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倫理講演紀略(2 / 3)

(四)愛情和戀愛。這兩種社會的情緒,在心理學上稍有分別,但通常所講好像一樣,我們都叫它做“柔情”(tender emotions)。它和同情卻有點分別,愛是永久的,同情是一時的。一個是觸境生感,一個是發自心中。愛的勢力最大,所以在道德上的地位也最重要。我曾再次申論,講消極的道德不如積極的道德,降伏種種情緒不如利導它們,所以,仁民愛物的心和兼善救世的願望,是一切積極道德的根源。有些人記著許多聖經賢傳,高談正心誠意,齊家治國,但終是言不顧行,一無所成,為什麼呢?無積極的情緒的驅迫故,無仁民愛物、救世宏願故。所以愛是改良社會最重要的原動力。有愛然後能知行合一,大公無私,視社會之休戚榮辱,如己之休戚榮辱;謀公家利,一如自謀;救公家災、一如自救。但是,愛情也要成智理的才好,不然,心裏想仁民愛物,卻不知道怎樣去仁民愛物,有誌去改革社會,卻不知道怎樣去改革社會。所以,徒然有愛也是無用,愛的反麵就是私,知道私的害,就明白愛的重要了。

(五)愛國心。愛國心也是一種社會的情緒,不過更複雜。智理作用多,本性作用少。它是用數種情緒湊合而成的,包括群性、同情、戀愛在內。我們知道愛國的價值,就知道其他各種情緒的價值,明白群性等在道德上的地位,就明白愛國心在道德上的地位,但是,愛國心也要有智理作用,因為情緒是靠不住的,還要理性和觀念去利導它、糾正它,才能真正造福國家。要是率意妄行,不但無益,恐怕有害呢。

總而言之,我今天所講的要點,是情緒為行為的原動力,社會情緒又為道德行為的原動力。這原動力,應該用思想觀念去利導它,使它趨歸正道。

五、自私

(一)緒論。上次所講種種社會的情緒,即仁慈友愛樂善恤災等情感,都可拿同情來概括它。同情的反麵,即私心,即不管旁人,隻謀自家快樂利益幸福,或犧牲大己以為小己的癖性。自私的意向,雖不是天性,但是它在人心裏根深蒂固,很難鏟除,所以,有些理學先生講它是萬惡之本。因為自私,遂不惜犧牲一切以為一己,縱欲恣情,無惡不為了。這說近乎過當,但是自私的勢力也可能見一斑了。我今天就要討論自私的性質。

