的權力也受到很大限製與削弱。酋長必須在政府機構的監督之下行使職權;群眾對酋長不滿可以上告;總統有權任免酋長,即使是群眾選出的酋長,如果總統認為選舉不正常,可宣布選舉結果無效。酋長也不能像殖民統治時期那樣隨意讓村民無償地為自己勞動。他們與普通百姓一樣也要下地勞動,如要請工幫忙,也要為幫工者準備吃喝。

加納在爭取獨立的過程中,恩克魯瑪曾同部分酋長的分裂主義活動作過堅決的鬥爭。恩克魯瑪實行選舉產生地方政府的法律,削弱了酋長的政治權力。當時阿散蒂大酋長在帝國主義支持下發動叛亂,要求阿散蒂分立,並以獨立國家的地位參加加納聯邦。由於恩克魯瑪取得多數群眾的支持,暴亂沒有得逞。憲法規定加納為中央集權製國家。恩克魯瑪還撤消了阿基姆地區大酋長的職務。議會又通過關於限製酋長的土地管理權和管製酋長公地收入等法令,同時保留了首長的許多特權,以取得酋長對政府的支持。以後曆屆政府對酋長基本上采取既限製又利用的政策。

加納現代行政機構分成大區(9個)和縣兩級。同行政區劃相平行,全國按不同部落劃分成126個傳統地區,即過去的土邦。大的如東區的阿基姆,有50萬人口;小的僅有幾個村子。部落首領是大酋長,所以全國有126個大酋長。他們在名義上是平等的,隻有庫馬西大酋長在曆史上曾充當阿散蒂部落聯盟的首領,處於獨特的地位。大酋長下麵是區級酋長,再下麵是村子的頭人,為數很多。憲法規定各大區都設有酋長院,各大區所屬的大酋長均為其成員。全國共有8個大區酋長院(首都所在地大阿克拉區劃入東區酋長院)。1971年又成立全國酋長院,由8個區酋長院各派5名代表組成。全國和各區酋長院的職能,主要是解決酋長事務的糾紛,並就改革習慣法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議。酋長的地位和作用是由議會和政府規定的。政府擁有承認與不承認、提升或黜降酋長的權力。酋長必須得到政府的正式承認才算合法,而且隻能在政府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職權。酋長按照傳統充當本部族的發言人,向政府反映本部族的意見和要求;調解民事糾紛;組織領導本地的公益勞動或募集資金興建學校、道路等福利設施。到1970年代,政府每年支出300萬塞迪作為給大酋長的津貼。加納大部分土地名義上屬部落氏族所有,實際上由酋長掌管土地的分配和處理。因此,土地成為酋長的命根子。酋長也向臣民征收各種實物稅。

紮伊爾也是現代政權機構和傳統酋長製並存。全國分為省、專區、縣、鄉、片和村各級。省長、專員、縣長由中央委派,而片長由酋長擔任,村長一律由片長指定。鄉設賢人委員會,由每個片選出兩人,加上所有片長(即酋長)組成。賢人委員會中選出一人當鄉長,報中央政府批準。酋長當選為鄉長的很多,可見,紮伊爾基層政權掌握在酋長手中。1966年政府頒布巴卡契卡土地法,規定全部土地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廣大農村中土地歸氏族公有。氏族酋長擁有管理權和分配權,本族農民無償使用,各戶個體耕作,收獲歸已。有些地方農民向酋長送點貢品或服些勞役。有些地方出現了封建土地所有製,有些人特別是官員在征得當地酋長同意後,可圈占大片土地開辦農場,雇傭農業工人進行生產。近些年來,農村中這種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有相當迅速的發展。總而言之,不論何種情況,酋長仍對土地擁有管理權和分配權。

