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全國總工會規定,基層工會會費收入的20%用作會員困難補助。以後,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單位,經過批準,從勞動保險基金結餘中抽出一部分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一九五二年,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國營企業提用企業獎勵基金暫行辦法》中規定,企業獎勵基金的5%用於勞動保險基金對職工救濟照顧不及的特殊補助。以上經費連同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行政方麵用於職工困難補助的福利費,成為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的主要經費來源。沒有實行勞動保險,也沒有企業獎勵基金的企業,則將福利費和工會會員困難補助費合並使用,不足時再由工會與政府有關部門、企業事業行政協商解決。私營或公私合營企業,則從“四馬分肥”的職工福利獎金中提取一部或大部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上述關於困難補助經費來源的明確規定,保證了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工作的開展。

開展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工作,是政府有關部門和工會一項共同的經常性的重要工作。在基層企業、事業單位,凡有工會組織的,這項工作一般由工會組織負責;沒有工會組織的由行政部門負責。補助形式是補助現金和補助實物相結合。早期補助衣物糧食等實物的比重相對較大,且多為一次性的,具體標準由各單位酌情確定。有條件的單位也扶助困難職工家屬從事各種生產勞動,開展生產自救。困難補助製度的建立,體現了國家對困難職工的關懷和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深受職工歡迎。

二、困難補助的原則和辦法

為了做好困難補助工作,把有限的財力物力用到確有困難,特別是急切需要幫助的職工身上,從困難補助製度建立時起,就確定了如下工作方針: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為群眾服務,為生產服務;經濟工作和思想工作緊密結合;既反對群眾的依賴思想和恩賜觀點,也反對漠視群眾疾苦的官僚主義。五十年代,許多企業、事業單位按照這一方針,建立健全了困難補助製度,注意做好個人申請、小組討論、分級審批、定期公布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貫徹走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為了做好困難補助工作,各基層單位還注意進行家庭訪問和調查研究,對於一些確有困難和需要補助的職工做到主動關心和及時補助。許多單位每逢年節、換季,都有計劃地組織力量深入調查職工的困難和要求,為職工解決各方麵的生活困難問題。有的單位為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工作,對職工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按家庭人均消費水平進行分類排隊,對嚴重困難戶實行定期補助,對一般困難戶分別情況給予臨時或季節性補助。一九五六年,全國總工會在對職工生活和職工困難補助情況進行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各級工會組織發出了《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辦法》,進一步修訂了過去有關規定。這個《辦法》對有關職工困難補助的政策、原則、補助對象、經費來源、補助辦法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1)凡是基層單位的職工,不分是工會會員或非會員,如果在生活上確實發生了困難,都可以按照規定得到定期補助或者臨時補助;(2)凡是收入少、供養人口多,不能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者有其他原因經常發生生活困難的職工,可以向所在工會組織申請給予定期的補助。在補助期間,要經常了解他們的生活情況的變化和群眾的意見,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調整,或者增加或者減少補助費,繼續補助或停止補助。這個辦法的貫徹執行,推動困難補助工作向著正常化和製度化的方向發展。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三年三年困難時期,各地在大力開展節約度荒的同時,普遍重視和加強了對困難職工的補助和救濟工作。一九六二年十月,勞動部、財政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了《關於做好當前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工作的通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當前城市工作若幹問題的指示》,對補助標準作了具體規定,即:生活費用較高的重要工業城市,職工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足12元的給予補助;生活費用較低的一般工業城市,職工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足10元的給予補助;專、縣以下的城鎮,對於生活困難的職工,可以酌情給予補助;邊遠的少數民族地區,職工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的補助標準可以高於12元。補助經費也有了大幅度增加,從福利費中提取的比例,企業一般不少於福利費總金額的30%,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一般不少於福利費總金額的60%;從企業獎勵基金中提取的比例,一般不少於企業獎勵基金總金額的20%;從工會會員會費中提取的比例,一般為工會會員會費總金額的40%。另外,還從銀行凍結的工會結餘經費、凍結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的結餘經費中提出一部分金額,並由國家財政撥款一部分,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由全國總工會、勞動部、財政部按年安排,按季分配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連同正常提取的經費,統籌安排,包幹使用。《通知》下發後,各地都製定了具體辦法並付諸實施。據統計,從一九六二年十月到一九六三年三月的兩個季度內,全國得到補助的職工約有650萬人次,占全國職工總數的20%,平均補助每個困難職工40元左右,共支出困難補助費2.5億元。各地還撥出了相當數量的棉布、絮棉、針織品等物資進行實物補助。