(二)為我派之自私觀。若從名學方麵著想,自私實在愚悖無理。若能明察事物,超脫小己,從旁邊觀察,就知道自己不過是社會一分子,人我都平等,所以我的利益,斷不是比人家的利益重要了。人類的智能權望各各不同,但是總是一個人,哪能自尊抑人呢?這種理誰不知道,一到實行就不然了,看別人像蟻蟲,自己像神聖,大千世界惟我獨尊,自己利益是最要問題,其餘都為次要了。所以,理學先生以不自私,視人猶己為道德的根本。但是,我們要研究的,是為什麼人要利己,為什麼人有自私的趨向,有些人講,自私是根於天性,不能免的,人不能不為我,也不得不自尊大,自尊為我,是人生最上目的,自衛是天演公例。這話實在無理,但是,有許多大思想家都盡力發揮這種學說,所以我要詳細討論。有人問為我派說,人既自私何必樂善好施呢?他就答樂善好施也是自私,是開明的自私(enlightened selfishness)。英國俗話說,信實是頂好的政策。何以叫做政策呢,可見有私利在內,信實就是為我的手段了。欺詐騙人,終究為社會不齒,要受痛苦,所以,聰明的人,開明自私的人,要人我兼顧,雙方得利。這種自私,誰說不好?愚笨淺見的自私才是不好嗬。那些人目光如豆,隻見近利,謀慮不出數時數日,無深遠計劃,所以吃虧不小。善於為我的人,見到好吃的菜,會有節製,因為怕食多傷胃。愚笨人就大嚼起來,不管後患了。愚而自私的人說,有利快奪,不必遲疑。智而自私的人說,利不可專有,我靠人的地方很多,眼光不放大,他人都不理我了,我助人,人才助我。所以,開明的自私,也是自私的變相。我們不但靠人的幫助地方很多,還希望人家說我的好話,受社會的敬仰,因為名聲也是人生樂事,愚而自私的人,惑於近利,一定被社會鄙棄唾罵,終是得不償失,你想人為社會不齒,還有什麼可樂呢?以上所論,都是那些為我派解釋好施也是為我,為我是天演公例的話。這種學說實在不明自私的性質,他們說為我根於天性,尤其荒謬,同情憐憫慈悲互助才是天性呢,這是心理學生理學上的事實,彰彰可考的,不但人類,禽獸也如此,禽獸也能犧牲自己,保養它的小鳥或乳獸。還有些禽獸,簡直能犧牲性命去保護它的同類。這樣看來,禽獸有互助的天性,人就沒有嗎?禽獸能犧牲自己以保同類,人反不能嗎?依物競天擇的公例,能互助能合群的動物就占勝利,人類既然能經過自然選擇,戰勝萬物,那種能犧牲能互助的天性,一定格外地發達了,還能夠說為我是人類的天性嗎?所以,大多數人,天性都喜歡做好事,謀公益,不喜歡自私自利。譬如戰爭,好男兒離家室,捐資財,拋卻頭顱,為的什麼?也是為謀公益,戰爭沒有犧牲性的本能去鼓舞兵卒,是打不成的。我這樣反複解釋並非好辯,因為有兩個要點。頭一個,為我派說自私根於天性,是不對的,我們還要找出別種解釋,才算滿意。第二個,開明的自私和愚昧的自私固然有別,因為一個純然為我,倒行逆施,無所顧惜,一個勉強助人,好名怕罵,還有忌憚。雖然彼善於此,還是五十步笑百步,因為為自私而樂善好施,不是積極的道德。

(三)杜博士之自私觀。然則,自私是什麼呢?為什麼有呢?我說,苦思積慮要自私的人,一定很少,我們一定不會對自己說,時機到了,快樂是我們專有的,不容旁人染指。這種涼血頭腦的人實在很少。所以,自私斷不是從那裏來的。天下最普通的自私,不是處心積慮要自私的自私,是粗心暴氣一時大意的自私。詹姆士在他的心理學書上,舉了一個例子很好。他說,有一個房子,裏麵好多椅子,隻有一把很精美很安適。頭一位進來的人,就不知不覺地要坐在那把椅子上。他去坐的時候,並沒有想到自私,也並沒有思想到奪去他人的安樂。所以,自私的根源是智的缺乏,是太大意,是無理想眼光和想像力的緣故。有想像力一定會設身處地,體貼人情,自己不去占便宜,也不會自私了。我們對於他人的利害,何以漠不關心呢?就是物誘的緣故。人被物欲纏綿,什麼也不管了。要是一個好朋友病了,我們一定會去看他、安慰他,假使要去的以前,有外誘糾纏,也就忘了。人為什麼要獨占好椅呢?也是心為物惑無暇他顧的緣故。

(四)除去私心之方法。自私既然是從無思想無想像力來的,那麼。想除去私心,自然當從發達想像力做起了。所以,我們要研究的問題,是怎樣去防備物誘,使我們不會忘卻他人的利害。有人說,禮節可以防止自私,譬如獨占好椅,講禮貌的人一定不會做的。但是,禮節也不過是一種藩籬綱維,還不是根本解決。要根本解決,非發達想像力不可,想像力發達才能設身處地,見得到他人的利害,才能忠恕為心,視人猶己。

六、自為與為人

(一)緒論。上次我曾解釋自私的性質,講自私並非由處心積慮審思詳察而來的,是由太大意,無想像力,一時為物誘所惑,就不覺利己忘人。今天和下次我要討論自為與為人。這個問題,理學先生討論得很詳細。“egoism”這個詞,原出拉丁,訓我。“altruism”也出拉丁,訓他。我們可以譯它作利己和博愛。自愛博愛,自尊尊人,為己謀,為人謀,到底有什麼關係呢?所以,道德的問題,是要調和自為和為人,總要兼顧兩全,一舉兩得才好。真正自為,並不是自私,自私不可有,自為不可無。人人都有自愛的義務,都應該愛自己的身體,盡力養護,都應該愛自己的心靈,盡力發達。自己財產權利名譽,都有愛惜保護的天職,所以對人對己,都有責任,應當審思詳慮,權度利害,才能得折中之道。

