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畜產品安全體係,實施"安全肉"工程。2000年7月,上海製定了飼料階段、養殖階段和屠宰後藥物殘留檢測的3個地方標準。承諾2001年起,讓市民吃上不僅無病害而且無藥物激素殘留的"安全肉"。2O00年底,北京市建立起了豬肉安全體係,將"放心的"標準由"無病害"升級為無汙染無公害的"安全肉",活體豬必須經過尿檢,不含興奮劑、藥物、激素殘留才允許屠宰。同時,有關部門還出台了許多規範措施,對瓜、果、菜、糧、肉、蛋、奶等農產品的生產、供應、銷售等環節進行有效的控製和管理。
建立獸醫責任製,飼養者聘請獸醫負責其疾病防治,入屠前由責任獸醫書麵證明其用藥合理無藥殘。
3.4加強法製建設嚴格執法
加大飼料立法和執法的力度。1997年農業部頒發了《允許作飼料藥物添加劑的獸藥品種及使用規定》,199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相繼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銷售進行了規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同時還要認真研究國際組織有關協定的條款。
加快藥物殘留的立法。我國有關畜產品藥物殘留方麵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對成品產品被檢出藥物殘留如何處理無法可依,對非法使用違禁藥品者投有行之有效的罰則,必須盡快加以完善。
推進標準化進程。我國目前執行的飼料標準多數製定於20世紀80年代,隻考核了常規的營養標準,飼料衛生指標範圍太窄,老化落後;添加劑預混料的判定標準、允許誤差、國家標準一概沒有;對違禁藥品的檢測方法標準不統一,結果缺少可比性,難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必須加速完善飼料、原料、添加劑營養指標、衛生指標、畜產品藥物殘留和檢測方法標準等方麵的製定和修訂工作,加強檢測體係和機構建設。目前國家對飼料和預混料的監測機構多而分散,職能機構長期不明確,檢驗檢測設備和裝備不良,經費和人員不足;飼料企業內部的實驗室,僅做常規營養指標,黴菌、細菌、沙門氏菌等衛生指標、微量指標根本不做,也沒有能力做,質量難以保證。而大多數企業由於規模小,投資有限,根本就沒有檢測手段。目前,許多基層管理部門還沒有藥物殘留的檢測機構,或沒有檢測設備和技術能力。必須增加資金和人力投入,強化檢測手段,完善檢測體係。
3.5大力開發綠色食品
近年來,綠色食品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基本無工業汙染,所生產的耗牛和藏羊肉、奶等食品因高蛋白、低脂、營養豐富、具有高原特色而倍受人們的喜愛。在耗牛、藏羊的一生中,所接觸到的化學藥物隻能是獸藥,因此略加投入便可成為綠色食品。如能建立起檢測機構,對其獸藥殘留進行研究測定,掌握獸藥在牛羊體內的代謝規律,嚴格休藥期,把握屠宰時間,定期檢查藥殘,得到綠色食品的認證,並實行產業化開發,對提高放牧耗牛和藏羊產品的附加值、增加牧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