三、在新的曆史時期的困難補助工作

在十年動亂期間,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工作遭到嚴重的幹擾和破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家在采取各種措施改善職工生活的同時,職工困難補助工作也得到了相應的恢複和加強。一九七八年,全民所有製單位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方麵的費用為6億元,占當年勞保福利費用總支出的8.9%。

一九七九年,鑒於國家對物價的調整,一些生活必需品銷售價格上漲,加大了職工生活費用開支,原來的困難補助標準已不再適用,為了較好地解決職工生活困難,全國總工會發出了《關於調整物價、工資中做好群眾工作的幾點意見》,要求各地工會組織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從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地適當提高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同時,將補助的對象,從在職職工擴大到有困難的退休、退職職工。如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對退休職工中收入少,或由於需要供養親屬,或由於慢性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給予適當的補助,使這些退休職工能較好地安度晚年。

適應新時期經濟體製改革的形勢,需要探索困難補助工作的新路子。過去對困難戶,主要是發放困難補助費。這是一種救濟辦法,隻能救急,不能從根本上治貧。八十年代以來,有些地方和產業適應改革和群眾的要求,改變過去那種單純救濟亦即濟貧不治貧的做法,采取以貸款扶貧,發展家庭副業,或興辦第三產業等途徑,幫助和扶持生活困難而有脫貧條件的職工家庭,廣開生產門路,使有困難的職工盡可能從根本上擺脫貧困處境。這是貫徹執行富國富民政策、貫徹執行關心群眾生活方針的新發展,是改革困難補助工作的探索。這一探索,開始於齊齊哈爾鐵路局,以後在各地各係統相繼推廣。據一九八四年十一月黑龍江省7個市、43個縣、4個產業的不完全統計,兩年的時間內,先後扶助了1.5萬個困難戶基本脫貧。其主要做法是,從實際出發,因時因地因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扶持辦法。例如,對有閑散勞動力而又有條件從事家庭副業的,采取貸款辦法幫助發展種植、養殖、加工、服務等家庭副業,酌情量力,由小到大,由少到多,逐步發展。對雖有閑散勞動力而沒有從事家庭副業或個體經營條件的,則通過勞動服務公司、街道或企業、事業單位安排其待業子女或閑散勞力就業,參加各種力所能及的社會生產服務工作。扶貧資金的來源,一方麵動用部分困難補助費和工會節餘經費;另一方麵動員各方支持,有的地方和單位采取“行政借點,工會拿點,銀行貸點,親朋湊點”的辦法,解決了不少問題。

通過適當的辦法和途徑,對困難職工開展扶貧工作,引導和幫助他們走勤勞脫貧致富的道路,已獲得可喜的成果,使困難職工的家庭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精神麵貌得到改變,同時還減輕了國家和企業的負擔。一九八四年哈爾濱市有4個區,5個總公司和11個直屬企業工會,拿出16萬元資金,在行政的幫助下,貸給777戶生活困難戶發展家庭副業和第三產業。現已有716戶擺脫了困難,其中有149戶年純收入達千元以上。齊齊哈爾市和平機器廠一老工人,因家裏人口多,就業人少,多年來生活困難,是廠裏的長年補助戶,家中常因生活問題吵鬧。後來,廠裏給他貸款500元,拴了一台毛驢車,他愛人趕車拉腳,每月收入100—200元,全家添置了新被、新衣服、新家具。這位老工人從此脫了貧,也不再要廠裏的困難補助費了。南岔林業局三岔河林場,一九八二年有長期困難戶7戶,臨時困難戶45戶,經過發展家庭副業生產,到一九八四年底,基本上消除了靠補助過日子的困難戶,其中有的家庭已添置了電視機、洗衣機等高檔消費品。有個困難戶脫貧致富以後,編了一副對聯:“萬事不如跟黨走,勞動致富解千愁。”貸款扶貧工作的開展,安置了一批待業青年和無業家屬,為社會提供了商品和服務,使困難職工擺脫了貧困,改善了生活,受到廣大職工群眾的稱讚。

職工群眾的互助互濟

開展群眾互助互濟,是解決職工發生臨時困難或某些臨時急需的重要途徑,是一種從群眾中產生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早在一九五七年,周恩來就指出,要提倡依靠群眾集體的力量舉辦福利事業,提倡用互助互濟的辦法解決職工生活中的某些困難問題。

群眾互助互濟的形式主要有:

(一)互助儲金會。這是最普遍的一種形式,隨著各地區的解放,迅速推廣開來。東北地區解放較早,建立互助儲金會也比較早。有些產業還製定了統一的互助儲金辦法,有組織地在群眾中開展互助儲金活動。互助儲金會,由群眾自願參加,實行群眾管理,群眾監督。互助會員遇有臨時困難或臨時需要,由個人申請,經過一定的手續審查批準後取得借款,定期歸還,年底結帳。這種互助儲金會很受群眾的歡迎,參加的人很廣泛:有困難、需要借款的職工參加,無困難、常年不借款的職工也參加。這種互助儲金會,不僅幫助一些職工解決了經濟上的許多臨時困難或臨時需要,而且也有利於發揚助人為樂的風尚。

(二)喪葬互濟會。這種形式在我國南方一些城市的企業和職工群眾中實行得比較普遍。它也是群眾互助和自謀福利的一種形式,是對國家社會保障事業的一項有益的補充。互濟會一般以廠為單位組織,基金全部或大部從入會的職工中籌集,根據舉辦單位的情況和維持收支平衡的原則,在互濟會的章程或條例中規定有互濟金的交納方法、交納金額、享受範圍和享受標準等等。凡入會職工在本人或親屬死亡以後,可按規定領取一定數量救濟金。如常州戚墅堰機車車輛廠,一九四九年成立喪葬互濟會,當時全廠兩千多名職工幾乎全部參加。職工病故,補助米10擔;家屬病故,補助米5擔。以後將補助米改成補助現金,職工病故補助200元;父母、配偶病故補助100元;子女病故補助50—70元。這種辦法減輕了職工和家屬在死亡喪葬方麵的後顧之憂,深受職工群眾的歡迎。

(三)生活互助。除了經濟上的互助以外,勞力互助也在修建住房、護理傷病、扶危救急等方麵相繼展開。如重慶一○一廠程和龍小組,在企業領導的支持下,發揚小組團結互助的精神,發動群眾自願量力籌集資金,購置物料,利用業餘時間和公休假日開展互助建房活動,先後於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年建成12間毛竹結構的草房,為全組12戶工人提供了安身之所。在程和龍小組的影響下,全廠一九五四年通過互助建房解決了690戶工人的住房問題。許多地方的職工家屬為了解決自身學習和參加社會活動的困難,以及幫助女職工解決帶孩子的困難,成立了互助性的宿舍托兒站。一九五四年各地建立起來的宿舍托兒站就有幾千個。還有的地方和單位,職工家屬組織集體洗衣、集體購煤購糧等,解決了生活中的許多困難問題。

一九六三年,在毛澤東發出“向雷鋒同誌學習”號召的鼓舞和推動下,各地職工生活互助活動進一步廣泛開展,達到前所未有的規模,相繼出現了許多開展生活互助活動較好的典型單位。大連造船廠在開展學習雷鋒和學丹東絲綢一廠的經驗後,經常參加生活互助活動的職工達4,800多人,家屬達1,900多人。絕大部分生產班組和家屬區都以積極分子為骨幹建立了生活互助組,在為困難職工料理家務、護理傷病、操辦婚喪事、修房搭炕和調解家庭鄰裏糾紛等方麵做了大量好事。生活互助活動的開展在幫助職工克服生活困難方麵起了重要作用。

一九七八年十月鄧小平在中國工會“九大”的致詞中指出,“要在工人中間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互助活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職工生活互助互濟活動進入了新的曆史時期。其特點是:

(一)互助互濟的規模和參加活動的職工人數不斷增加。一九八四年全國基層企業、事業單位建立起來的互助儲金會多達31.4萬個,參加人數達4,079萬,儲金總額達15.2億元。遼寧省參加各種生活互助的職工人數,一九八一年為66萬人,一九八三年增加到220萬人以上。

(二)互助互濟的內容更加廣泛、豐富,活動形式和方法更加多種多樣。互助互濟不僅用於解決職工某些困難或某些迫切需要,而且適應群眾生活的變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廣泛地用來為群眾謀福利,方便和改善群眾生活。許多地方和單位從群眾生活的實際需要和可能出發,不斷擴大互助互濟的範圍,開拓互助互濟的新領域。如廣泛開展各種修理和服務活動,關心和解決青年職工的戀愛、婚姻、家庭問題,通過開展專項互助儲金活動,幫助職工解決建房、購房或購置高檔生活用品的資金,解決家屬醫療費用,對職工急重病醫療和遭受水、火災害等提供資助,以及協助企業舉辦知青合作社、知青文化補習班、兒童暑期活動站等等,把互助互濟引向更加廣闊的發展道路。許多地方和單位為解決群眾生活困難和方便群眾生活,組織幹部和積極分子廣泛開展“送溫暖”,“做好事、樹新風”,“為您服務”等各種生活互助活動。有的以班組為基礎建立生活或專業服務隊。有的成立“送溫暖包戶小組”,對鰥寡孤獨病老傷殘職工實行長期包戶服務。有的煤礦工人家屬組織“保勤服務小組”,通過開展生活互助,保證生產第一線職工出勤。