(二)一般人對於克己的誤解。什麼是克己自損、犧牲自己?有些理學家說,它本身就是道德。這話有點偏激,因為他們對於利人博愛看得過重,以為欲利人,必先自損,欲博愛,必先犧牲,人我不能兩全,所以不得不舍此全彼。還有些人的議論更進一層,說自為是罪惡,對於自己,無義務之可言。所以,那苦行真修的僧道,衣粗褐,食藜藿,絕飲食,離群索居,摒去一切娛樂,寂滅種種情緒,甚至錐股戕形,自貪痛苦,以為如是才算克己,才算犧牲。這種流弊,都從以自損為道德之學說來的。這種人在今日自然很少,但是社會上還有人以為娛樂傷性,應該避樂尋苦。我嚐見兩個美國小孩討論蘋果的仁和肉孰好。他們說仁的味苦,所以好,肉味甜,所以不好,這也可謂避樂尋苦了嗬。

(三)反駁前說之理由。反對前說的大約有三種理由:

(1)己達然後達人,己立然後能立人。若專從事自損,一己都不能自立,還能有益社會嗎?況且自損是消極的,不能積極去創造建設,更覺無用了。自為和為人,並不是絕對的相反,實在相成。譬如我們保重自己身體,練成精悍的軀幹,那麼,不但自己受益,社會上也多一個有用的人才了。要是體弱多病,不但自己受損,社會多加一份負擔了。又大抵體弱多愁易動氣,別人看到更覺討厭,自己愛惜肉體就有這許多利益,若自己愛養精神,利益更可想見了。犧牲自己,克己自損的真義,到底是什麼呢?我說犧牲並非犧牲自己,是貶損個人若幹的幸福罷了。譬如人不吃肥甘,他並不是自損,是損食,是犧牲他食肉的娛樂罷了。又如飽了不多吃,也不是犧牲自己,是犧牲自己剩下的菜飯罷了。這種犧牲自損有常識,有判斷力,不惑近利而亂大謀。我們不但要窺見未來禍害,犧牲一時娛樂以自己利,還要想到社會幸福,貶損自己權利以利人,才算真正的犧牲自損。譬如別人有病或讀書的時候,我們斷不能在他旁邊彈琴吹笛去擾亂他。所以,我們吹彈的娛樂,是因為想到他人幸福而犧牲的。世界娛樂實在很多,我們不能都享受,一定要選擇,即有所擇,便有所去了。娛樂的價值又不一樣,有遠而大的、近而小的、最要的、次要的,我們更應該選擇了。因為娛樂不能盡取,要慎擇,所以不能不犧牲一部分的權利了。

(2)犧牲自己,是矯飾不自然,好像有點拂逆人性。要是人想到犧牲,也一定想到報酬,犧牲愈大,報酬應當愈厚,不在其身,必在子孫,不在現世,必在來生。望報而行善,就非真正的道德了。況且這種矯飾勉強的人,生活也很無聊,性情也一定則躁,使人討厭他。

(3)自愛的才能愛人。要是不愛自己的人格,還能愛他人的人格嗎?自尊的才能尊人,自為的才能為人。世界上所受的痛苦,頭一個是自私,第二個是不自尊,不自尊就不知道自己所處的地位,不能謀新發展新生活,社會就永無進步的希望了。假使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價值,社會一定有變化,有進步。所以,自尊自為的人,不但要注意自己身體教育財產權利,還要有積極的自表(self—assertion)。

(四)自表自尊之重要。我們常常自問。為什麼我要生,為什麼要生在這個世界。我們既生於斯,長於斯,自然有我們固有的地位和我們固有的責任。天生人,各有特長,各有異能,並非像兩片豌豆,形狀功用都一樣的。我既然和人不同,自有我應做的事,自然要堂堂地做一個人,要獨自表異,要表出個人的個性。徹底地講起來,我們並非獨自表異,是表白我們的理想主張和信仰罷了。比方四馬駕一車,一馬趑趄不前,它不但荒棄應盡責任,還阻止他馬的進行。社會也是如此,要想進步,一定要人人勉勵發奮,急起直追才好,不然就成害群之馬了。有些人說獨自表異,近於躁過無禮。但是,自表並不是好露頭角,是要表白貫徹一己主張思想,使人家都歸於正道,有什麼無禮的地方呢?要是怕人嘲罵,就改變信仰,還能算堂堂丈夫嗎?

