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給孩子一個快樂、健康的成長環境(5)(2 / 3)

1.對孩子的愛不講條件

在表達對孩子的愛時,父母常會說“你做得真好,媽媽喜歡你這樣”,“你這次真聰明,爸爸為你感到驕傲”等諸如此類的話語。事實上,這種言語鼓勵方式是不對。因為在孩子的心中,父母說此類話的潛台詞是:“如果一旦表現得不好,爸爸媽媽就不會再喜歡你了。”在孩子看來,父母的愛是有條件的。

父母這種有條件的愛,往往會使孩子對自己的評價隨外在事件的波動而改變。長此以往,孩子就會變成一個一旦事情發展得順利就得意自滿,不順利時就會變得自暴自棄的人。這其實就是一種不自尊的表現。

正確的做法是,父母應該告訴孩子,隻要經過努力,就算失敗了,爸爸媽媽還是會以他為榮。當孩子知道自己生活在父母的這種不講條件的愛之中,他就會感到自己值得別人去愛,他是有價值的,從而充滿自信和有尊嚴感。

2.不要過分寵愛孩子

父母對孩子過分寵愛,會對孩子的自尊心產生不良影響。隨著獨生子女越來越多,溺愛教育方式也被越來越多的父母采用。有些父母對孩子往往是有求必應,不管孩子的要求是否合理。其實,這種教育方式非常不利於孩子自尊心的發展。

在溺愛環境中成長的孩子,被父母的愛包圍著,脫離了實際的生活規律,很少或者根本沒有受到過批評和挫敗,使得他們產生了優越感,形成了驕傲心理。而孩子的自尊心是在日常生活中與夥伴、老師、家人交往的過程中,在各種有成就感或有挫敗感的事件中鍛煉出來的。溺愛讓孩子的自尊心得不到很好鍛煉,而變得很脆弱,一旦受到外界的哪怕是一點點的挫敗,自尊心就會大大地受到傷害,很難接受挫敗。

雖然對孩子的愛是不講條件的,但卻不能過分寵愛。

3.批評要有技巧

孩子犯了錯誤,父母不批評是放縱、嬌寵。但是,批評要有技巧。

(1)就事論事,不翻老賬。動輒翻老賬,這樣會很傷孩子的心,孩子自然是不會接受的。以前做錯的事已經批評過了,父母不要老是記著孩子以前不好的地方,讓孩子覺得在父母麵前永無法翻身。

(2)先褒後貶,獎懲結合。孩子不是從小到大都隻做錯事,不做好事。如果父母隻針對眼前的錯事指責他,而忽略了他的優點,就很容易讓孩子覺得大人眼中隻看到他不好的行為,似乎大人並不了解他整個人,孩子努力把事情做好以後,往往需要我們的讚揚。同樣道理,在批評孩子時,父母也應先對孩子做得好的方麵給予肯定,然後再指出做得不對的地方,要讓孩子知道父母不是光把眼睛盯住他的錯處。需要強調的是,有時候孩子犯錯誤是為了做好事而“過失犯錯”的,這樣就更應該注意保護他們的積極性。

(3)言語激烈,愛撫有加。在嚴厲批評孩子時,父母要有意識增加對孩子的身體接觸,但絕不是打孩子。例如,在批評孩子時可以摟著他的肩膀說話,或拉著他的手講道理給他聽。這樣,父母的批評就能達到恩威並施的效果。

(4)批評過後,感情依舊。在批評過後,父母不要一直板著臉說話或不理睬孩子,而是要表達對孩子的感情依舊,結束語要充滿對孩子的愛。例如:“好啦,這件事情就過去了,以後一定要注意喲。去玩吧!”如果本來打算和孩子一起出去玩,或者一塊兒幹什麼的,父母也不能因為孩子今天做錯事而改變計劃。總之。父母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了事就應受到批評,但父母不會因為他做了錯事就不愛他。

4.不要給孩子過多的命令

父母對孩子采取過多的命令會對孩子自尊心的發展產生很大的負麵影響。有些父母總是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孩子,教育孩子,讓孩子完全按照他們的意思做事,毫不理會孩子是否對這些事情感興趣。若孩子的行為不符合他們的想法,他們則會命令孩子停止,再命令他們改正過來。這種教育方式絲毫沒有顧及到孩子的自尊心,沒有顧及到這種教育方式會對孩子產生的負麵影響,是一種傷害孩子自尊心的行為,不利於孩子自尊心的發展。

所以,父母要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命令,應該給予孩子適當選擇的權利,如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房間的擺設、衣服的式樣、喜歡的朋友等。父母還要記住,在孩子做出選擇後,就不又要再去推翻他的決定,否則會極大地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5.不拿孩子和別人比

“為什麼你不能多學學明明呢?”諸如此類的評論隻會讓孩子備受煎熬,把他往羞辱、嫉妒、爭強好勝上引。這種教育方式是對幼兒的自尊心傷害最直接的。長期或者經常對孩子采用這種教育方式會給他形成“我比別人差”的潛意識,使他的自尊心處在一個受傷的狀態。處在受傷狀態的自尊心已經是不健康的了,又該如何良好發展?所以,父母不要總是拿孩子與別人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