(三)互助互濟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更加緊密結合。各地通過開展互助互濟活動,向廣大職工群眾進行集體主義和共產主義思想教育,使活動的參加者把為群眾服務、為群眾謀利益作為自己崇高的社會義務,從而有力地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許許多多的生活互助積極分子,利用業餘時間,不為名利,不計報酬,一心一意為他人分憂解愁的實際行動,使被幫助的群眾深切地感受到黨的關懷、集體的溫暖和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上海等地把開展為群眾做好事和樹新風結合起來,不僅為群眾解決了大量實際生活困難,而且有效地抵製了社會上的某些不良習氣,培養和樹立了新的社會道德風尚。許多單位把關心和解決青年職工的實際困難問題和向他們進行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結合起來,有效地促進了後進青年的思想轉化。

互助互濟不僅為職工群眾解決了大量國家照顧不到、企業解決不了,而職工自身又無力解決的實際生活困難問題,而且對於增進工人階級隊伍的團結,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密切黨群、幹群關係,調動和激發群眾的積極性,促進生產建設事業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都有著積極的意義和重要的作用。

以上幾項福利補貼和互助製度,是帶普遍性的或全國統一規定的製度。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單位實行水電費補貼,衛生費、洗理費、書報費等補貼,但全國無統一規定,都是由各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的。

文化福利事業

中國共產黨曆來關心職工群眾的文化福利事業。早在一九二二年初,北京共產主義小組就在長辛店成立了工人俱樂部。一九二二年在上海成立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後,首先在工廠和工人居住的集中地區舉辦了工人夜校和工人俱樂部,如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大冶鋼鐵廠工人俱樂部、山海關京奉鐵路工人俱樂部等。不論是大革命失敗的短暫時期,還是抗日救亡運動時期,凡在中國共產黨的力量影響所及的地方,革命組織總是采用當時環境可能允許的,為群眾所能接受的方式,在廣大職工群眾中開展文化學習、文體娛樂活動,舉辦福利事業等,不斷擴大進步影響,提高群眾的覺悟。

在革命根據地延安,有過中華蘇維埃工人俱樂部、工人列寧俱樂部。俱樂部組織工人學文化,學政治,學技術;組織工人劇團和工人籃球隊,經常舉行公演和友誼比賽。這是職工群眾在自己的政權下,在比較艱苦的環境中,進行自我教育和娛樂活動的完全新型的工人文化娛樂組織。

新中國職工文化福利事業的興起和發展

一、職工文化福利事業的興起

新中國成立後,職工文化福利事業蓬勃發展,廠礦企業和市、區、縣的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圖書館、電影院(隊)以及各種體育場所普遍建立起來。

廣大職工慶祝新中國的誕生,積極開展業餘文藝活動,尤其是開展秧歌、腰鼓舞、各種集體舞和歌詠活動相當普遍。在工廠、礦山到處可以聽到《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工人階級有力量》等革命歌聲。有些工廠職工還自編自演話劇,揭露舊社會的罪惡和抒發對黨、對新中國的感情。工會組織根據群眾要求,成立各種業餘文藝和體育、娛樂等活動組織,並因地製宜、因陋就簡地創辦了一些工人俱樂部、圖書館、閱覽室以及各種體育活動場所。當時,工廠辦職工文化福利事業,大致有這樣幾種辦法:利用企業原有的舊房,經過適當改造,作為活動場所;行政提供場地,撥給經費,由工會發動職工義務勞動舉辦;沒收官僚資本家的娛樂場所進行改建。盡管當時的條件較差,但是各種文體活動很受職工群眾的歡迎。