自尊也是尊他自己的理想主張,要實行貫徹,嘲罵毀謗,一概不管。人有反對我們理想的,我們也可平心和他討論,但斷不可舍己從人,因為自尊者,人恒尊之。要是人不自尊,任人魚肉,就養成弱肉強食的風氣。美國文豪哥克說,“人家要打我,我也願意讓他,不過我讓了他,他就以為別人也可欺,要得寸進尺了。所以為保護別人起見,我就不能讓他了。”所以,自尊是一種社會的道德,要自尊自表,才能保護他人的權利。總而言之,自損和犧牲算不得道德,積極的道德是自表自尊自為,自表自尊自為是我們對己對人應盡的天職。

(五)自培自發之重要。上次講自為和為人的比較——自私和博愛的關係——今天要繼續討論。我上次說自為並非自私自利。自私是損人為己、壟斷權利。自為是自尊自表,是積極的德行,是排俗論,倡正道。所以自為自表,是個人的天職,但是還有一件要緊,就是自培自發(self—cultivation and self—development),培養自己的性情好惡,發展自己的能力特長,換一句話說,就是求教育。我講個故事給你們聽。有個富翁要出門,把銀子吩咐三個家人管理。兩個拿錢去經商生利,一個把錢鎖在箱裏,主人回來,自然要獎勵那兩個能生利的仆人。天才(talent),這個詞,在希臘文原訓銀錢,以後才有天賦的才能資秉等解釋。天賦我們才能,好像主人付托我們銀錢,要利用去經商生息,所以,天才也要發展擴大才好。教育的功用就是發展天才,所以人人都應該培養鍛煉發展利用他的天秉。要是一大部分人都想受教育,都有求學向上的誌願,世界進步不更快嗎?要是人人有智理的奢望,發揚踔厲,自培自發,社會進化不更快嗎?譬如兩個社會,一個姑息偷惰、假仁假義,一個努力自愛、各展天才,我想努力自愛的社會,進步一定更快。

(六)折中自為和為人之標準。前段和第七次演辭,都討論自為。總而言之,自為的人第一要保重身體,第二要自尊自表,第三要自培自發。現在要講為人了。要講以前,我還有幾句話說,就是自為為人難得折中之道,自表自尊過當,便是自私,便是侵犯他人權利,蔑視他人人格。為人過當,便是姑息養奸,煦煦侵犯他人利權,蔑視他人人格。為人過當,便是姑息養奸,煦煦之仁,反足害人。人類有一種天然的情緒,就是以不得社會的讚美為羞恥。要是受了社會的攻擊,就犧牲自己主張,去搏社會的歡心。知恥雖然是德的基礎,但是,有時也能戕賊個性,束縛思想,喪失自尊自愛的觀念。我講社會的情緒時,說真正的領袖、大改革家、科學家、社會家都有特立獨行的情操,力排俗論,犧牲虛名浮譽以貫徹他的主張,不肯阿世媚俗。阿世媚俗的弊病多從為人過當生出,所以為人太過也能阻滯進化。自為為人的折中之道實在很難,沒有個最良的標準。我現在提出兩個要點,或者不無小補。(1)應該鑒別社會的近利和遠利。譬如我們介紹一種新學說,起初雖然遭人笑罵,好像不利,但是,後來總能得人信仰,造福社會。(2)應該了解為人的真義。有些人心麵不一,假愛人的名,行自私的實,圓滑譎詐,怯懦好名。明明是阿世媚俗,他還說和光同塵,明明是畏譏避謗,他還說謙衝好讓。總而言之,我們應該注意兩件事,第一,要犧牲社會的近利以成社會的大福;第二,要真正地為人,不可夾雜一毫私意。

