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牧區政策失誤,畜牧業發展再次受到挫折。
牧區有許多地方重複了“大躍進”時期的錯誤,實行由大隊統一核算,大搞“窮過渡”,生產任務、經營方針、產品銷售和社員分配都由上麵作主,生產隊自主權受到侵犯,試征自留畜稅與隨便沒收自留畜,以及實行強迫收購等,釀致了社員大量宰食自留畜。飼養集體牲畜,原來實行的按勞動計工、有獎有罰的責任製度也被取消,改為按“政治覺悟”計工,嚴重挫傷了基層幹部和放牧員的積極性。不過,各地重複“左”的錯誤的範圍有大有小,損失也有重有輕。一九七六年與一九六五年相比,內蒙古自治區的牲畜總頭數下降43.7%。同期內,新疆自治區的大牲畜隻增長了0.4%,綿山羊減少了2.6%。青海省,大牲畜及綿山羊有三個年份(一九七○、一九七二、一九七五年)下降;十年總計,全省的大牲畜和羊分別增長了48.7%和19.21%。蒙、新、青、藏四大牧業省(自治區)在這十年中,各類牲畜總頭數分別增長了9.16%、2.82%、25.91%和14.51%,都低於全國平均增長29.02%的水平。
(四)畜產品流通不暢,影響畜牧業發展。
“文化大革命”中,許多地方曾一度關閉集貿市場,限製牲畜出境,堵塞了流通渠道。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國務院財貿辦公室轉發農業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商業部《關於農業地區大牲畜繁殖基地縣調出耕畜實行獎勵布票的辦法》,其中也規定了隻獎勵調出單位,不獎勵交售戶養大牲畜的社員。這些作法都不利於畜產品的流通和畜牧業的發展。畜產品的收購價格基本處於凍結狀態,由於價格上的不合理,更加抑製了農、牧民發展畜牧業生產的積極性。
為糾正上述錯誤作法,周恩來總理明確要求各地堅持收購農、畜產品的獎勵政策。一九六七年五月三日,周恩來在接見14個省、直轄市夏季糧、油征購會議的代表時指出:“必要的獎勵政策不能叫物質刺激。過去實行獎勵政策是需要的。”為了鼓勵發展養牛,一九七一年八月,國務院發出的《關於1971年調整若幹農業產品價格的通知》中,將菜牛收購價格提高5.8%。
二、畜牧業管理機構的變更和業務工作開展狀況
(一)畜牧業行政機構的撤銷和重新組建。
“文化大革命”前期,當許多行政、事業、科研、教學單位的領導幹部遭受批判,機構陷於癱瘓與半癱瘓狀態時,農業部畜牧局隻留幾個人應付日常業務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部門也先後被撤並,人員下放,以致業務工作陷入無人管理或無力管理的狀況。為了扭轉這種局麵,加強對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市場供應的領導和管理,一九七三年農林部下設畜牧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陸續重新建立畜牧管理機構。在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關懷和支持下,農牧業部門從中央到地方都有一批老幹部和業務、科研、教學人員相繼恢複工作,克服重重阻力和困難,致力於業務活動。
(二)圍繞生產上出現的主要問題,積極開展業務活動。
在當時特殊曆史條件下,為排除一些所謂“不為錯誤路線生產”,“革命搞好了,生產自然會發展”等極左思潮的影響,各地畜牧工作人員以毛澤東有關發展畜牧業的論述為理論根據,在搞好養豬生產和促進全麵發展畜牧業中做了大量力所能及的工作。例如,貫徹執行毛澤東曾經提出過的“十大養”,“養豬要有一套獎勵辦法”,解決“牲畜的最大敵人是病多與草缺的問題”,“要改良畜種”,等等,從這些方麵努力去作貢獻。
1.堅持執行正確的方針、政策。一九六七年四月,農業部召開畜牧會議,強調調整時期有關畜牧業的方針、政策在“文化大革命”中仍須堅持貫徹執行;重申大牲畜收入要參加當年分配。一九六八年,根據市場奶品十分緊缺的情況,農業部與輕工業部、農墾部、商業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抓好牛奶生產、加工和銷售工作,以適應市場需要。一九七一年和一九七三年,農林、商業、外貿三部曾兩次召開養豬座談會。一九七四年七月,由羅玉川副部長、邢崇智局長主持在河北省景縣召開全國養豬生產座談會。通過這些會議交流經驗,研究問題和對策,抵製“左”的路線幹擾,促進了畜牧業的發展。一九七六年六月,由羅玉川副部長主持在上海市金山縣召開了全國養豬現場會。這個縣由於采取兩條腿走路的養豬方針,特別是對鼓勵社員養豬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人均存欄、出欄和商品豬頭數均為全國榜首。參觀後,對各地發展養豬起到了推動作用。
社員家庭飼養的小畜、禽也曾經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來割,山羊、家禽、家兔、蜜蜂等飼養業受到打擊。一九七三年,山羊生產下降。農林部、外貿部、商業部聯名提出了《關於山羊生產情況的報告》,引起了李先念副總理的關注,經批轉下達,各地認真貫徹,批判了林、牧對立的錯誤思想,鼓勵群眾發展山羊的積極性。針對養蜂生產存在的問題,一九七三年八月,農林部在北京市密雲縣召開了全國養蜂經驗交流會,研究養蜂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一九七六年農業部畜牧局整理上報“兔子雖小,大有可為”一文,李先念副總理批轉在國務院辦公廳《參閱文件》上登載,引起了各方麵的重視。由於畜牧生產和財貿部門的共同努力,加上國內外市場的需要,小畜、禽飼養業在這一時期也有所發展。
2.組織耕畜的餘缺調劑。鑒於黃淮海平原農區大牲畜發展緩慢,一些地方耕畜嚴重不足,一九六六年一月,農業部與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向國務院寫了《關於五年內基本解決冀、魯、豫、蘇北、皖北耕畜不足問題的報告》,提出采取以當地自繁、自養、自用為主,輔以外地調入的辦法逐步加以解決。經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批準,一九六六年六月和一九七○年八月,先後兩次從蒙古人民共和國進口耕馬共44萬匹,主要分配給冀、魯、豫、蘇北、皖北,兼顧其他省、市的缺畜地區。經過五年努力,這5個省大牲畜都有較快的發展,一九七○年和一九六五年相比,河北省增長20.2%,山東省增長29.7%,江蘇省增長17.4%,河南省增長27%,安徽省增長28.8%。一九七二年十月及一九七四年五月,農林、商業兩部曾經兩次就做好耕畜餘缺調劑問題及老牛、殘牛淘汰標準問題發出通知,力求疏通渠道,促進大牲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