喀麥隆傳統酋長的地位要比紮伊爾優越得多。他們的權勢、財富以及從現代政權機構那裏得到的待遇,遠非紮伊爾的世襲酋長所能比擬。喀麥隆獨立後,阿希喬政府決定保留酋長製,對酋長采取利用為主但加強控製並逐步削弱其權力的方針,繼續執行法國殖民政府1933年頒布的《傳統酋長領地法》。1960年12月,政府正式承認首長和酋長領地的合法性,並對酋長的任命,權限及酋長領地的管轄範圍作了具體規定;後來又承認西喀麥隆傳統酋長代表大會的合法性。1977年7月,政府頒布245號法令,正式確認酋長領地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按此法令,全國分成一、二、三級酋長領地。全國共有77個一級酋長領地,這些領地都是由過去的王國演變而來的。一級酋長相當於過去的國王,規定其領地麵積原則上不超過一個州。二級酋長領地867個。二級酋長一般要受一級酋長領導,但實際上凡是原來通過戰爭建立自己權力中心的二級首長領地均是獨立的,並不聽命於一級酋長。三級酋長領地在農村相當於村或片,在城市相當於保,全國不計其數。喀麥隆現在政府權力機構隻控製到縣一級。縣以下基層政權控製在各級酋長手中。但酋長權力畢竟受到了限製,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第一,各級酋長雖一般保留世襲製,但須得到政府批準。一級酋長由總理任命,二級酋長由領土管理部長任命,三級酋長由州長任命。酋長出缺時,政府出麵與有關方麵協商,傳統酋長原則上在那些習慣上行使傳統指揮權的家庭成員中挑選。候選人應具備必需的身體和品德條件,並盡可能的會讀書寫字。法令固然規定了酋長執行公務受到國家保護,但同時規定傳統酋長在行使公職中如犯有錯誤、無能、懶惰或向人民敲詐勒索,要給予處分,包括勸告、警告、單純嚴重警告、停發至多不超過三個月的全部津貼的嚴重警告,直至撤職。

第二,剝奪了傳統酋長特別是一級酋長統帥軍隊、指揮戰爭的權力。舊的部落王國主要是通過戰爭形成的,酋長帶領自己的軍隊打到哪裏,他的管轄範圍也就達到哪裏。所以傳統酋長的重要使命是率領本部落臣民四出征戰,任本部落最高統帥。現在這種權力被剝奪了。

第三,大酋長過去被尊為“超人”、“神的代表”,掌握著人民的生殺大權,現在大酋長依然是該領地內的宗教領袖,但立法權被剝奪了,司法權也限於調解處理民事糾紛。喀麥隆現存兩套並行的司法係統。現代司法係統基層隻到縣一級。另一套是按照傳統的不成文的習慣法審理的司法係統。酋長主要通過傳統法庭充當調解者和仲裁者,處理有關婚姻、財產特別是土地方麵的民事案件。即使民事案件也不全部由傳統法庭包辦,如邦瓊地區四分之一的民事案件並非由傳統法庭處理的。雷布巴大酋長獨立前握有生殺大權。獨立後不久,阿希喬把這個大權給沒收了,現在地方事務由他與縣長合作,他起的作用是輔助性的。

第四,在行政上酋長也不再是最高權威。酋長必須服從政府。政府可以發布命令、下達指示,而酋長沒有這個權。從這個意義上說,喀麥隆不存在雙重政權。法令規定,酋長置於領土管理部長的領導下,起協助行政當局管理人民的作用,主要包括向人民傳達並貫徹執行行政當局的指示,在其所管轄地區內,在維護公共秩序和保證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等方麵起協助作用,如征收稅款等等。大酋長與現代政權機構打交道的對象是縣長。縣長向他傳達政府的指令,他再將政府指令通過傳統政權係統逐級向下傳達,一直貫徹到村。大酋長對本地區的事務需向縣長彙報。所以酋長在行政上隻是政府的助手。

第五,酋長的收入不再是臣民交的貢賦或服勞役,而是保留了法國殖民政權規定的由政府給予酋長報酬的製度。報酬方法分四種:(1)一級、二級酋長有政府發給的固定津貼;(2)對完成某項特殊任務給予酬勞費,稱特別使命補助費;(3)從他們收取的稅金中支取回扣,其比例從4%到13%不等;(4)地方行政當局為表現積極、卓有成效的酋長請功行賞,從領土管理部領取效益獎金。

