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1 / 2)

三國時蜀主劉備臨終,對自己的兒子劉禪有如下告誡:“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說的是有的事情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但日積月累,形成習慣,好的便能最終成功,而壞的就會導致崩潰。——所謂千裏之堤,毀於蟻穴。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又作“千裏之堤,潰於蟻穴”。本自《韓非子·喻老》:“知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熾焚。”這篇文章讚揚的是魏國的築堤專家白圭,說他能發現並堵塞堤上的螻蟻洞穴,從而保護了堤防安全。意思就是千裏長的大堤,由於小小的一個蟻洞而招致潰決。比喻小事不注意,終究會出大問題。

這個成語中提到的堤防,千百年來猶如一位守護神,保一方平安,使黎民百姓安居樂業,芸芸眾生各得其所。堤防,顧名思義就是一種用土、石、混凝土等材料在江、河、湖、海的岸邊築成的擋水建築物。最初的堤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人們的生存離不開水,但往往又受到洪水泛濫之害,起初人們“擇丘陵而處之”來躲避洪水災害,後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們便在較小的範圍之內修築一些原始的堤壩(最初隻稱作“防”。《周禮·地官·稻人》便有“有以防止水”)來積極地抵禦洪水,保護住處和莊稼。我國古代就有共工“氏壅防百川”和“鯀障洪水”、“鯀作城”的傳說,“防”和“城”大概就是比較原始的堤防。

公元前21世紀前後,在中國就有黃河上築堤防洪的傳說。西周時代《國語·周語上》記載有“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的警語,可見當時的堤防已有一定規模。到了春秋戰國中期,堤防已經較為普遍,當時諸侯各國為避免以鄰為壑、以水代兵,在公元前651年的葵丘之會上訂立了水利盟約,其中就有“毋曲防”、“毋曲堤”的條款,至於西漢末賈讓“蓋堤防之作,近起戰國”的說法,是指戰國時期黃河下遊出現的較有規模、較為係統的堤防。

戰國時期的堤防之所以得到了一定的發展,是因為鐵製工具的廣泛使用,促進了黃河下遊地區的開發,人口繁衍,城市也隨之興建。當時黃河下遊經行和濱河的主要有齊、趙、魏三國。齊國地勢較低,易受黃河洪水之害,齊國便在離河12.5千米處築堤防護。洪水威脅轉嫁到趙國,趙國也趕緊在離河12.5千米處建堤築防。位於上遊的魏國不願吃虧,便如法炮製,也築堤保護地盤。各國堤防相鄰的部分有著共同的利害,結果使堤防相互銜接,黃河主流在左右相距25千米的兩道堤防間遊蕩,初步形成了保護流域地區安全的連貫的黃河堤防,與過去無堤洪水漫溢河槽的情況相比,堤防的係統修建可以說是防洪工程的一個劃階段的進步。

接著隨著堤防的大規模修築,防護技術也跟著發展起來,並出現了像白圭這樣的築堤防護專家。白圭(前370~前300),名丹,戰國時人,梁(魏)惠王時在魏國做官,後來到齊國、秦國。《漢書》中說他是經營貿易發展生產的理論鼻祖,即“天下言治生者祖”。他既是先秦時商業經營思想家,同時也是一位著名的經濟謀略家和理財家,堤防工程是他所擅長的一項。《孟子·告子下》中記載他關於治水的說法:“丹之治水也,愈於禹。”文獻記載,白圭的堤防堵漏工程中主要應用“茨防”,“治水者茨防決塞”、“茨其所決而高之”。“茨”是蘆葦、茅草之類的植物,可用來苫蓋屋頂,稱“茅茨土階”。“茨防”就是用“茨”做成的防,據認為是最早的草埽。後來埽的發展又用了樹枝、秫秸等材料。

堤防的出現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新的保障。從技術的角度講,堤防的應用也標誌著治河方法達到了新水平。上古時代共工和鯀治水采用“障”(阻攔)法,大禹治水改用“疏”(疏導)法,由“障”到“疏”是一大進步。疏浚可以增加河道的泄洪能力,但還不能有效地控製洪水。而堤防的係統修建可擴大河床的容納水量,防止洪水漫溢出槽。由“疏”到“堤”,是治水的又一大進步。綜觀上古到戰國,治水技術發展是“障”—“疏”—“堤”的過程。“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是以白圭無水難。”可見,當時人們對堵塞危害堤防的螞蟻、螻蟻之類的洞穴,已有很大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