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史學與哲學(2 / 3)

(二)當就實際所起的情形,一一搜察其證據。考察曆史,須不馳空想,不逞臆測,應就現實發生的事例,依嚴密的調查考察,證據的手段,以究明人事的發展進化。這是曆史的研究的特色。

(三)不把人事認作零零碎碎的東西去考察他,應該認作為有因果的、連鎖的東西去考察他。現在的曆史的研究。不能單以考察片段的事實為能事。須把人事看做整個的來研究,就其互相連鎖的地方去考察他,以期能夠明白事實與事實間相互的影響和感應——即是因果。但零碎的事實,也很要緊的。沒有零碎,便沒有整個。所以當就一個一個的零碎為基礎,而後當做一個整個的而觀察他的因果的關係。不過此一個一個事實,必須考查精確。假使是假的,差誤的,那麼由此而生的整個,也靠不住了。但太致力於煩瑣的末節,而遺其大端,那也是不足取的。

梁任公氏的史的定義

最近梁任公氏著有《中國曆史研究法》一書,在那本書裏所下的史的定義是:“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的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資鑒的是史。”

以上所舉的,不過是供吾人參考的資料。我甚希望諸位參考諸家的說,自己為史學下一個比較的完全確切的定義。

三、史學與哲學及文學的關係

講到史學與哲學、文學的關係,最好把倍根的分類先來參考一下。關於人生的學問,本不能嚴格的分開,使他們老死不相往來的,因為人生是整個的。但現在為分工起見,所以不得不分成多種專門的學,以求深造。但學問雖貴乎專,卻尤貴乎通。科學過重分類,便有隔閡難通之弊。所以雖然專門研究,同時相互的關係也應知道。專而不通,也非常危險,尤以關於人生的學問為然。史學和哲學、文學的來源是相同的,都導源於古代的神話和傳說。雖然我們分工之後,同源而分流,但也一樣可以幫助我們為人生的修養,所以也可以說是殊途而同歸的。

倍根的分類,見於他所著的,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05)及以拉丁文著的The Dignity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23)。這二書都是講當時的思想的發展的。在此二種中,他把學問分為三大類:(一)曆史;(二)詩;(三)哲學。這是按照心的能力而分的。因為心的能力也有三:(一)記憶;(二)想象;(三)理性。記憶所產生的是史,想象所產生的是詩,理性所產生的是哲學。這個分類,在今日看來是不完全的,因為他隻是指他那時代的學問狀況而說的,但我們正好藉用他的分類,說明史學、文學、哲學三者的關係的密切。

他把曆史分為自然史、人事史,而人事史又分為宗教史、文學史等。

哲學也分為三類:(一)關於神明的;(二)關於自然的;(三)關於人的。哲學二字的意義,也與現在不同。他所說的哲學,是窮理的意思;此外又有第一根源的哲學,包括三部的本源的普遍的學問。

詩也不是專指詩歌而言,凡想像、假作而敘事的文學都是,不必定為韻文。

詩與史的關係是很密切的。要考察希臘古代的曆史,必須讀荷馬的《史詩》,因他的詩中包蘊很多的史料。孟子說:“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春秋是史,他說詩亡而後春秋作,也可見史與詩間大有關係。即如《詩經》一書,雖是古詩,卻也有許多許多的史料在內。要研究中國古代詩,不能不把此書當作重要的參考書。郎氏(Lamprecht)謂:“史有二方麵:(一)取自然主義的形式的——譜係;(二)取理想主義的形式的——英雄詩。譜係進而成為編年史,英雄詩進而成為傳記。”這都可證明詩與史的關係密切了。

哲學與史的關係的密切,也很容易證明。譬如老子是哲學家,但他也是個史學家,因為他是周的史官。班《誌》說:道家出於史官。可見哲學與史學也是相通的。

倍根之後,孔德、斯賓塞、馮德諸家,各有另立的分類。不過倍根的分類,與我們以特別有關係的材料,所以藉來作史學、哲學、文學的關係的證明。

四、曆史與曆史學的關係

以曆史為中心,史學可分二部:記述曆史;曆史理論。記述的曆史的目的,是欲確定各個零碎的曆史事實,而以活現的手段描寫出來,這是藝術的工作。曆史理論的目的,是在把已經考察確定的零碎事實合而觀之,以研究其間的因果關係的,這乃是科學的工作。

此外,又有曆史哲學一項,但從係統上講起來,宜放置哲學分類之下。

五、哲學與史學的接觸點

哲學與曆史相接觸點有三。即是:哲學史、哲理的曆史及曆史哲學。

哲學史是以哲學為研究的對象,用曆史的方法去考察他,其性質宜列入哲學係統中。哲理的曆史,是用哲理的眼光去寫曆史,是屬於史的性質的,但太嫌空虛。曆史哲學是哲學的一部分,哲學是於科學所不能之處,去考察宇宙一切現象的根本原理的。曆史事實是宇宙現象的一部分,所以亦是史學所研究的對象的一部分。

六、哲學與史學的關係

哲學仿佛是各種科學的宗邦,各種科學是逐漸由哲學分出來的獨立國。哲學的領地,雖然一天一天的狹小,而宗邦的權威仍在哲學。

科學之所窮,即哲學之所始。兩者的性質上區別雖經確立,不容相混了,然而兩者的界限,卻並未如長江大河為之截然分界。二者之間有一中區,譬如曆史與哲學雖各有領域,而曆史哲學便處於二者之間,不能說完全屬諸史學,也不能完全屬諸哲學。

立在史學上以考察其與哲學的關係,約有四端:

(一)哲學亦為史學所研究的一種對象。史學的對象,係人生與為人生的產物的文化。文化是多方麵的,哲學亦其一部分。所以哲學亦為史學家所認為當研究的一種對象。

(二)曆史觀。史學家的曆史觀,每淵源於哲學。社會現象,史學家可以拿自己的曆史觀來考察之,解釋之。譬如現在的女權運動和打破大家庭的運動,是從什麼地方來的,都可以一種曆史觀觀察之。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是曆史觀的一種。他以為社會上、曆史上種種現象之所以發生,其原動力皆在於經濟,所以以經濟為主點,可以解釋此種現象。此外,聖西門有智識的史觀,以為智識可以決定宗教,宗教可以決定政治。此外,還有宗教的史觀、算術的史觀等等。或謂史學家不應有曆史觀,應當虛懷若穀地去研究,不可有偏見或成見,以曆史附會已說,才可算是好史學家。或者說史學家應有曆史觀,然後才有準繩去處置史料,不然便如迷離'漂蕩於洋海之中,茫無把握,很難尋出頭緒來。這話是很對的。史學家當有一種曆史觀,而且自然的有一種曆史觀,不過不要采了個偏的、差的曆史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