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草原建設方針。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的《關於內蒙古自治區、綏遠、青海、新疆等地若幹牧業區畜牧業生產的基本總結》中規定:“保護培育草原、劃分與合理使用牧場、草場”,“在半農半牧或農牧交錯地區,以發展牧業生產為主。為此,采取保護牧場禁止開荒的政策”。《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規定:“在牧區要保護草原,改良和培育牧草,特別注意開辟水源”。一九六三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在《牧業四十條》中規定:“必須保護草原,防沙治沙,防治鼠、蟲害,保護水源,興修水利,培育改良草原和合理使用草原”;“有計劃地進行牧業區和草原的基本建設”。這些政策、法令的實施,推動了草原管理工作和草原畜牧業的發展。但是,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幹擾、破壞,草原管理工作被迫中斷或削弱,加劇了草原生態的惡化。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重申了保護、建設草原的方針、政策。一九七九年九月,《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中規定:“墾荒不準破壞森林、草原和水利設施”,“加強草原和農區草山草坡的建設,興修水利,改良草種,合理利用草場,實行輪流放牧,提高載畜量。”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規定:“牧區要在切實調查的基礎上,明確劃分草原權屬,更好地保護和建設草原。”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深入紮實地開展綠化祖國運動的指示》中規定:“對現有草場要加強管理,更新改良,合理放牧,防止草原退化。”一九八七年《全國牧區工作會議紀要》中進一步明確提出:“必須加強管理,保護草原,建設草原,發展草業,逐步做到以草定畜,增產增畜,平衡發展。”
2.草原管理機構。新中國建立以前,全國草原沒有專門管理機構,有些地方由當時的政權機關頒發牧照,但沒有明確的界限,甚至草地歸屬重疊,釀致草原糾紛,有些地方發生械鬥。新中國建立以後,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為了安定社會秩序,發展畜牧業生產,在解決草原糾紛中,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嚴格遵照“從現狀出發,照顧曆史,顧全大局,有利於生產,有利於民族團結”的方針,通過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有些地方,成立了群眾性的草原管理保畜委員會,幫助訂立草原管理使用公約,組織牧民按季節轉移草場,防止濫牧、亂牧、搶牧,對安定草原放牧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一九五四至一九五八年間,各牧業省、自治區人民政府陸續建立了省、自治區級草原工作(管理)站,一九五八年以後,地(州、盟)、縣(旗)草原工作站先後建立。一九六三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在《牧業四十條》中指出:“為了加強草原的管理工作,還要建立必要的管理機構和使用製度”。據一九六五年統計,牧區先後建立起省(自治區)、地(州、盟)和縣(旗)草原工作站99個。通過草原工作站,向牧民推廣普及科學養畜、合理使用草場、人工草地建設的技術,試辦定居輪牧等。草原工作站的廣大科技人員、工人和幹部,在艱苦的工作條件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文化大革命”期間,許多草原工作站被迫合並或撤銷,器材設備大部分失散,科技人員改行,工作中斷。
一九七三年以來,農林部畜牧局內設有專門機構管理草原工作。牧區各省、自治區畜牧廳、局也建立了相應的機構。一九八五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農牧業部門主管全國的草原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牧業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草原管理工作”。縣以上農牧業部門據此有權處理違反《草原法》規定的行為,如侵犯草原所有權、使用權,濫墾草原,破壞草原植被以及其他不法行為等。《草原法》頒布後,內蒙古自治區從上到下建立了草原監理隊伍和監理機構,處理各種違法破壞草原案件2000多起。據農牧漁業部畜牧局一九八七年底專業年報中10省、自治區的統計,牧區恢複和新建草原工作站共計204個,有職工836人,其中技術人員491人。