喀麥隆是非洲國家中酋長製保留得較多的國家,即使如此,酋長的權力和地位也受到很大限製。這大體上能反映出非洲國家獨立後酋長地位和權力變化的情況。總而言之,非洲國家獨立後酋長成了政府的助手,在基層協助政府工作,受政府監督。

與此同時,現代經濟文化關係的發展對酋長製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麵:

第一,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興起和發展使傳統社會結構逐步解體。隨著歐洲資本主義的入侵,在貿易站和港口需要大量搬運夫,資本主義種植園的興起也急需勞動力。許多非洲人離開了世代居住的氏族村落去當苦力,於是大批勞動力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由酋長統管一切的封閉式社會出現了裂縫。這些被解放出來的勞動者就脫離了酋長的控製,卷入了貨幣關係,並且勞動力自身也成了可交換的商品。個人逐步(尚未完全)擺脫對村社、氏族和部落所負的責任,從而無情地斬斷了把人們束縛於天然酋長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羈絆。同時,土地買賣的出現衝擊了傳統的土地觀念,歐洲資本主義的土地私有觀念第一次和黑非洲傳統的土地觀念發生衝突,土地不能永久性轉讓的神話從此被打破了。這樣,勞動力和土地就成為新生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重要因素,傳統社會的根基遭到破壞,演變遂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這在沿海地區尤其明顯。隨後,城市的發展對傳統社會內部結構的變化起著重要作用。內地居民逐漸向城市聚集。城市和種植園相比,更是各部族之間相互影響、滲透和融合的主要場所。城市居民進一步脫離了與酋長的傳統關係,失去血統關係和自給自足的農業村社的就業保障。他們的價值觀念也發生了變化,逐漸使他們不再以某一部族代表的身份生活在城市,而僅僅作為個人在新的社會結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城市中產生了一係列非傳統社會的準則,在這些準則的基礎上,形成了新的階層。它依靠其獨立的經濟地位,在相當程度上脫離了以酋長為核心的傳統集團,也就是脫離了由地位和出身決定的古老的階級關係。因此,在城市裏傳統社會結構不像農村那樣嚴密。例如,在杜阿拉市也存在傳統勢力的首領(酋長),有的地方沒有傳統首領,政府就指定一個。這樣的酋長不是曆史上形成的,因而不能世襲。他們主要起政府和老百姓之間聯係人的作用,幫助政府了解民情和向群眾下達政府的指令。杜阿拉市共有五個一級酋長,還有很多二、三級酋長。一級酋長大都是禮儀上的,沒有多少實權,誰也無權指揮,主要是基層的保長即三級酋長在起作用。他們直接聽縣長的指令,城市裏的實際行政權力均操在政府官員手中。又如加魯阿一級酋長,其領地既管農村,又管城區和郊區。但在城區和郊區,行政權力自然主要在現代政權機構手裏。酋長隻是該城傳統勢力的象征。