(七)為人。仁愛慈善博愛等,都是為人,為人有三種方法:(1)各盡本職。我們盡本分,就是間接服務社會的妙法。工程師專心建築,就是服務社會。他不容想到為人造福,要是想到,心分意亂,房子也蓋不好,社會受害更大了。醫生也是如此,要是苦心勞意地想救人,病也醫不好了。所以,為人不必念念存仁,隻要安分守己地去做他應做的事。(2)通功易事。慈善事業有利有弊,專去救貧恤災,常常使人自棄自暴,專靠旁人幫助,養成依賴的習慣。所以,給乞丐錢,就是製造新乞丐。那些乞丐,除了瘋老殘疾,大概都是不重自愛,好食懶做,你給他錢,你自己得了個慈善的好名,那些乞丐可就受害不淺了。所以,要助人,最好能使他自助自立自救,不要旁人的幫助。現在是社會改造的時候,一切製度都受批評。我們對於一種製度,應該發一問題這製度是助人呢,還是使人自助呢?使人獨立自食其力呢,還是教人依賴做寄生物呢?英國有句俗話,說“天助自助者”,所以慈善事業,並不是真正的仁愛。通觀以上兩種要點,可得一個結論,要是非瘋老殘疾,非遭意外危險,萬萬不能幫助他。頂好的慈善事業是通功易事,互相幫助。我們助人,雖然不望他報我的德,也盼望他能助人,能做社會生利的分子。不然,受恩的仍然生依賴心,施恩的也得不償失了。平常的人做了一點慈善事業,就趾高氣揚,因為有望報的心,有自私好名的心,算不得慈善。慈善是助人自立,是通功易事,是改良境遇,使貧富貴賤有平等發展的機會,使貧的有正業,有職務,能自食其力。愛國不專靠當兵打仗,各能盡其職或通功易事、改良境遇就是愛國。(3)團體合作。即是聚攏許多人各盡其職,一心一力去謀公共利益。他們有公共的目的,有組織的分工,有秩序的進行,所以彼此都得利益。他們雖然沒想到幫助人,卻間接地助人不少。以上所講的三種方法——各盡其職、通功易事和團體合作——都是間接的慈善事業。總而言之,自為為人並不是相反;各盡本職,不但是為己,也是為人;通功易事、改良境遇和團體合作,都是人我兼利、一舉兩得的事。

七、德行與罪過

是非、善惡、德行、罪過,都是討論道德時常用的慣語。是非兩字,多用以批評行為。善惡兩字,用以論人論行都可。德行和罪過,多用以表人品性。品性好就是德,不好便是過,德是種種正當行為的基礎,過是一切暴行邪說的本源。德行到底有何標準呢?我從前已經說過了,道德有三個時期,第一時期,以風俗為道德,是非善惡都以社會風氣的向背為標準。第二時期,以明心見性為道德。第三時期,可算進化的道德。不但修己,還要正人,還要改良普遍的道德。

(一)以風俗為標準之道德。這是道德發達最幼稚的時期。凡是為社會歡迎讚美的都是善,都是德行。凡是受社會攻擊厭惡的都是惡,都是罪過。這種觀念和近代全然相反。我們讚美一行為,因為這行為是善。他們承認一行為是善,因為這行為受社會的讚美。讚善嫉惡是人類的天性,人家做的事,雖然不關我事,我卻常好批評是非、議論長短。要是人家的行為很合我意,便微笑,或誇獎他、勉勵他。要是不合我意,便蹙額,或嘲罵他、攻擊他。所以,我說讚善嫉惡是人類的天性。“德”(virtue)這個詞在羅馬文訓人,所以德就是成人之道。羅馬人最尚武好戰,所以他說的成人之道,不過勇敢強毅堅忍忠義罷了。“過”(vice)這詞在羅馬文有削弱個人的意義。凡是削弱消磨或鏟除個人的品性——勇敢、強毅、忠義、堅忍心、丈夫氣的,都是罪過。羅馬風俗尚戰,就以能戰為道德。舉國上下,一致讚揚。但是,那種道德,是以風向為標準,所以流弊很多。

