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前的畜牧業(2 / 3)

唐時,除養有大量官馬以外,還通過同西北各少數民族茶、馬互市和收納貢馬等途徑,獲得大量戰馬。因此,史稱秦、漢以來,唐馬最盛。朝廷還重視保護和發展耕牛,曾經頒發詔令:“大中五年正月一日以後三年內不得殺牛,郊廟享祀合用者,即以諸畜代。”並購買耕牛一萬頭分發貧窮百姓。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口增加,國際交往漸多,急需增加肉食供應,農業生產也需要肥料,於是采取官養和民養並舉的方針發展養豬,還給農民貸放豬種。如虢州有官豬數千。農民也普遍養豬,洪州有人養豬致富,稱黑豬為“烏金”。杜甫詩中有“家家養烏鬼,頓頓食黃魚”句(烏鬼指豬),可見養豬的興旺景象。唐朝農、牧結合經營區向南擴展到今雲南、廣東、廣西全境。北方和西北方遊牧地區畜牧業,也因茶、馬互市和邊境安定,得到了發展。

五代十國、宋、元時期(九○七至一三六八年)中原農業中心轉移到東南地區。五代更替頻繁,戰亂不斷,黃河流域農、牧業受到破壞。南方九國,國小力弱,必須發展經濟,才能安民保境,農、牧業得以繼續發展。北宋疆域縮小,北境受遼、金、夏威脅侵擾,農、牧業都比唐朝萎縮。監牧(牧場)偏重於內地,養馬政策搖擺,機構分合不定,養馬業一落千丈。慶曆年間是北宋軍備最好的時期,官馬總數不超過20萬匹,不及唐代官馬的一半。此時,南方水田增多,水牛、黃牛、豬和家禽的飼養也相應增加。北方崛起的蒙古族統一中國後,建立了元朝。元朝在東北、西北和西南地區建立了規模很大的牧場14處。王公貴族任意侵占民田,改作牧地,大小牧場遍布四方,還掠奪民馬達70萬匹,對民間養馬業破壞極大,內地養馬業衰落。

明朝初葉建立了中國古代完備的馬政製度,朝廷設南、北兩個太仆寺,分管北方和江淮馬政。又在北京、遼東、山西、陝西、甘肅等地設行太仆寺(北太仆寺派出機關)。當時,戰馬十分缺乏,據《明史》記載,洪武二十三年清點全國軍馬,隻有4.5萬匹。因此,在江淮地區先後設立群牧監14處。後又在北京、遼東、平涼、甘肅設4處苑馬寺,分管所屬6監24苑,上苑牧馬1萬匹,中苑7000匹,下苑4000匹。洪武、永樂年間,苑馬的數量不比盛唐的牧監少。此外,在開原設馬市,收購女真族生產的馬匹,茶、馬互市的活動遠至滇、黔地區。明後期馬政衰落,但軍馬仍不少於80萬至90萬匹。明初耕牛十分缺乏,對耕牛的保護和繁殖很重視,朝廷頒布了獎勵繁殖、禁止擠奶等條例。憲宗時設置蕃牧所,掌管獎勵養牛事務,曾多次購買大批耕牛分給農民和屯墾士兵。明朝中期,長江流域的養豬業也很興旺。清朝的馬政製度仿照明朝,太仆寺、上駟院分管各地牧場。禦用馬歸上駟院,屬內務府。軍用馬由兵部車駕司管理。太仆寺、上駟院、慶豐司所屬牧場占地30萬平方裏。太仆寺牧馬場分左、右兩翼牧場,上駟院牧場也有兩處。慶豐司牧場有養息牧場和察哈爾牧場,內有種牛場3處、種羊場4處,在北京西華門外設牛場3處,另有擠奶牛場3處。此外,8旗牧場,都各占地幾十平方裏。清朝禁漢人養馬,也不重視養牛,所以民間養馬、養牛都不及明朝興旺。據《新疆圖誌》記載,清政府駐新疆的伊犁將軍曾辦伊犁羊廠,嘉慶二十一年統計,存欄羊有14萬隻,是規模空前的大羊場。清朝末年,封建製度更趨衰落,技術進步停滯,畜牧業發展緩慢。

綜上所述,中國古代反複的統一和分裂、和平與戰爭,使畜牧業形成了波浪式發展的軌跡。

二、古代畜牧獸醫技術及其國際影響

中國古代畜牧獸醫科學技術是畜牧業生產經驗的結晶,是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將野生禽獸馴化成家畜、家禽,必須解決飼養、管理、治病和繁殖四項技術問題。“六畜”的馴化成功,標誌著初步掌握了這四門技術。

中國古代六畜的飼養管理方法,據殷墟甲骨文考證,是同六畜名稱聯結著出現的,有示意家畜圈養方法的象形甲骨文:

甲骨文

楷書譯文牢

譯意牛欄羊欄

在周朝,除了牛牢、馬廄和豬圈等名稱以外,還有“雞棲於塒”、“雞棲於桀”的記述,說明雞舍和其他畜舍不同。“塒”是一種土洞,“桀”是木棍搭的架,用木棍搭架供雞棲息的方法,符合雞的生活習性。後來,畜、禽舍又有過許多改進。

在飼養實踐中,中國先民發明了“去勢術”(割除睾丸)。殷商時去勢術已經萌芽,《易·大畜》說“豶豕之牙吉”,說閹過的公豬的牙不傷人。去勢術到漢朝已經普遍應用到各種家畜,並且有了改進,原來用“火騸法”改為“水騸法”,使手術時少出血,傷口愈合快。河南方城漢墓出土的“拒龍閹牛圖”揭示了更高明的“走騸法”。北魏賈思勰著《齊民要術》記載了一種閹割術以及手術前預防術後感染破傷風的辦法:“生十餘日,布裹齒脈,碎之。”“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後犍。”還說:“供廚者,宜剌(閹割)之。”“犍者(閹過的豬)骨細肉多。”閹割術廣泛用於馬、牛、羊、豬和雞的管理、育肥和選優汰劣,是中國古代領先於西歐的一項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