第二,現代社會還將受過高等教育的政府官員、知識分子(有的是酋長的後裔)及商人等滲透到酋長隊伍中去,從而使酋長的素質發生了變化。這些人不僅生活歐化,思想上也深受現代文明的薰陶。他們不再是人們過去熟知的那種孤陋寡聞、思想閉塞的土王,而是見多識廣、思想活躍的知識分子。有的本人就是以議員身份步入政界,有的其子女擔任政府部長。由他們來掌管酋長領地,不能不給傳統社會帶來深刻變化。例如,1985年9月登基的喀麥隆西南省巴裏地區酋長,以前在聯邦德國攻讀社會學,會講英語,因父王病故才回國繼承王位。他在談及擔任酋長動機時,強調非個人所願,既非為名利,亦非為權勢,是國家要他擔任此職,他是為了履行職責。另一個會講法語的喀麥隆西部省邦瓊地區酋長是繼承其叔叔的王位,他曾留學法國,後擔任過州長,是政府官員,當了酋長後還被選為執政黨中央委員。尼日利亞第十八代紮裏亞酋長謝胡·伊德裏斯是200年前酋長的世襲後裔。他曾遊曆美國,去澳大利亞學過行政管理。他是兩個公司的董事長,其中一個是尼日利亞最大的公司。他同尼日利亞企業界、政界和軍界名人關係密切。目前,尼日利亞許多過去的土王、酋長搖身一變成了工商業資本家,而一些新興的資本家又被封為酋長。在這種情況下,資本家與酋長便二位一體。因為外國資本家來開辦工廠需要土地、勞動力,這樣,掌握大片土地、享有財富的酋長便成了這些工廠的董事。特別是在1972年推行本地化法以來,由於法令規定外資企業必須有尼日利亞人合資經營才準開業,那些有權有勢對企業能起保護作用的王族、酋長,自然成為外國企業主轉讓股份、聘為董事的理想對象,而一些出身平民家庭的人一旦發財,也就成了酋長。誇拉州阿法地區有位酋長叫阿迪沙耶,30年前是貧苦農民的兒子,一直靠教會的助學金上學。尼日利亞獨立前夜,他去倫敦學建築,獨立後回國當了估價工程師。1970年代尼日利亞靠石油發財後大興土木,外國建築商要承包項目必須經估價工程師估價核準,於是紛紛向他腰包塞錢。不久,他成了45家工廠的老板,後來阿法地區的土王把酋長的桂冠封給了他。他憑借酋長這塊牌子很容易得到開辦工廠的營業執照、土地,雇到大量廉價勞動力。現在,尼日利亞一些酋長、土王對其臣民是否納稅不大在意了,相反,他們考慮的是如何為其臣民做點好事,以便保住酋長的地位。對他們來說,區區人頭稅無論如何不能跟工商企業中豐厚的利潤相比。所以,盡管尼日利亞政府取消了土王、酋長征收人頭稅的權利,但些人包括受過高等教育、留過洋、甚至當過報紙總編輯和大使的人物,仍然願當土王、酋長。

非洲黑人資產階級

非洲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南非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北非的埃及和馬格裏布三國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1960年代以前已有相當程度的發展,黑非洲的經濟發展相對落後。1960年代以來,非洲階級關係的重要變化之一是黑非洲出現了一個獨立的黑人資產階級。艾德裏斯·科克斯曾經對非洲人口的階級構成作過如下估計:農民占85%以上,工人階級占10%強,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占5%。當然,這個估計數字的可靠程度並非無懈可擊,但是,在黑非洲各國沒有提供更為精確可靠資料的情況下,可供參考。據非洲經濟委員會提供的數字,1975年19個非洲國家中5%的人口占有總收入的24.3%。肯尼亞、塞內加爾、烏幹達和讚比亞4國最富有的5%的人口分別占該國國民收入總額的30%、36%、20%和22%。當然,由於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差異,加上黑非洲國家在獨立後對資本主義的發展實行不同的政策,因此,黑人資產階級在各國的發展程度並不一樣。有些國家黑人資產階級迅速發展壯大,有些國家這個階級正在形成之中,而另一些國家還沒有出現黑人資產階級。但就黑非洲整體而言,黑人資產階級作為一個獨立的階級無疑已經形成了。