(二)以風俗為道德之流弊。據我看來,這種道德有三個缺點:

(1)這種德行是偶然的(accidental)。羅馬人好勇善戰,是偶然的事。他們以善戰為道德,也是偶然的事,並無理性的根據。他們為什麼要好戰呢?好戰是不是合理呢?即使合理,他們是不是因為戰爭合理就要好戰呢?我想他們好戰,並非說戰爭合理,不過是偶然的事罷了。因為這種道德是偶然的,無一定的標準,所以,那班奸雄豪傑就造作種種風尚,去籠絡人心、愚弄社會。美洲土人有兩種德律:一為勤儉友愛助人等,一為尚武忠君。那些酋長大概都有力好戰,常常耀武揚威,使人怕他,稱讚他,拿他當道德的標準。雖然他有好些愚蠢殘忍的行為,那些土人總以為他有過人的才能體力,可以尊敬,因為風俗是尚戰忠君的。當君主的不但自己耀武揚威,還要使他人耀武揚威,勇敢善戰的獎勵他、重賞他;文弱懷安的,告誡他、責罰他,社會為賞罰所籠絡羈縻,就變成君主的器具牛馬。君主有了這些器具牛馬,勢力日大,就成貴族專製。蕭伯納(Bernard Snaw)說,大抵社會以為好子弟,就是那般絕對恭順父母的子弟。要是不恭順,就叫他逆子。專製政府對人民,好像父母對子,恭順就是良民,違命便是叛黨。所以,養成謳歌聖德、粉飾太平的風氣。一切諂媚偷情苟安卑鄙的惡習,都成天經地義或積極的德行。服從原理固然是德行,服從君命,便有時成罪過。這都是因為道德是偶然的,無一定的標準,所以君主能夠造作種種假道德去牢籠人心。

(2)這種道德不能見人意誌。既然以風俗為道德的標準,所以不問居心,隻管結果。結果合風尚,居心雖惡也是善;結果不合風尚,居心雖善也是惡。譬如有人撞我一下,我自然要發氣。要是那人是被旁人擠擁,或是失意,我就不能責他,因為他不是居心要撞我。凡是文明的人都要先考究居心,才能判善惡、辨是非、定毀譽。但是,人類的天性,總喜歡以結果定是非。於我有害總是壞的,於我有益總是好的,居心如何,都不管。就是文明如希臘人,也有此種誤解。傳說有一樹倒了,壓死一個人。人將此樹搬到法庭受審,判定死罪,當眾焚毀,在現代眼光看來,實在可笑。但是,普通心理都以害己的為惡,利己的為善。譬如中了彩票,就說彩票好;贏了錢,就說賭博好。論結果不論居心。還有一種流弊,就是以成敗論人,僥幸成了,非也成是;不幸敗了,善也成惡。

(3)這種道德不能超脫習俗。勇敢強毅堅忍是很好的品性,但是,羅馬人讚美這些品性,是因為好戰,不是因為他們懂得勇敢強毅的真正價值。因為不能超脫習俗,所以風俗尚戰的社會,有強毅堅忍諸剛德,風俗好和的社會,有恭順服從諸柔德。剛柔都因習慣定,德性的真正價值,實在沒有了解。

