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生的時間能做多少事(1 / 1)

夢想與成功

作者:朔梅

人的一生到底要做些什麼,這一生才不算白活?這是一個使人困惑的問題。

一個人從懂事開始,隻要不是白癡,在這件事上,都會有少年的煩惱,成年的迷茫,老年的無奈。

我曾看到一則報道,說的是美國一位普通警察,他在二十出頭時幹警察這一行,接手的第一個案件是一起奸殺案。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在花樣年華,被歹徒奸殺,可就是破不了案。大家都失去了破案的信心,但他總忘不了那小女孩天真無邪的臉。痛苦折磨著他,他常常覺得,那張天真的臉在怨艾他,那歹徒邪惡的臉在嘲諷他。

於是,他開始了漫長的破案生涯。

他什麼事情都不幹,為那案件,成年走街串巷。他的同僚與上司都以為他是白癡。

他成了這一案件裏孤獨的長跑者。

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他七十多歲的時候,終於將這歹徒繩之以法。有人問他,你一生就做了這一件事,你覺得值不值?

他說:我覺得很值,我使那些歹徒知道什麼是法律的尊嚴。一個人一生隻要做好一件事,就不算白活了。

他的話耐人尋味:世上的事林林總總,塵世的誘惑斑駁陸離。或許你能幹很多事,但那要看機遇與能力。如果你別無選擇,那你就認真地做好一件事。

以前,一個母親說:我這一生,什麼都沒幹,就拉扯大幾個孩子;一個農民說:我什麼都不會幹,就種了一輩子地。

其實,他們都是成功者,因為他們終其一生,幹好了一件事,也就值了。

日本有一位三輪車工,他一輩子蹬三輪車。進入21世紀,他也已是古稀之年了。路上跑的,都是現代化的轎車,可他依然踽踽獨行於長街小巷,他與他的車成了全日本的唯一。人們都對他報以敬意。

在有些人看來,他生活得卑微而默默無聞,但他做自己喜歡的事,且一輩子做下去。這本身就是有意義的人生。

在英雄輩出的年代,做一個平庸的凡人,這也許就是充實而自信的人生。

這樣的人,其實是值得敬重的。

>>齊齊摘自《青桑葉紫桑葚》上海文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