有些黑非洲國家不乏百萬富翁乃至億萬富翁。肯尼亞著名的黑人企業家有烏迪·吉卡加、恩京加·卡魯姆、邁納·萬奇吉、查爾斯·盧比亞、恩京蓋·穆伊蓋等。曾任肯尼亞工商部副部長的恩京加·卡魯姆在1979年是36家商號的董事,在其中的33家有股本。他建立的一家製鞋公司準備跟操縱肯尼亞市場的多國公司一決高下。塞拉利昂巨商賈米爾是塞拉利昂人和黎巴嫩人的混血兒,因走私鑽石而暴富。他在黃金及鑽石開采、捕魚業、銀行、賭場等都有大量投資。塞拉利昂國際工商銀行可以說是他的私人銀行。他跟政界特別是史蒂文斯總統關係密切。他所享有的特權非一般部長所能比擬,可隨時晉見總統,可乘總統的直升飛機,攜帶東西出入國境時無人敢檢查,甚至總統在外交上有時也有求於他。他利用其黎巴嫩血統和穆斯林的身分以及百分富翁的地位多次訪問沙特阿拉伯和伊朗,為塞拉利昂尋求貸款和援助。塞內加爾一位經營商業和運輸業的資本家阿爾哈吉·莫瑪爾·索倫是世界伊斯蘭商會秘書長。尼日利亞百萬富翁的人數超過黑非洲其他國家百萬富翁人數的總和。其代表人物有被稱為尼日利亞私營企業大亨的法吉米羅孔、北方豪薩族巨商丹塔塔家族、奧杜托拉財團(以經營橡膠園、輪胎廠、木材廠為主)、瓦達集團(經營內陸運輸、建築業等)、伊卜拉欣集團(經營進出口貿易、運輸業、房地產)等。拉各斯首富法吉米羅孔在1950年代靠僅有的25英鎊和從侄子處借到的300英鎊為資本,成立亨利·史蒂文斯公司,經營出口牲畜骨頭和進口摩托車零件的小生意。尼日利亞獨立後,公司發展很快,經營範圍不斷擴大,到1978年法吉米羅孔去世時,亨利·史蒂文斯集團已擁有海運、電器機械、房屋建築、旅遊、陸路運輸等八家子公司,每個子公司還有若幹家數量不等的分公司。法吉米羅孔生前任集團主席、董事長,成為尼日利亞和西非地區赫赫有名的商業大亨,被選為拉各斯工商聯合會、尼日利亞工商聯合會、西非工商聯合會的主席、尼日利亞國民銀行主席和尼日利亞標準銀行董事長。伊巴丹大學1972年授予他商業管理科學名譽博士學位。可與法吉米羅孔匹敵的是以北方商業城鎮卡諾為據點的豪薩族巨商丹塔塔家族。目前,尼日利亞北方一些城填卡諾、卡杜納及東北部的邁杜古裏等所需的工業原料、人民生活必需品,都靠從拉各斯或哈爾科特港用大卡車運來;而北方生產的牛、棉花、花生等也靠卡車運去南方港口。丹塔塔運輸公司壟斷了這一運輸業務。在拉各斯——卡杜納——卡諾縱貫南北的現代化公路上,可以看到標有T.T.字號(丹塔塔運輸公司標記)的載重40噸的巨型卡車隊從早到晚川流不息。丹塔塔家族除投資於商業和運輸業外,在許多外資企業中擁有股份。阿爾哈吉·英卡·福拉威約經營的尼日利亞綠色航運公司專營尼日利亞與歐洲大陸間的貨運,在1979年擁有一支6艘貨輪的船隊,總噸位87,807噸。有的尼日利亞富商在國外開設許多企業,如祖籍伊莫州的恩茲利培除在國內開設17家公司外,在英國開設了8家公司,資產約5000萬英鎊,年營業額7000萬英鎊;另外在加納、塞拉利昂等國也設有公司,其商務活動涉及世界許多地區,如法國、瑞士、巴基斯坦等。

黑人資產階級的形成經曆了一個過程。19世紀是它的萌芽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西非沿海首先發展起來。自從奴隸貿易廢除之後,西非同歐洲的雙邊貿易日益興盛。歐洲商人用製成品來換取西非的棕櫚油和花生等原料。他們把非洲中間商(經紀人)視為擴展其商業利益的代理人。因此,類似買辦的中間商在當時的西非特別活躍。另外,在19世紀後半葉,在西非沿海(和南非)出現了非洲人經營的資本主義種植園和農場。但是,黑非洲民族資本成長和發展的時代畢竟不同於歐美資本主義發展的時代,它不可能像歐美資本主義那樣通過對外掠奪的方式來積累資金。以大家庭為基礎的傳統社會經濟結構,殖民政權的統治和外國壟斷資本控製著經濟命脈,限製和阻礙了黑人民族資本的發展。因此,直到20世紀40—50年代,隻有個別國家例如科特迪瓦,初步形成了一個以種植園主為主體的黑人資產階級。他們在本國民族獨立運動中起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黑非洲國家盡管民族資本在極其艱難的環境中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但都還沒有形成一個獨立的黑人資產階級。特殊的曆史條件和環境,使黑人資產階級很難依靠自身的力量積累資金,自發地發展資本主義,而要借助國家政權的力量為自己的發展建立物質基礎。所以,黑人資產階級是在1960年代大多數黑非洲國家獨立後依靠國家政權的扶植才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非洲國家獨立後,不管標榜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都在不同程度上實行旨在發展民族經濟、壯大民族資本的政策措施,如計劃經濟,外資企業國有化、發展進口替代工業、經濟本地化、國營企業私有化等,有些國家還實行扶植民族私人資本的政策。

