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家或許是潛在的唯一支持沒有離婚保障的人。自從有了離婚保障以來,閨怨詩就絕跡了。眾所周知,古詩裏最好的愛情詩通常有兩類題材:一類是追人追不上,二類是留人留不住。後一類就是所謂的閨怨詩,期期艾艾、眼淚斑駁地吟歎著怎麼也留不住那個負心的男人,潛台詞自然是一旦留不住她將一無所有;而現代詩裏,何以愛情詩讀來都如同嚼蠟,隻有追人追不上,卻沒有留人留不住了,畢竟留不住人還能留住半間房,也不失為是種安慰,又何必哭哭啼啼地寫些酸情詩呢。仿佛馬克思在寫“宣言”的時候就已經預料到了今天的狀況,“資產階級撕下了罩在家庭關係上的溫情脈脈的麵紗,把這種關係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係”,一百多年前是怎樣,而現今依舊怎樣。隻讓人歎息一聲:愛情買賣之後,所有關於愛情的詩意表達是殘酷的。
天生麗質,美麗萬稅
某天中午,一個相貌姣好的朋友來電話,向我抱怨她最近在辦公室裏遭遇的不公平待遇。諸如,某個女同事三番四次地向男上司諂媚而獲得了種種優待,某個男同事向她調情遭拒而處處針對她,隻有她一個人不斷地加班而惹得男友大為惱火等等。隨後,她以對我的了解,想當然地認為我向來是戴著批判的有色眼鏡來看待世界的,以為找到了知音,我會順理成章地咒罵當前的社會現象。
起初,我先是勸慰了幾句,無非說一些在如此競爭激烈的社會裏女人如何不易之類的。然而,效果似乎並不好,她的抱怨仍舊意猶未盡。最後,我隻好反問了一句:“美女,那麼請告訴我,你的美貌對於其他人而言,算不算公平呢?”
此語猶如久旱逢甘露,藥到病除。但凡有女人向你訴苦或者抱怨,倘若對症下藥全無療效,那麼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拚命地誇她漂亮,大多數情況下,這比給她支招解決問題更有效。果不其然,她在電話裏笑了笑,心滿意足地把話題轉移到別處。顯然,這個反詰令她既感到欣慰(誰不想被人誇漂亮呢),又讓她難以回答(畢竟她也是不公平裏的既得利益者)。
是啊,在很多地方,先天的不公平就擺在那裏。就連女女平等都難以實現,遑論男女平等。如何實現公平?根據經濟學的思路,稅收製度是平衡社會公正性的法器。比起征收奢侈品稅和其他形式的富人稅而言,或許更應該收取“美麗稅”。不管怎麼說,致富尚且還須後天努力,即便是富二代,他們所仰仗的也是他們父輩的後天努力。美貌則不然,它完全是先天的不公(姑且先不談整容的問題),它極大的吸納並占有了社會資源。
的確,誰不愛美女呢?
打扮妖冶的愛爾蘭怪叔叔(集異裝癖、雙性戀、孌童癖於一身)王爾德就坦言,對於男人來說,女人唯一的優點就是她的美貌,其次才是美德,“個性善良不如長相美貌,不過個性善良總比長得醜好”。
那個五短身材的斜眼人薩特更是擺出了一副吃不到天鵝肉誓不罷休的蠻橫,他多次直言不諱地表示——我就是喜歡和美女交往。虧得波伏娃不離不棄地陪在他身邊,還縱容他去勾搭一群小三小四。
不久前,我在網絡上看到這樣一則俏皮話——男人通過征服世界來征服女人,女人通過征服男人來征服世界。這被真正的女性主義者們嗤之以鼻的說辭,倒頗符合現今的潮流。客觀來說,絕大多數的社會資源依舊掌握在男人手中,按照王爾德和薩特的說法,男人大多又是好色之徒,因此,社會資源勢必會最終流向那些美女的內衣口袋之中——順便說一句,內衣上至今沒有口袋設計,這絕對是風尚史的敗筆之一。
富有的男人在征稅的範疇裏,而漂亮女人卻依舊“逍遙法外”,這在西方左派看來是最本質的不公平。王爾德有些自嘲地說,“對富有的單身漢應該苛以重稅,讓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快樂是不公平的”。同樣的道理,對漂亮的單身女人也應該收取重稅,讓某些人先天就比其他人更美麗也是不公平的。
我第一次聽說“美麗稅”還是在幾年前,國內譯介出版了斯蒂文·蘭茲伯格的《為什麼不向美麗征稅》。當然,我並不因此主張向素顏美人們實行苛捐雜稅的政策(誰又能說我不是王爾德或薩特那樣的好色之徒呢),況且,作為資本的美麗可以被估價(折算成一般等價物的貨幣)而難以被估美(美女的標準從來都是遊移不定的),衡量與裁定美貌的等級以及收稅比例的可操作性很小,畢竟我們不可能邀請選美大賽的評委團去稅務局工作,美麗稅一旦麵臨偷稅漏稅更是難以追究法律責任。