在一些大中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濟南、旅大、張家口等,辦起了工人文化宮。許多市工人文化宮的場所,都是政府撥給的。例如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過去是皇帝用於祭祖的太廟。南京市的工人文化宮,在舊社會是蔣介石祝壽的地方,名叫“介壽堂”。天津市第一工人文化宮,原是意大利資本家開設的“回力球場”,實際是一個賭博場所。這些工人文化宮一般都有幾千或上萬平方米,活動室比較多,有影劇場、圖書館、展覽廳、講座室、美術室、戲劇室、音樂室、乒乓室、遊藝室,有的還有跳舞廳和室外燈光球場,每天可以吸引數千職工群眾來參加各種活動。黨和國家領導人對創辦這些市工人文化宮給予極大關懷和支持。天津市工人文化宮開幕時,周恩來派人前去贈送圖書以示祝賀。“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是毛澤東題詞;“太原市工人文化宮”是朱德題詞;“重慶市工人文化宮”是鄧小平題詞;“昆明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是胡耀邦題詞;上海市工人文化宮開幕時,陳毅書寫了“工人的學校和樂園”橫匾。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其他領導人,如葉劍英、賀龍等,都曾親臨工人文化宮視察,觀看工人的業餘演出,並接見了工人演員和運動員。在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開幕時,我國著名作家趙樹理寫了一首詩:“古來數誰大,皇帝老祖宗;如今數誰大,勞動眾弟兄;世道一變化,根本不相同,還是這座廟,換了主人翁。”這首詩熱情歌頌了翻身作主人的工人階級,寫下了舊社會的奴隸變成了新中國的主人這一曆史性的變化。

二、製定一係列方針政策,促進職工文化福利事業的發展

一九五○年六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法》規定,各級政府應撥給中華全國總工會、產業工會與地方工會以必要的房屋與設備,作為工會辦公、會議、教育、娛樂及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等之用。工廠、礦場、商店、農場、機關、學校等生產單位或行政單位的行政方麵或資方,應按所雇全部職工實際工資(包括貨幣部分、食物部分與夥食)總額的2%,按月撥交工會組織作為工會經費(其中實際工資總額的1.5%為職工的文化教育費)。工會有保護工人、職員群眾利益,改善工人、職員群眾的物質生活與文化生活的各種措施之責任。工會法頒布後,職工文化福利事業迅速發展起來。據一九五○年八月統計,在18個城市建立了16個市工人文化宮,773個工人俱樂部。參加這些工人文化宮、俱樂部活動的職工達到28萬多人次。鐵路係統還創辦了不少“文化列車”,海員工會舉辦了許多輪船碼頭工人俱樂部。省市工會創建了150個流動電影放映隊,經常深入到遠離城市的廠礦企業為職工放映電影。

一九五○年八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召開了全國第一次工會俱樂部工作會議,在總結交流經驗的基礎上,製定了工人文化宮、俱樂部的組織條例、工作條例和選舉條例。三個條例規定:(1)工人文化宮、俱樂部是工人、職員群眾及其家屬文化娛樂活動的中心場所。它的任務是通過各種文化、藝術、體育活動,提高工人、職員群眾及其家屬的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水平,樹立新的勞動態度,增進工人、職員群眾的身心健康,以保證生產計劃的完成。(2)工人文化宮、俱樂部是工會組織的一個部門,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它的主要工作是:進行政治宣傳、生產鼓動、文化技術教育,並組織工人職員群眾及其家屬的業餘文化休息和藝術活動。(3)工人文化宮、俱樂部的經費來源為:工會文教經費;政府和行政的補助;文化宮、俱樂部組織一些活動的收入。由於政府和工會的重視,職工的文化福利事業迅速得到發展。一九五○年全國有市工人文化宮和廠礦基層俱樂部789個,一九五一年增至2,520個,一九五二年增至7,329個,一九五三年增至8,355個,到一九五四年增至12,376個,與一九五○年相比,增加14.7倍。工人圖書館也發展到9,650個,藏書達到1,170萬冊。電影放映事業由一九五一年的150個單位增至1,400個單位。僅據800多個放映單位統計,一九五四年內共放電影11.4萬場,觀眾達1.1億人次。

中華全國總工會一九五五年一月召開了全國第二次工會俱樂部會議,會議指出,工人文化宮、俱樂部是向職工群眾及其家屬進行共產主義教育的重要場所。其工作的基本方針是麵向基層,為生產服務,為群眾服務。要重視建立車間俱樂部、圖書館(室)。會議把俱樂部的工作概括為政治思想教育,生產技術宣傳,文化藝術活動和組織職工正當的文化休息等四個方麵。另外,還強調對文化宮、俱樂部要加強民主管理,計劃管理和財務、財產管理。會後接著舉行了全國職工業餘音樂、舞蹈會演,舉辦了全國第一屆工人運動會。一九五六年舉辦了全國職工業餘曲藝觀摩會演。當時全國各地參加各種業餘文藝組織的有60多萬人,職工文藝創作組有6,000多個。一九五八年,全國工人文化宮、俱樂部達到3萬多個,比一九五四年增加1倍多。其中車間、宿舍俱樂部由9,662個增至3萬多個,增加2倍多。車間、宿舍工人俱樂部的發展,更加便於職工群眾開展各種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