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躍進”和調整時期(一九五八——一九六五年)(3 / 3)

3.調整牧區生產政策,重申牧區“以牧為主”的方針。中共牧區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和國家民委《關於少數民族牧業區工作和牧業區人民公社若幹政策的規定(草案)》的精神,對牧區人民公社進行了如下調整:(1)適當縮小牧業公社規模,堅持隊為基礎,恢複按入社牲畜頭數分配給一定報酬,退賠平調的牲畜。(2)推行生產責任製,實行“五定(包)一獎”(也有“三包”或“四包”的),即定勞力、定草場、定畜群、定工分、定產品任務,超產獎勵,減產受罰。(3)確定社員自留畜標準。內蒙古自治區規定自留畜可占牲畜總數5—7%,最多不超過10%。青海省規定每人二隻羊,兩人一頭奶牛,一戶一匹乘馬;當年自留畜占集體牲畜的12.4%,一九六三年底增加到16.6%。(4)正確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係,堅持少扣多分,按勞分配,力爭90%以上的社員增加收入。(5)端正牧區的階級路線和民族政策。青海省重新審定階級成份,隻劃牧民和牧主,不劃富牧。通過這些工作,在不同程度上糾正了人民公社化中的一些錯誤,使生產秩序逐漸走上軌道。

一九六三年四月,農業部、國家民委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聯合召開全國牧區工作會議,著重討論了牧區和半農半牧區畜牧業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增產措施,以及有關科學技術問題。六月十七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全國牧區工作會議的三個文件》,明確要求牧區實行“以牧為主,圍繞畜牧業發展多種經濟”的方針;半農半牧區實行“合理規劃農田和草場,大力發展畜牧業生產,製定發展畜牧業和發展農副業生產的全麵規劃,合理安排.農牧並重。”強調“牧區工作千條萬條,發展生產是第一條”,嚴禁開荒破壞草原,實行“閉耕”政策等。隨著這些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牧區畜牧業生產得到了恢複和發展。據10個省、自治區的牧區、半農半牧區統計,大牲畜和羊的總頭數,一九六五年達到7394萬頭,比一九五七年增加45.4%。

4.調整畜產品收購價格,並實行獎售政策。除適當調高一部分畜產品的收購價格外,外貿和商業部門分別從一九六一年和一九六二年起,在收購肉豬時,給予獎售糧,收購其他牲畜和畜產品獎售化肥、布票、白糖等緊俏工業品。除國家獎售外,集體經濟也相應采取了多種形式的獎勵辦法。不少地方還對社員養豬按公、母和育肥不同類型,對飼養大牲畜按牛、馬、驢、騾等不同畜種撥給飼料地,分配給飼料糧、工分、現金和其他物資,並規定合理的投肥報酬。實行獎售、提留飼料糧和劃撥飼料地政策,是這個時期中國發展畜牧業的幾項主要經濟政策。

5.整頓畜牧獸醫站,充實檢疫機構。在三年困難時期一批社辦站解體。一九六三年一月,農業部發出了《關於整頓和充實畜牧獸醫站的指示》。同年八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民間獸醫工作的決定》,要求繼續貫徹執行“團結、使用、教育和提高”的政策,提高民間獸醫的社會地位,發揮他們的專長,成立社辦的畜牧獸醫站;恢複和建立畜牧獸醫工作者協會,有計劃地培養中獸醫人才;整理和發揚中獸醫科學。

在進行了一段工作之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停辦或撤銷的縣和公社獸醫站陸續恢複並得到加強。一九六五年,為了加強對進出口家畜的檢疫工作,農業部根據國務院的批示,先後將集寧、滿洲裏、天津、上海等地的對外植物檢疫機構和原設在深圳、拱北等處的國境牲畜檢疫站,充實改建成37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所。

6.調整鞏固教育和科研機構。一九六一年十二月,農業部召開高等農業教育會議,按照國民經濟調整方針,撤並了一些學校,並參照《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總結了教學改革試驗的經驗教訓,發揚成績,克服缺點,使畜牧獸醫高等教育得到了提高。中等學校經過整頓也有了進步。

一九六一年,參照《關於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當前工作的十四條意見(草案)》,對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區所屬畜牧獸醫科研機構分別進行了整頓。隨著國民經濟情況的好轉,以後又逐步加以充實。到一九六五年末,全國共有畜牧獸醫科學研究機構53處。其中中央一級7處,省級34處,地區級12處。初步形成了科研體係。

7.試辦出口畜產品商品生產基地。一九六○年,中國對外貿易重點轉向西方。為了適應更換外貿市場所引起的商品需求的變化,農業和外貿部門與地方合作,試辦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從一九六三年起,對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上海、廣東、江西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的200多萬頭出口活豬任務,采取了辦基地縣、基地畜牧場和從商業部門平價收購的一般肉豬中擇優加價轉交外貿出口三種辦法。辦基地的辦法效果比較好。這一經驗,後來得到廣泛應用。

經過國民經濟的調整,中國畜牧業得到了恢複和發展。全國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一九五七年為12.9%,一九六○年曾下降到6%,一九六五年上升到14%。各類牲畜年末存欄頭數均有顯著增長:大牲畜,一九六○年曾下降到7336萬頭,一九六五年上升到8421萬頭,比一九六○年增加1085萬頭,較一九五七年增加39萬頭。豬,一九六○年曾下降到8227萬頭,一九六五年上升到16693萬頭,比一九六○年增加8466萬頭,較一九五七年增加2103萬頭。羊,一九六五年上升到13903萬隻,比一九六○年增加2622萬隻,較一九五七年增加4045萬隻。每人平均占有豬、牛、羊肉的數量,一九六五年為7.6公斤,比一九六二年增加4.7公斤,較一九五七年增加1.4公斤。一九六五年全國肉豬和鮮蛋收購量分別為7859.5萬頭和48.8萬噸,比一九六○年分別增加2.9倍和2.7倍。畜牧獸醫教育、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回到健康發展的軌道。馬匹和綿羊改良、獸醫防疫都有新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