其一,從國有化到私有化。

非洲國家在1956年埃及蘇伊士運河收歸國有以後至1960年代及1970年代中期,曾兩次掀起國有化浪潮。黑非洲國家在獨立後都不同程度地實行了國有化政策,將原來由殖民政權和國際壟斷資本操縱國家經濟命脈的一些重要經濟部門如大工礦企業、外貿、鐵路、港口、銀行、保險公司、公用事業等收歸國有。據聯合國統計,1960—1976年間,有71個發展中國家共接管外資企業1447家,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接管628家,占總數的43.4%。此外,各國都由政府資助建立了一批國營和準國營的企業,1974—1977年間,非洲國家在公營經濟部門的投資占固定資本總額的32.4%。這個比例除社會主義國家外,是世界上最高的。黑非洲國家通過這些措施,控製了國家經濟命脈,壯大了民族資本的力量,使國家資本成為民族資本的主要組成部分。以後從1960—1970年代開始,一些國家已經著手調整經濟政策,將部分國營企業轉給私人經營。進入1980年代以來,黑非洲國家出現了國營企業私有化的熱潮。到目前為止,加納、幾內亞、馬裏、莫桑比克、紮伊爾、多哥、科特迪瓦、塞內加爾、喀麥隆、馬拉維、利比裏亞、肯尼亞、尼日爾、貝寧、剛果、坦桑尼亞、讚比亞、塞拉利昂、岡比亞、尼日利亞、安哥拉等國都不同程度地將部分國營企業實行私有化。如紮伊爾在1981年6月決定將全國所有國營農場改為私營,1982年2月將37家國營企業改為私營,包括馬盧古鋼鐵廠、沙巴一家礦業公司。多哥從1982年起實行私有化,目前已有20多家國營、準國營企業轉歸私人經營。科特迪瓦通過發行股票出售30家國營企業。尼日利亞在1988年初宣布將96家企業實行私有化。塞內加爾政府決定將57家國營企業中放棄26家,其中13家全部私有化,另13家部分私有化。很明顯,私有化措施就是將通過國家權力多年經營而積聚或建立起來的國家資本轉入本國私人手中,從而壯大本國私人資本和黑人資產階級的力量。

其二,發展進口替代工業。

獨立前,除塞內加爾、南羅得西亞(津巴布韋)和肯尼亞等少數國家製造業有一定發展外,大多數黑非洲國家製造業基礎都很薄弱。許多人民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費品都仰賴進口,大大加深了這些國家對西方的經濟依賴。黑非洲國家在獨立後不久普遍強調發展進口替代工業,利用本地的或進口的原料生產原來需從國外進口的製成品,作為實現經濟獨立的重要對策,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黑人資產階級正是在這項政策的鼓勵下開始投資於製造業,相繼建成一批中小企業。

