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治安藥石
器用小節十有三甲製
臣聞《周禮》有函人之職,《司馬法》有甲士之製,朝錯以五同論兵甲、弩矢,馬燧以短長三製造鎧衣士。皆所以避鋒鏑、全肢體、稱大小、便進趨也。然造甲之法,步軍欲其長,馬軍則欲其短;弩手欲其寬,槍手則欲其窄。其用不同,其製亦異。否則,拘於定式,昧於從變,肥者束身太緊,甲身則可周後背而前胸不交,甲裙則可閉後膺而前跨不掩。瘦者掛體太寬,挽弓發箭則甲不貼體而胸臆糸並撲,有斷弦脫□□之憂;揮劍槍刺則甲不附身而腰背鬆虛,有抵手礙足之患。長者不過膝腕而矢石可及,短者垂及腳麵而泥濘不前。小有不便,則拆去甲葉而遺棄不收;大有所妨,則割去全段而拋擲不顧。製作之艱,耗費之廣,不幾於徒費乎?故君子謹其微於製作之初焉。
是謂甲製。
人甲製
第一等甲:腰圈四尺五寸,批膊五吊(止數直下五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五寸。
第二等甲:腰圈四尺,批膊四吊(止數直下四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三寸。
第三等甲:腰圈三尺五寸,批膊三吊(止數直下三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一寸。
第一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五吊(不計橫段)。
第二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三吊(不計橫段)。
第三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一吊(不計橫段)。
臣聞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秦人、越人之肥瘠,不可以同衣;吳人、越人之好惡,不可以同舟。心廣體胖,心剿形瘵,此固賦分之不侔。在我豈容以逆其所賦,而強之以必同哉?故士有肥瘠,甲身不可無廣狹;材有高下,甲裙不可無長短。故第一等甲所以給肥胖之士也,肥胖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分為三製,使肥而長、肥而短者皆可披帶。第二等甲所以給中常之士也,中常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為三製,使中常而長、中常而短者皆可披帶。第三等甲所以給瘠弱之士也,瘠弱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為三製,使瘠弱而長、瘠弱而短者皆可披帶。每遇給散,則隨其肥瘠長短而選給之,則肥瘠長短無一不稱其用。人瘦甲寬,則都管皮柱定不可行坐;甲小人大,則掩不及而不避金矢。皆為棄物。是謂人甲製。
馬甲製
大全裝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雞項一件,大秋錢一件,小秋錢一件,麵子一件。
小全裝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了項一件(最緊),雞項一件(小),麵子一件,秋錢一件。
已上諸軍見造大全裝,而小全裝未聞造用,近年獨殿、江、池、鄂四司新造披帶。
未帶甲先用襯副兩件,免打破馬脊:駝滑辣、甲圈(用布袋裹草把)。
已上諸軍不曾造用,亦無上件製度。
甲身欲平鞍鞔,不得太長,免馳驟綰絆,多費甲葉。
雞項合用綿衲,免頭項重滯。
式樣合用小全裝,免多費工匠、甲葉,及披掛省便。
馬麵子合用臣新製貼額。
臣聞周馬之身,最為利害惟頭麵、胸臆。馬麵子舊製雖巧,近日符離、陳蔡之役,馬多被傷中壽星、腦額而死。臣今製為貼額,用綿布衲作一片,貼在馬麵之內、腦額之間。脫遇矢石可透鐵麵,尚有貼額可隔。此馬麵子所以合用貼額。大全裝雞項大而秋錢小,或暑月悶熱、雨雪冰結,徹去秋錢,尚有了項可蔽肌肉。此馬甲所以合用小全裝。我軍馬甲,甲身例是垂下過鞔一尺許,所以披帶重滯,馳驟綰絆。賊軍馬甲,甲身隻是平腹,下用虎斑布裙,遇箭皆被矯揉,所以披帶輕捷,馳驟俏俊。此馬甲身所以合用平鞔。雞項重則頭低項曲,而馬被控抑;雞項輕則頭高項直,而馬臆鬆寬。此雞項所以合用綿布夾衲。
赤身帶甲則擦損肌肉而久成臭爛,襯以藉褥則護惜皮毛而不致破傷。此馬甲所以未帶甲先用駝滑辣、甲圈兩件。是謂馬甲製。
馬軍甲製
腰圈合用四吊。
甲身合用左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