3.草原立法。為了加強草原的法製管理,農林部從一九七八年開始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草案)》,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反複討論、審議和修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八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李先念以第二十六號主席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草原法》第四條規定草原有兩種所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並規定“全民所有製的草原,可以固定給集體長期使用”,“草原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草原法》公布前後,內蒙古、青海、新疆、寧夏、黑龍江、河北等省、自治區和一些地(盟、州)、縣(旗)也發布了當地的“草原管理條例”或保護草原的通令、布告等。這樣就從根本上把經營草原的權、責、利統一到基層生產單位,並通過實行草、畜雙承包的辦法把草原管理責任製與牲畜生產責任製密切聯係起來,有利於解決草原“無主”和吃草原“大鍋飯”的問題。實踐證明,凡是草原承包責任製落實得好的地方,牧民集資建設草原的積極性就高,草業發展就比較快。
4.草原改良。通過補播優良牧草、灌溉、施肥,結合封灘育草等措施來增加草原植被,提高天然草原的生產能力。在五十和六十年代,以及七十年代初,僅在一部分地方進行過試點。一九七五年五月,農林部、一機部、水利部、輕工部、商業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召開牧區畜牧業工作座談會。同年九月,國務院批轉了這次會議的《紀要》以後,引起了各地高度重視,大麵積草原改良工作才在牧區廣泛展開,並獲得良好的技術、經濟和生態效益。
5.圍建草庫倫(即草場圍欄)。內蒙古伊克昭盟烏審旗烏審召公社建設草庫倫的經驗,自一九六五年在全國農業展覽館舉行“農業學大寨”展覽的畜牧館展出後,內蒙古自治區和一部分牧區省、自治區的個別縣(旗)紛紛效法。一九七五年召開的全國牧區畜牧工作座談會及一九七六年的全國牧區草原建設現場會,將草庫倫建設的廣度和深度推向了新的階段。一九八七年,全國牧區、半牧區草場圍欄麵積累計達6310萬畝。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把草原建設作為發展現代化畜牧業的一項根本措施來抓,在建立和完善牲畜、草場“雙承包”責任製方麵,做出了顯著的成績,廣大牧民投資建設草原的積極性高漲。一九八四年,全區群眾自籌人工種草資金1062萬元,種草專業戶有2.9萬戶。烏蘭察布盟種草總投資的32.7%是群眾自籌的,種草52.5萬畝,占全盟種草麵積的51.1%。伊克昭盟烏審旗開展以水利為中心的草原建設,種樹種草種飼料,興林興草興畜牧,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六年,國家及地方投資250萬元,貸款300多萬元,牧民自籌600萬元,用於草原建設。據一九八六年統計,共計建設草庫倫13700多處,麵積達400萬畝,占全旗草原總麵積的44%,畜群普遍有了草庫倫。一九八六年,在草庫倫中生產飼草3900萬公斤、青飼料175萬公斤、多汁飼料250萬公斤、草籽50萬公斤,基本上扭轉了年年從外地調草調料抗災保畜的被動局麵。草庫倫內不僅種樹種草種飼料,還兼搞多種經營,有的栽上了果樹(梨、蘋果、葡萄)和蔬菜,有的種上了油料、藥材等經濟作物。牧民稱草庫倫是“致富的聚寶盆”和“幸福園”。一九八七年,農牧漁業部、財政部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防災基地建設試點,據不完全統計,18個試點縣圍建草庫倫204萬畝,人工種草41.4萬畝,建打貯草服務專業戶(站)324個,購買機具1385台,完成改良草場62萬畝,建設牲畜棚圈2126座,建飼草料加工廠(點)、青貯窖1100多個。實踐證明,在自然災害頻繁的牧區搞防災基地建設,是變被動抗災為主動防災,逐步實現畜牧業穩定發展的一項戰略措施。
6.引進國外資金和先進技術。一九八一年開始利用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貸款建設的項目——“中國北方草原與畜牧發展項目”,包括黑龍江省安達市、富裕縣、杜蒙縣,內蒙古自治區阿魯科爾沁旗、克什克騰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河北省圍場縣,共計31個鄉(場),224個村,3.7萬個農牧戶,總麵積142.6萬公頃,其中草原麵積106.4萬公頃。項目建設內容共分土木工程、機械設備、草原建設、畜牧生產、谘詢服務等五大類。該項目自一九八一年執行以來,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草場圍欄長度達到1.04萬公裏,完成人工、半人工種草和防護林18萬公頃,改良沙化、退化、堿化草原麵積12.13萬公頃,使“三化”草場占草原麵積的比例由36.86%下降到25.51%,草場生產能力有了較大提高。同時,建造了畜舍、棚圈、青貯窖、飲水井,增加了機械設備,使養畜條件有了改善,增強了抗災保畜能力,牲畜穩步增長。個體生產性能有所提高。項目建設前(一九八○年)每頭牛平均淨肉量為102.2公斤,平均出肉率為32.86%;一九八八年平均淨肉量125.05公斤,平均出肉率達到36.6%。同期內,牲畜繁殖成活率由53.56%提高到73.37%,成幼畜死亡率由6.34%下降到2.28%。奶牛每頭平均年產奶量由一九八○年的3282.91公斤提高到一九八八年的4492.67公斤,增長36.85%。