其三,一些國家頒布行政法規,限製亞洲人的經濟勢力,保護本國私人企業的發展。

肯尼亞通過頒布商業執照法,打破了亞洲人對零售業的壟斷,並將大部分零售業轉入肯尼亞人手中。1967年實施的貿易執照法規定,非本國公民不能在農村和城鎮郊區經商,從而將亞洲人擁有的大量中小企業轉入非洲人手中。1975年貿易法修正案進一步規定,在肯尼亞的外資企業的產品都必須通過國家貿易公司指定的肯籍代理商經銷,進一步排擠亞洲人,致使這一年有69家亞洲人企業倒閉。在運輸業和建築業方麵,政府也頒布類似的執照法,使資金不足的非洲人企業主可以在沒有外商競爭的條件下發展。因此,原在殖民統治下受到嚴格限製的非洲商人階級在獨立後很快成為一支重要的社會和經濟力量。讚比亞也頒布商業執照法,規定某些批發和零售業隻能由本國公民經營。

其四,設立專門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扶植本國私人資本發展。

幾內亞在1979年重新允許私人經營工商業後,政府專門設立了中小企業部。多哥建立了中小企業促進中心和國家投資公司,在資金、物資和技術上給民族工業以指導和幫助。博茨瓦納1970年成立了博茨瓦納發展公司,後又成立博茨瓦納企業發展公司、企業發展局和國家發展銀行。它們為私人企業的發展提供資金、廠房、機器、培訓技術人員,幫助私營廠商提高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到1980年,僅博茨瓦納發展公司興建或資助興建的項目就有82個。肯尼亞資本最雄厚、影響最大的國營企業是肯尼亞工商業發展公司,其60%的資金由政府提供,主要職能是給民族工商業發放貸款。它在1965—1971年間向肯尼亞人提供私人貸款共250萬肯鎊,其中絕大部分用於購買亞洲人的企業。銀行係統規定本國企業可獲得相當於其投資總額的60%的貸款,而非本國居民的企業隻能獲得20%。紮伊爾國家銀行發放低利(5%)的發展農業貸款,真正得益者是少數莊園主和官員。

其五,實行經濟本地化政策。

本地化也稱非洲化,它在1970年代形成高潮,主要指資本和幹部的非洲化。通過實施本地化法令,黑非洲有相當一批外資企業部分或全部轉入本地人手中,也有一批本國精英(包括軍政官員)進入外資企業充任高中級管理職務,使一些原來的資本家更加發展壯大,而一些上層分子也進入資產階級的行列,從而壯大了黑人資產階級的力量。

尼日利亞在1972年4月—1975年6月實行尼日利亞化的結果是,按規定應部分或全部轉讓給尼日利亞人的950家企業中,實際轉讓了738家。其中357家外資企業應全部轉讓,實際轉讓的有209家,占58%。按規定尼日利亞人應參股40%的企業593家,實際執行的529家,占89%。尼日利亞人為此共投資1.22億奈拉(這個估計據認為偏低),大多為私人出資購買。紮伊爾在1973年11月對外資企業實行紮伊爾化,將3000多家外資經營的種植園、牧場、工廠和商店交紮伊爾人接管;1974年12月又實行徹底化,國家沒收殘存的殖民資本企業,由政客們代行管理。科特迪瓦在1973年提出資本和幹部科特迪瓦化,1970年代中期以後民族資本在社會資本總額中的比重逐步增長,1975年為39.72%,1979年增至58.2%。在工業資本中,民族資本占的比例1975年為34.2%,1982年達65%。1978年,科特迪瓦人擔任高級經理職務的占22%,中級經理職務占52.2%,一般管理職務占72%。肯尼亞在農村執行土地轉讓政策,到1971年,總共有150萬英畝白人移民的土地(占從前白人高地的21%)轉讓給非洲人,50萬非洲農民受益。而同時,新發跡的非洲政客、行政官員和實業家(特別是吉庫尤人)也趁機購買歐洲人莊園,總計約160萬英畝,估計耗資2000萬英鎊,其中可能1/3是國家貸款。同時,肯尼亞實行外資企業管理人員非洲化。1971年美資公司中有23%的經理,另有52家外資公司的總經理由肯尼亞人擔任,這個比例比科特迪瓦高得多。肯尼亞最大的50家公司中,1968年有82%的董事是外國人,而到1974年82%是肯尼亞公民,雖然其中半數是歐洲血統,而亞洲人均遭到排斥。到1974年,一些肯尼亞非洲人成為大企業集團的董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