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儲量及礦產資源管理 礦產儲量統計與動態管理
全麵統計礦產儲量,在研究國土規劃、生產力布局,製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礦業及與礦產有關的專業規劃時,都是需要的。由於礦產的儲量會因地質勘查的發現而增加,又因被開發利用而減少,加上礦產資源工作是多部門進行的,因此必須有一個統一的儲量動態管理。礦產儲量統計和動態管理,主要是通過編製《礦產儲量表》來實現。
《礦產儲量表》是全麵反映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開采技術條件和利用情況等的重要資料,是提供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編製工農業建設和國防建設規劃的一項重要依據,也是製定有關經濟技術政策的參考資料。
列入礦產儲量表的儲量是經由全國和省儲委批準的或主管機關審批(核)的普查勘探報告中的儲量。生產礦山在開采中正常減少或增加的儲量,由礦山主管機關審定。從礦產儲量表中注銷儲量,由原儲量審批機關或礦山主管機關審批。因此,礦產儲量表工作具有動態儲量管理的性質。
一、礦產儲量表編製的曆史
礦產儲量表工作是從一九五五年開始的。三十年來,經曆了多次的改革或變動,形成了一套從照抄照搬到比較能結合中國國情的礦產儲量統計和動態管理的辦法。
一九五四年蘇聯專家建議開展這項工作,經過試點,並參照蘇聯規範,於一九五五年提出中國第一個《礦產儲量統計和礦產儲量平衡表編製規程》,經國務院批準,地質部據此執行。
從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七年,每年編印全國各礦種礦產儲量平衡表。一九五六年正式開始編印全國礦產儲量通報,分送中央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使用。一九五五年試編時隻有礦種7個,礦區49處,到一九五七年,已發展到礦種28個,礦區785處。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進一步明確儲量平衡表主要是為礦業規劃服務,在內容上增加了礦區水文地質複雜程度、礦石選冶性能、交通條件、利用程度等。為了反映地質工作成果,還增設“累計探明儲量”一欄,這是一次比較大的內容改革。
一九六五年十月,在當時“設計革命”和精簡報表的形勢下,將“規程”改為“規定”,“儲量平衡表”改為“儲量表”,並取消了表格中儲量數字的平衡關係和當年變化情況等內容,導致僅能滿足年度儲量統計的結果。
一九七三年,恢複了編表工作,並充實了儲量表的內容。
一九七七年到一九八○年,按一九七三年規定的要求,“列入儲量表的儲量應是經過正式批準的地質報告中的儲量”,從而促進了儲量報告的審(複)查工作,使列入儲量表的儲量經過審批的達95%。采掘部門製定和執行礦山地質測量條例,使編表質量有所提高。
一九八一年以來,礦產儲量表的編製工作已走上正常軌道,截至到一九八五年列入儲量表的礦種已達137種,礦區1.62萬多個。同時加強了儲量通報編寫,開展了礦產資源綜合評價,提出有關資源政策的建議等工作。
隨著國民經濟建設的發展,需編製中、長期規劃以及礦產資源綜合評價,儲量表的一些內容還不能滿足要求。全國儲委和有關單位,正進一步研究礦床技術經濟評價方法,為重新評價列入儲量表的儲量創造條件。為了提高編表質量和加快信息流通,正進行填表內容的“規格化”和“標準化”,建立礦產儲量數據庫的工作。
編製礦產儲量表是全國性的工作。已建立起基層(礦山、地質隊)——地方(各省地礦局和有關工業廳局)——全國(地礦部和有關工業部)的三級網絡,培養和鍛煉了一批技術骨幹,基本上已能保證及時、準確、全麵地完成礦產儲量表的編製出版任務。
二、開展礦產資源評價和綜合分析研究工作
為了使礦產儲量表的豐富資料起到更大的作用,在不斷改進全國通報工作和地方說明書編寫內容的同時,開展了礦產資源評價和綜合分析研究,定期編製礦產分布圖,進行礦產資源評價、礦產資源形勢分析等工作,並彙集出版礦產紀要專輯,如《中國礦產資源概論》、《中國礦產資源概況》、《礦產資源優勢分析彙編》等。一九七五年編製的全國各大區、各省礦產資源彙編係列報告,獲一九七九年全國科技大會獎。此外還參加了資源政策等方麵的專題分析和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