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殘留危害與動物性食品安全(2 / 2)

2.2.3生物傳感技術是用一部生物傳感器外聯電腦進行檢測,可檢測尿液、血清中的鹽酸克倫特羅殘留,檢測毛發的技術正在推出。

目前,國內檢測飼料中鹽酸克倫特羅的常用方法有HPLC/MS、GC/MS、HPLC和ELISA等方法,通常以前兩種作為確認方法,後兩種作為篩選方法。農業部2001年頒布的強製性行業標準一飼料中鹽酸克倫特羅的測定(NY-438),包括GC/MS確證法和HPLC測定法兩種方法,前者的檢測下限為0.01mg/kg,主要用於最後確認和仲裁;後者的檢測下限為0.05mg/kg,比ELISA等篩選法的假陽性率要低。這個強製性行業標準實用性強,能用於各種配合飼料、濃縮料、添加劑預混料及單一飼料的檢測,既能適應當前的需要,又與國際檢測方法接軌。

2.3消費者識別消費者雖然很難從外觀上準確識別出畜產品中是否有鹽酸克倫特羅殘留,但在選購豬肉時多加留意還是可以識別的。因喂過大量瘦肉精的肉外觀特別鮮紅,且瘦肉纖維比較疏鬆,時有少量“汗水”滲出肉麵;而一般健康的瘦豬肉是淡紅色,肉質彈性好,肉不會有“出汗”現象(孔繁德等,2002;郝玉花等,2002)。

3鹽酸克倫特羅屢禁不絕緣由

在我國,農業部早在1997年發布了《允許作飼料藥物添加劑的獸藥品種及使用規定》,1998年又頒布了《關於嚴禁非法使用獸藥的通知》等,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每年都要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的專項治理活動,下達殘留監控計劃,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並不是很理想。本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麵的原因:1)主管部門分散,查禁工作難以步調一致。由於違禁藥物生產、經營和使用涉及到許多部門環節,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哪個部門主要負責,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各負責一方現象;2)法律法規滯後,部分環節沒有明確規定,出現管理“真空”,查禁工作缺乏法律依據;3)標準製定滯後,檢測工作開展了幾年,但檢測標準直到2001年才頒布,且不少標準仍在製定和複核之中,另外,檢測程序耗時較長;4)不法分子缺乏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受暴利驅使挺而走險。

4對策

綜合相關因素,本人認為今後查禁工作應從以下幾方麵著手:l)加快動物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堅決打擊不法分子囂張氣焰;2)盡快完善檢測標準,為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供可靠依據;3)全麵加強殘留檢測工作,構建完善的殘留檢驗檢測工作體係;4)預防和抽檢相結合,引入畜產品全過程質量管理新理念;5)營造輿論氛圍,提高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6)加強政府扶持力度,為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供有力保障。隻有形成政府重視、社會支持、人人關注的氛圍,所有人都來關心食品安全,瘦肉精才會被徹底禁絕(時勇等,2002)。

我國已成為WTO成員國,我國畜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將麵臨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我們應借鑒美國、歐盟等國家在畜產品生產和食品工業上實施良好的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製點(HACCP)和全過程質量控製(IKB)等管理經驗,並結合我國畜產品生產的特點,引入全過程質量控製的新理念,加強養殖、屠宰加工和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時勇等,2002)。另外,要加快獸藥殘留監督立法進程,加大獸藥殘留監控投入,盡快建立完善獸藥殘留監控體係,使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