(三)省察的道德(reflective morality)。這種道德,不是以風俗為標準,是根據良知良能,用省察功夫找出原理,去辨善惡、定是非。這種趨向發生很早,遠在孔子、釋迦、柏拉圖誕生的時候,諸聖對於道德都有有條理有係統的研究,影響後世很大。柏拉圖在歐洲思想界的勢力至今不衰,耶穌教采擇他的議論尤多。據柏氏學說,有四種基本德行(cardinal virtues)。羅盤有東西南北四點,叫做基本方位。四點能總攝一切方向,就像四德能概括一切道德。四德即智、義、勇敢、節製。因為當時的希臘人要拿原理做道德的標準,所以最注重理性。要注重理性,不能不注重知識,所以智為四德之首。柏拉圖說:“愚昧為最大罪過,為萬惡之源。”要是人有知識,自然能知善知惡。能知善知惡,自然能行善去惡,所以智為眾德之源。有一次,柏拉圖問門人什麼是德。門人說:“對君為忠,對父為孝,對夫婦朋友為和與信。”他說:“這是德的標本,不是德的本源。要是人問我什麼是蜂。我給他一群蜂看,說這就是蜂。我今問什麼是德。你說忠孝,也是以蜂說蜂嗬。德的本源,就是智。”義和智有點關係。要是我們是個智者,自然能權衡物理的價值,哪個絕對有價值,哪個沒有,哪個大,哪個小。善惡是非,都以價值為標準,所以,褒貶賞罰,恰如其分,這就是義。個人無義,是非不明;國家無義,賞罰不明。賞罰不明,國家必亂。賞罰明,然後輕重得平,智愚有分,然後國治。勇敢和節製沒有智和義那樣重要。智和義是抽象的道德,勇敢和節製是對痛苦或快樂的態度。痛苦使人害怕,不敢冒險去行義,勇敢就是不怕痛苦的態度。快樂使人縱欲,不能專心去行義,節製就是抑損肉欲的態度。以上四種德性,是一切良善健全的品性之基礎。

我上回討論品性的善惡,哪種宜受讚揚,哪種宜被貶斥。我又提出希臘大思想家柏拉圖的基本德行,則智和義、勇敢、節製,而此四德之中,知識尤為重要;其餘三德俱依靠它。怎樣講嗎?義,是褒貶輕重,恰當其分。要是我們無知識,不能權衡物理的價值,便不能褒貶得當了。勇敢,是大無畏。要是我們無知識,不能辨別當怕和不當怕,隻一味逞強,便不成勇了。節製,是抑損快樂。要是我們無知識去辨明哪種樂當損,哪種不當損,隻一味節製,便不成節製了。所以,柏拉圖以智為諸德的中心,知善知惡為百善之始。今天我要提出和柏氏相反的學說。

(四)根據情緒的道德。他們說道德的中心,不是知識,是情緒或感情。他們對於柏氏學說根本攻擊的地方,就是說知識是貴族的,限於少數,不是人人能有的。求知識不是容易的事,第一要有閑暇,第二要有錢財,第三要有天才。有才無時不能學,有才有時,無錢去買書,也不能學,就是三樣都全,還要兀兀窮年,才有成就。可見,求知識是不容易的啊。知識既然非人人能有的,而道德又不可須臾離。下愚孩提,知識很淺薄,就可不講道德嗎?所以,我們應該提倡普遍的道德,使人人能享受,無論老少男女、上智下愚,都能注重道德,無須錢財時間,也不必兀兀窮年。感情是人人都有的,不經訓練與生俱來的,好像希望、憎惡、畏懼、同情、戀愛等情緒,若能利導它們,真是百善之始。柏氏自己也承認知識是少數人專有的。所以,他要智者在上,做君做師,愚者在下,惟命是從,天下就治了。柏氏雖然能自圓其說,但是更足表明智是貴族的不是普遍平民的。這是反對柏氏派最有力量的理由。耶穌勢力蒸蒸日上,能淩駕希臘哲學,也是這個緣故。希哲重智,耶教尚情,一個以知識為道德的中心,為少數人說法,所以,受影響的也居少數,一個以慈愛為道德的中心。為大多數說法,所以受感化的也居大多數。除了慈愛,最要緊的是信——信條、信任、信仰。人人未必能知善知惡,卻都能信。他所信的,又未必是他知得透徹的,譬如人信上帝,他並不知道上帝是個什麼東西,隻是誠心地信,他能信上帝自然能實行道德了。這種道德,有點勝過柏氏的學說,一是情緒人人都有,二是不必經過多年的訓練。柏氏四德也可包括在內。譬如我信正道,欠幾多錢我還他幾多,他有功有罪,我賞他罰他,就是義。我信原理,願犧牲性命財產去保障原理,就是勇。我信真理,孜孜地求它,就是智。我信衛生,知足不貪,飲食有時,便是節製。

