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安全必須全程控製(3 / 3)

3.1.3 添加劑的種類及劑量控製

嚴格執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生產、經營、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應屬於農業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的品種,嚴禁違規、超量使用。盡管抗生素還將在一定時間內在畜牧業和飼料工業中廣泛應用,但必須科學辯證。各級政府部門,要順應廣大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從政策、管理等環節入手,確保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安全,並根據我國具體國情和畜牧業發展狀況,逐步減少抗生素類等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對於使用違禁藥品或者未按規定使用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冷的有關罰則予以處罰。

3.1.4 產品質量控製

飼料生產企業應按照飼料生產有關製度的要求,引入HACCP體係,建立起完整、有效的質量監控和檢測體係。質檢部門應設立儀器室、檢驗操作室和留樣觀察室,要有嚴格的質量檢驗操作規程;要強化對有毒有害物質及添加劑的檢測,對於有毒物質及添加劑含量超標的產品要嚴禁出廠,並及時查清原因、采取糾正措施;質檢部門必須有完整的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並保存2年以上。飼料標簽必須按規定注明產品的商標、名稱、分析成分保證值、藥物名稱及有效成分含量、產品保質期等信息。

3.2 儲運過程中的質量控製

3.2.1 儲藏過程中的質量控製

飼料生產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倉儲能力,倉儲設施應當符合防水、防潮、防鼠害的要求,並具有控溫、濕性能。在常溫倉房內儲存飼料,一般要求相對濕度在70 %以下,飼料的水分含量不應超過12.5%。殺蟲滅鼠要使用高效低毒的化學藥劑,嚴防毒餌混入飼料。要定期對飼料的品質進行檢驗,並根據飼料產品說明書上所規定的有效期決定儲藏時間。配合型的顆粒狀飼料儲藏期一般為1-3月;粉狀配合飼料的儲藏期不宜超過10 d;濃縮粉狀飼料一般加入了適量抗氧化劑,儲藏期為3-4周;添加劑預混飼料一般加入抗氧化劑後,儲藏期可達3-6個月。

3.2.2 運輸過程中的質量控製

飼料包裝要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較好的防潮性能,以免因風吹雨淋引起黴爛變質和吸附有毒有害物質。裝運前要清潔運輸工具,做到“五不裝”,即:運輸工具不完好不裝;運輸工具有毒、有異味不裝;運輸工具未掃幹淨不裝;受汙染變質的飼料不裝;包裝破漏的飼料不裝。建議由生產廠家或經銷商配備專用運輸車輛,實行統一配送、一站式服務,直接將飼料產品送到養殖戶手中,減少中間周轉環節。

3.3 使用過程中質量控製

3.3.1 注意檢查包裝和外觀

使用前要仔細察看標簽治格證是否齊全,明確添加劑的化學名稱、含量、配伍禁忌、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生產日期、保質期及注意事項等。如濃縮飼料已加人添加劑的,就不必再加入其他的,否則會因重複加入,導致過量引起中毒。嚴禁擅自增大使用劑量、延長使用時間。

3.3.2 嚴格執行停藥期

為了減少抗菌素等添加劑在動物體內的殘留,應采取間歇飼喂、喂停結合的措施來降低有毒成分在動物體內蓄積,尤其是在動物屠宰前一周以及產蛋期、哺乳期應停止應用抗菌素。抗菌素的停藥期在農業部發布的規定中已有明確規定,應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