在項目建設中,注意了科學技術的應用,聘請國內外專家到項目區工作,進行技術培訓,為項目區培養了一大批專業技術和項目管理人才,提高了農、牧民的技術素質,使一些行之有效的科學技術得到推廣和應用。據統計,項目建設期間,共引進各類優良種畜2523頭(隻),進行人工授精40.96萬頭(隻),推廣冷凍精液配種技術和同期發情技術,使良種和改良畜占牲畜總數的比例由一九八○年的26.73%上升到一九八八年的52.16%。由於牲畜生產性能的提高,使每百畝草場產肉、產毛量分別比項目建設前提高了88.9%和203.6%。
項目區在大力發展種草、養畜的同時,興建、擴建了畜產品加工廠,使商品生產得到發展,並提高了出欄率和商品率。一九八八年內蒙古、河北項目區出售肉牛3.378萬頭、肉羊12.04萬隻,分別比一九八○年增加41.8%和12.1%。黑龍江項目區一九八八年出售鮮奶2.18萬噸,比一九八○年增加2.8倍。事實證明,種草、養畜和加工相結合,完善服務體係,可以大大提高草原畜牧業的經濟效益。
據統計,從一九八一到一九八八年,項目區累計向社會提供肉類達4.64萬噸、毛1.06萬噸、牛奶18.6萬噸、皮188萬張,上繳國家稅金1140萬元。一九八八年項目區農、牧民年人均收入達到645.2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純收入為400元,比一九八○年增加297元,與鄰近的非項目區農、牧民收入同期相比多82元。
項目區建設的各類加工廠23個,累計安置待業青年1325人。項目區架設農電線路、開挖水渠、修建公路等也使非項目區得到了好處。
一九八○至一九八四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無償援助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昭烏達盟)翁牛特旗格日曾蘇木原紅旗大隊的3個生產隊,建設5萬畝草場、飼料及家畜集約化生產的示範中心項目也已經建成,並取得了一定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大量事實證明,利用外資和國外先進技術開發建設草原畜牧業的經驗是成功的。
(二)棚圈建設和抗災保畜。
冬春季風雪災害對畜牧業生產影響很大,人民政府十分注意組織修棚搭圈工作。一九五二年,根據“穩定、全麵、大力發展畜牧業生產”的方針,組織和扶持牧民修棚搭圈,保護家畜越冬度春。一九五四年,農業部要求各地改善飼養管理,增修防寒設備。一九五八年後,牧區各地人民政府動員集體和國營兩種經濟力量,進行牧民定居點和畜舍建設,推行“水、草、繁、改、管、防、舍、工”八項增產保畜措施。至一九八四年底,牧區牲畜棚圈麵積總計7.26億平方米,可容納牲畜7246.9萬頭。其中永久性棚圈3499.6萬平方米。一九八七年新建永久性棚圈225.8萬個,飼料儲備量達90.7億公斤。有些地方還建立起產羔房、育羔室,增強抗寒能力,減少死亡,提高了幼畜成活率。
各省、自治區在抗災保畜中,湧現出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模範事跡和人物。一九六四年春,內蒙古自治區達茂聯合旗新寶力格公社蒙古族牧民兒童11歲的龍梅和不到9歲的玉榮,同零下37攝氏度的大風雪搏鬥一個晝夜,輾轉幾十裏,保住了公社集體羊群。姐妹倆卻凍僵在草原上,經自治區派出的醫療小組配合白雲鄂博礦區醫院協同搶救,才脫離了生命危險。這兩個被譽為“草原英雄小姐妹”的動人事跡曾在報紙、電影上廣為宣傳,並編入小學教科書,作為青少年學習的榜樣。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新疆自治區木壘縣14歲的女少先隊員努爾古麗和弟弟等3人趕著145峰駱駝,從沙窩去阿克達拉坎兒井春牧場放牧,途中遇到暴風雪襲擊,氣溫驟然下降到零下20攝氏度,為了保護集體財產,她忍著刺骨的寒冷,把自己的衣服和棉被蓋在幼駝身上,堅守了一天一夜,駱駝群保住了,努爾古麗卻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中共木壘哈薩克族自治縣委和共青團縣委、共青團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共青團新疆自治區委員會先後授予她“雷鋒式青年”、“模範少先隊員”和“優秀少先隊員”光榮稱號。一九八○年三月七日,共青團中央授予努爾古麗“優秀少先隊員”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