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裙合用過膝三寸。
吊腿合用摘吊。
臣聞馬軍與步人之甲,有四不同。步人則直身起立,馬軍則蹲坐低控。馬軍腰圈若依步人皆用五吊,則上柱兩腋而不容低昂,下擦雙胯而不堪轉動,所以獨用四吊。步人則兩足循行,左掩則背安結項而穿扣不順;馬軍則緩急上馬,右掩則搐定左足而跨蹬不及。馬軍甲身所以獨用左掩。步人則直身行立,短則露足;馬軍則曲膝蹲坐,長則綰絆。馬軍甲裙所以獨用過膝三寸。步人則甲身腰圈、吊腿連成一片,名曰全裝,而易為披帶;馬軍則吊腿、拖泥遴作二段,名曰摘吊,而便於去取。故截為兩段,上安結項四枚。遇敵則掛上吊腿,而用避矢石;退師則解入搭袋,而免被牽製。馬軍吊腿所以獨用摘吊。是謂馬軍甲製。
弩手甲製
甲裙欲移向後。
甲裙吊腿欲短。
甲身欲寬。
臣聞弩手與槍牌、弓箭、劍斧手、馬軍之甲,有三不同。
蓋馬軍、槍牌等手例欲身材長大,獨弩手不嫌矮短,故軍中類選不及等仗者為之。馬軍、槍牌、弓箭等手已為最短,況舉足入蹬,而易被兜絆;曲膝靠樁,而易為走袞。此弩手甲裙所以獨欲短捷。其他甲裙後交前控,則恐被矢石;弩手甲裙前交後控,則有礙樁鐙。蓋古法陣前有車,車後伏弩。今製陣前有牌,弩隨牌後。弩手之甲雖不庇兩足,而車高一丈一尺,牌高六尺五寸,全身亦可庇護。此弩手甲裙所以獨用向後。他甲惟欲緊束,則挽弓刺槍無所牽製;弩手惟欲鬆寬,則蹋鐙袞樁無所靠倚。此弩手甲身所以獨用寬綽。是謂弩手甲製。
弓製
馬蝗麵弓:謂用大牛角解截成麵而闊,遇拽滿則曲如扇圈,受力均勻,不爵不走,不閃不肭。
泥鰍麵弓:謂用小牛角解截成麵而狹,遇拽滿則曲如折竹,受力不勻,易爵易走,易閃易肭。
披比筋法:披筋一版,晴暄合待半月,陰雨合待一月,方令再上。或連披數版,則內濕外幹,射不旬月,解脫可待。
漆弓背麵法:用漆一重,晴暄合待十日,陰雨合待二十餘日,方令再漆。不可日漆數重,則內濕外幹,射不季月,斷脆可待。
裹弓之法:或用黃樺,或用桃皮,或用朱紅,皆不若黑生漆,免被水透。
肖弓之法:或用白角,或用魚枕,或用繪畫,或用紅綠花采,皆不若用黑生漆,免費工績。
步射弓:諸軍皆用一碩一鬥、一碩一鬥並一碩,此皆廢物。今製合用九鬥、八鬥、七鬥,內九鬥放少,八鬥、七鬥放多造。
馬射弓:諸軍皆用一碩、九鬥,此皆廢物。合用八鬥、七鬥、六鬥,內八鬥放少,七鬥、六鬥放多造。
臣聞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稱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其緊切尚矣。今之製者,何滅裂之甚邪?蓋筋角不能自相固結,故假之以膠漆;膠漆不能自相堅實,故壯之以筋角。
然二物相資,必經隔旬月,候其自幹,然後再用。是謂“年弓月箭”。否則,功雖易成,膠亦易脫。
馬蝗麵闊,而受力均勻,受弦端正,故發矢可期於破甲。
泥鰍麵狹,而弓愛走反,麵愛斷爵,故臨用多至於誤人。皆由擇角之初,大角價高,小角價低,有司喜賤而惡貴,故凡所在買到軍須,小角常多而大角常小。有司非喜用小角而惡用大角也,大角之價常倍於小角,小角之價常半於大角。此固價之不相若矣。況角之大者至為艱得,若全用大角,則作匠所選愈難,而倉卒亦無收買去處。戎監隻得兼用大小角。小角界成狹麵,麵狹則力軟,故令麵厚,遂成泥鰍之狀。大角界成闊麵,麵闊則力硬,故令麵薄,遂成馬蝗之狀。泥鰍乃負滑之水族,馬蝗乃闊匾之介蟲,此取喻耳。至若用黃樺、桃皮以裹弓麵,牛角、魚枕以裹弓□□肖,徒為觀美。不若用出山生漆刷{髟木}兩重,則雨不能濕,水不能透。亦必弓力軟小,饑疲之卒方能牽挽滿箭。不然,則拽不過而箭去無力。是謂弓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