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府創作緣起於元和四年(公元864年),當時李紳作了《新題樂府》二十首,之後元稹作了《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白居易作了五十首《新樂府》。元稹說這些新樂府詩是“病時之尤急者”,“雅有所謂,不虛為文”(元稹:《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序》)。白居易當時身為諫官,他把這些新樂府當作另一種形式的諫章,希望能夠“救濟人病,裨補時闕”(白居易:《與元九書》)。很顯然,作為樂府詩創作中常見文體的新樂府,到了元白手中,已經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增添了新的價值。這內涵和價值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講求現實功用。
對此,白居易和元稹還分別做了進一步闡釋。白居易在《新樂府序》中對新樂府的體式規範、語言聲律、創作動機都做了具體規定,他說:“篇無定句,句無定字,係於意不係於文……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為了推出這種新樂府,元稹更是有意識地顛覆古樂府傳統。他在白居易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說:“自《風》《雅》,至於樂流,莫非諷興當時之事,以貽後代之人。沿襲古題,唱和重複,於文或有短長,於義鹹為贅剩。尚不如寓意古題,刺美見事,猶有詩人引古以諷之義焉。曹、劉、沈、鮑之徒,時得如此,亦複稀少。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複倚傍。予少時與友人白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複擬賦古題。”(元稹:《樂府古題序》)這是從可歌的角度論述樂府詩發展過程,特別強調了樂府詩諷諭現實的作用和與時變化的重要性,指出寫古題不如借古題以諷諭時事,借古題以諷諭時事不如作新題。這種以功用論優劣的觀點,盡管顯得狹隘,卻也不無道理。然而,元稹尖銳批判古樂府“沿襲古題,唱和重複,於文或有短長,於義鹹為贅剩”,又幾乎全麵否定了古樂府的存在價值。
古樂府一般都有固定的題名、本事、曲調、體式、風格五大要素,後人擬作都需遵循這些要素展開,這約束著古樂府詩在創作時回歸和保持自身傳統。元稹對古樂府的批判,顯然已經完全顛覆了古樂府的創作傳統。在這樣的理論指導下,他的古樂府創作就表現出無視古樂府題名、對古題任意改造、甚至完全拋棄古題的現象。《估客樂》就屬於這三種現象中的第二種。
如果從維護古樂府傳統,延續古樂府詩流傳穩定性的角度而言,元稹《估客樂》無疑改造太過。但如果從糾正古樂府創作傳統局限下所造成的大量重複、詩人在固定要素約束下創作時的難以自由發揮、對同一題名本事以外其他題材的表達困難等弊端而言,元稹對《估客樂》的大膽改造,對古樂府傳統的有意顛覆,又是對前人同題創作的一種超越,體現出勇敢的創新精神。他的這種創新,其實已為大力寫作新樂府,做好了充分準備。
作者單位: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