然而,先天可免,後天難饒。麵對那些成本低廉卻要價不菲的化妝品和整容手術,女人們心甘情願地償付著其中含有的高額“美麗稅”。難怪愛爾蘭怪叔叔又說,“男人的麵孔是他的自傳,女人的麵容是她的幻想作品”。為了實現“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但願它永不被改變”,為了讓容顏始終保持在幻想級的美豔程度,女人們趨之若鶩地追逐著歐萊雅、雅詩蘭黛、蘭蔻、香奈兒、SKII。因為她們深知,一個男人對女人說出“比起你年輕時的美麗,我更愛你現在飽受摧殘的容顏”之類的鬼話,隻可能出現在杜拉斯的小說裏,在現實生活中,有誰會不愛年輕貌美的女人呢?
誰都隻能以愛之名
愛情,往往始於對戀人的期待,你覺得戀人會變成你所幻想中的那種人。注意:你此刻所愛的不完全是那個人現在是什麼樣的,而是在此基礎上將來可能發展成什麼樣的。愛情,也往往終於這種期待的落空,不是你的戀人沒變化,而是他變化的終點站並非你為他設定好的地點。換言之,愛情始於自我欺騙,終於他人欺騙。你欺騙自己他會變成什麼樣,可是他卻用赤裸裸、血淋淋的事實再度欺騙了你一回。他脫離預設軌道、自由發揮、不按套路出牌、不按劇本演戲,最後讓你種瓜得豆。所以,不管在虛構的電視劇裏,還是真實的生活裏,我們總是看到千篇一律的言情片套路。癡男怨女們的愛情亮起紅燈,導火索往往緣於這些瓊瑤式的台詞——我覺得你變了,你沒以前那麼愛我了,我突然覺得你變得好陌生。聽到這句話也就意味著,你的戀愛劇情離劇終已經不遠了。
我們誰都會問這樣的話,近一點的有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遠一點的有陳升的“明年你還愛我嗎”。雖然,愛情從來都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的,但是這些哀怨極深的追問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今天的你還是不是昨天的你,明天的你還是不是今天的你,哪怕不論哪天你都叫這個名字,可你的本質是否經曆了變化。
赫拉克利特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同理可證,嚴格來說,人也不能昨天今天都愛著具有同一個本質的人。不消說“人都是會變”的這種廢話,重要的是,這種變化究竟對於我們的愛情有多重要?名字對於本質而言,重要嗎?
不妨先說一個哲學史上的著名故事。某艘名為“A”的古代海船,長期風吹浪打之後,木質出現了折斷、蟲蛀和腐蝕現象。水手們總是哪裏壞了就修補哪裏,直到若幹年後有一天,這艘船的外形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全部的木料都被更換一新。那麼,這艘船還是不是那艘以“A”命名的船?如果不是,它又是從哪一刻開始不再成為“A”的?是在更換第一塊木頭的時候,還是最後一塊?
如果你想不明白這個問題,那我們可以換一個。對於人體來說,肝細胞的自我更新周期是150天左右、血紅細胞是120天左右、眉毛和睫毛是6到8周、頭發是3到6年,而腦細胞的自我更新周期和人的壽命相當,它約有1000億個,出生時數量已固定,大部分不會隨老化而自我更新。換句話說:150天後你的肝細胞將是一個新的,120天後你的血液將會是新的……你的身體正在分批地成為另一個人,而你用於記憶的腦細胞卻始終沒有更新。那我們是根據負責記憶的腦細胞來判定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是同一個人?還是根據不斷更新的身體零件而判定明天的我將不再是今天的我?可我身份證上始終用著同一個名字,那它還是我嗎?如果不是,那我又是從哪一刻開始不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