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為企業負責=為自己負責
如果我們問員工:你在為誰工作?回答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為企業、為老板工作,另一種是為自己工作。令人驚訝的是,當被問到“你為什麼不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員工”時,多數人的回答竟如此相似:“我幹得再好,還不是為老板幹的?”或者是,“拿多少錢幹多少活,我隻要對得起這份工資就行了。”
抱著“為老板、為企業工作”想法的人,把自己看成了工作的被動接受者,有人甚至把自己視為被剝削者,所以,在工作過程中,這些人從來沒有發揮過主動性,隻是在一天一天對工作的敷衍中與優秀和卓越相距得越來越遠。
抱著“為自己工作”的想法的人,他的潛台詞是“我為自己的報酬工作”,他的工作哲學是“你付我多少錢,我就幹多少活”,而一個企業支付報酬的原則一般都是“你幹多少活,我付你多少錢”。
與上述員工的態度大相徑庭的是,那些優秀員工的工作觀無一例外地是為了自我價值的實現。
正是這種自我實現的熱情,而並非名利,促使他們熱衷於自己所從事的事業。事實上,人並非隻有生存的需求,還有更高層次的需求——這種需求是一種人生的驅動力。其中,實現自我價值在人的所有需求中所占的層次最高,動力也最強。
如果你總是這樣想,“公司付我多少錢我就幹多少活,等價交換而已”,那麼你就可能在工作中總是采取一種應付的態度,寧願少說一句話、少寫一頁報告、少走一段路、少幹一個小時的活……實際上,這種工作態度是極其錯誤的。你隻想著工作要對得起自己目前的薪水,那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前途以及自我價值的實現呢?
有的人對此觀點不屑一顧:不要說得那麼好聽,能有誰不是為了錢而工作呢?那麼,就看一看下麵這些數字帶給我們的啟示吧。
比爾·蓋茨的全部家產大約是466億美元。假設他和他的太太每年花掉一億美元,那麼也要466年才能花完這些錢——這還沒有將這筆巨款帶來的巨大利息計算在內。那他為什麼還要每天工作呢?
斯蒂芬·斯皮爾伯格的淨資產大約是10億美元,雖然沒有比爾·蓋茨那麼多,但也足以讓他在餘生享受奢華的生活了,那他為什麼還要不停地拍片呢?
美國Viacom公司董事長薩默·萊德斯在63歲時才開始著手建立他龐大的娛樂商業帝國。63歲,多數人在這個年齡都準備安享晚年了,而他在此時做了重大的決定:重新回到工作中去。之後,Viacom成了他的生活重心,他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個人生活與公司事務之間沒有任何的界限,有時他甚至一天工作24個小時。他是從哪裏獲得這麼大的工作熱情的呢?
這些人本身就是老板,不存在被誰“剝削”的問題。那他們是為了錢嗎?薩默·萊德斯曾經說過:“實際上,錢從來不是我的動力。我的動力來自於對我所從事事業的熱愛。我喜歡娛樂業,喜歡我的公司。我有一種願望,那就是盡可能實現生活中最高的價值。”
為實現自我價值而工作,使他們成為老板中的佼佼者;同樣,為了實現自我價值而工作,也能讓一個員工變得異常優秀。
既然身處這樣一個競爭的時代,那麼,謀求個人利益和自我實現就是天經地義的事。遺憾的是,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個人的目標與企業的目標並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
如果你真誠、負責地為一個企業工作,支持企業的立場,為企業著想,為企業的目標而努力,那麼,你早晚會成為這個企業中最優秀的一員。
相對老板而言,公司的發展需要員工的忠誠;而員工需要的是職位的升遷和豐厚的報酬。從表麵上看起來,兩者似乎是對立的,但從更高的層麵上看,兩者其實是統一的——老板需要忠誠而有能力的員工才能開展業務、達成目標;而員工則需要依賴老板提供的平台才能發揮出自己的聰明才智。
身為一名員工,你應該認識到員工與企業之間統一的一麵,為企業的目標去努力,也就是在為自己的目標而努力。有了這樣的心態,自然就會消除對企業和老板的敵意,工作起來也會更努力。
作為一名員工,你應該清楚,個人的成功是建立在團隊成功的基礎之上的,沒有企業的快速成長,你也不可能獲得自己所期望的回報。你必須認識到,隻有企業成功了,老板的目標達到了,員工的目標才能得以實現。所以你應該明白:企業和員工之間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為工作、為企業負責,就是為你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