(五)二說之折中。我提出這兩種學說的本意,在引起下列的問題,智理和情緒有什麼關係?智的勢力和情的勢力在道德上居何等地位?道德自然是普遍的,要使那般愚蠢貧苦、不能求學的,都能樂道好善才好。要是以知識為道德的中心,大多數人都不能自立自行,要依賴他人的指導,就帶著貴族的色彩了。但是感情也靠不住,因為盲目易遷。人受了感情的戟刺,常常發狂,倒行逆施,便是盲目。有些人易笑易哭,今天趾高氣揚,明天垂頭喪氣,便是易遷。英國文學家常常比感情做波浪,時起時落,變化萬千。我們不能在波浪上造房子,所以也不能拿感情做道德的基礎。兩種學說各有利弊,我們應該求個折中之道,使智理感情調和得中才好。以下兩個要點,我們應該注意。

(1)求知識與用知識都靠動機(motive)的鼓舞,那些專重致知窮理的人,不知道致知也靠動機的鼓勵,我們沒有求知若渴的情緒,哪能去致知窮理呢?感情是行為的原動力。有些人求知識專為知識自身的緣故。有的求知識因為愛知識。有的求知識因為要使自己的前途遠大。譬如想做律師、商家、官僚,一定要求知識,因為知識是為自身謀幸福的工具。有的求知識因為好名。有學問的人受人尊敬,所以想在文壇上露頭角的,不能不學。這種自私自利和沽名釣譽的動機,我們雖然不能絕對地罵他,卻也不敢讚成。這些動機為自己謀幸福釣名譽,也不是壞,但是總不算頂高尚的動機。頂高尚的動機,是同情的動機(sympathetic motive)。什麼是同情的動機呢?就是對他人表同情,我求知識,因為要增長自己服務社會的能力;這種動機不但更高尚,結果也更好。那些為自己謀福利而求知識的,所得的知識也不真。即使是真,也用在自私自利上,有什麼價值呢?那些為沽名釣譽而求知識的也是如此,他們對於人的利害,總是漠然無情。要是人為同情而求知識,所得的知識一定真實,也一定能用它去造福社會。所以,理智和感情不是立於反對的地位,不是相反,是相成,不是仇敵,是朋友。五四運動以來,我想學生比前當更熱心求學。他們因外交問題,激動愛國心,所以有新動機、新興趣,對於學問,自然更親切有味了。愛國的動機又大,欲救同胞之心又切,對於進德修業,自然欲罷不能了。總而言之,智理和情緒,不是相反,是相成。情緒能幫助智理,鼓動智理,不至流於空虛,或知行不一。智理能啟導情緒,堅固情緒,不至流於盲目妄動,或虎頭蛇尾。富有強烈感情的人往往輕舉妄動,欲益反損。英國有個著名作家說,賢者造禍,智者救之。賢者就是指那些有情無識欲益反損的人。說到愛國,也要情智互用才好。救國救國,談何容易,方法萬千,各須專職,能夠純依感情做事嗎?要是純有情而無知識,想講衛生的不知怎樣防止疾疫,想做買賣而不懂怎樣經理店務,還有成功的希望嗎?所以,感情必須受智理的啟導。若說感情在智理之先,未嚐不對,因為感情是行為的原動力,但是一到實行,知識就更重要了。我們都知道情易變化,忽冷忽熱,好像炭上加油,碧焰一現,俄頃即滅。所以情感堅定,要有知識,看得事理明,然後能終始如一。

(2)實驗就是求知識。知識要經過實驗的陶煉才能正確。中國大政治家孫逸仙先生說,知之非艱、行之維艱兩句話,貽禍中國不淺,就是使人怕事偷懶,養成泄杏昏沉之風。這話實在很對。我們雖然不能逆料成敗,卻不能不冒險去行,多行一次,就多一番經驗,多一番經驗,就增一度知識。所以知識和信仰——一種情緒——有密切的關係。要是有信仰,一知便行,行了知識自然增進。要是先求知識的完全,然後去行,恐怕終生也無機會去行呢。英國有句俗話說,陸上學泅水。那些求知不實行的人,就好像學泳不入水。此次學生運動,也是因為諸位有信仰,能冒險,才能成功;才能得許多新知識、新經驗。所以,信仰和知識,或情緒和知識,不是相反,是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