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公司名義上是獨立的國際金融組織,實際上也是世界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它的管理辦法和組織機構與世界銀行相同,總經理由世界銀行的行長兼任,內部的機構和人員多數由世界銀行相應的機構、人員兼管。
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及其貸款
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是,對於會員國,特別是對於不發達國家的會員國,“通過和私人資本共同投資和提供管理與技術力量的方式,鼓勵發展生產性的私人企業”。國際金融公司一般不對大型企業投資,而以中等企業為主要投資對象。
和世界銀行的貸款不同,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不需要借款企業請求政府擔保,可以直接給予私人企業。貸款期一般為7—15年,並且每筆貸款一般不超過200—400萬美元,貸款須以原借款的貨幣償還。貸款的利息,根據資金投放的風險和預期的收益等因素決定,一般為年利6—7%,有時高達10%,有的還要參加貸款企業的分紅。
貸款的對象主要是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的不發達國家,巴西、土耳其、南斯拉夫和南朝鮮得到的貸款和投資最多。貸款的部門主要為製造業、加工業和開采業,如鋼鐵、建築材料、紡織、采礦、肥料、化工以及公用事業與旅遊業。這些企業常與美國和其它西方國家的資本有著直接或間接關係,發展中國家的民族工商業直接得到的實惠不多。
國際金融公司和私人資本共同對不發達國家的聯合投資,在促進私人資本輸出方麵起著重要作用。據統計,從1956年到1976年的20年中,該公司與私人資本的聯合投資為63億美元,比公司的本身直接貸放高出4億。
國際金融公司的設立,其目的為補助世界銀行的活動,協助低度開發國家的私人生產企業,凡屬世界銀行的成員均可加入國際金融公司,到1977年,它的成員總數為108個。
國際金融公司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會員國認繳的股本。根據國際金融公司的規定,國際金融公司的資本總額為1億美元,分為10萬股,每股1000美元。1963年增至1.1億美元,截至1977年6月止,會員國全部認繳股本為1.0834億美元,其中美國占32.4%。其認繳股本應以黃金或美元繳付。與世界銀行一樣,會員國的基本投票權為250票,每認繳一股,增加一票。
國際金融公司的第二個資金來源就是從世界銀行或其它國家的借款,截止到1977年6月,國際金融公司從世界銀行取得貸款4.04億美元,從其它國家取得的貸款為4000萬美元。
國際金融公司發放貸款的作用
在國際金融公司的股本中,美國仍然所占較多,取得對該組織的控製權,是否給予貸款,基本上為美國之意圖所左右。該公司有關貸款的各項規定,不僅可促進美國及其它發達國家的資本輸出,並且具有以下的作用:(1)限製不發達國家“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促進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二次戰後初期與60年代以後,亞洲、非洲一些原殖民地國家紛紛取得獨立,實行各種各樣的“社會主義”政策,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國際金融公司有關隻向私人企業發放貸款及聯合投資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抑製這些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發展。(2)尋求庇護,減少投資的政治風險。在不發達國家獨立後的一個時期,許多國家為發展民族經濟,消除外國資本對本國經濟的控製與影響,常常對外國資本實行國有化的政策,沒收外國資本,使國際資本遭受一定損失。而國際金融公司對私人企業的貸款與聯合投資,則可打入該國民族資本內部,取得護身,獵取利潤,控製企業,而免除了其資本被沒收或國有化的風險。(3)為壟斷資本、擴大市場及取得原料來源提供便利。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對象多為中小企業或采礦、原料部門,對一般重工業或生產設備部門則很少投資,這就便於國際金融資本擴大其設備的出口,掠取初級產品或原料來源。國際開發協會及其宗旨
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DevelopmentAssociation,簡稱IDA)是世界銀行的另一個附屬機構,也是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它的性質與世界銀行相同,也是提供長期資金的國際金融機構,不過借款條件較世界銀行貸款為寬,如還本期限一般為50年,不計利息,隻收0.75%的手續費,而且可以用本國貨幣償還。它作為世界銀行的一個補充,專門對較窮的發展中國家發放條件較寬的貸款,自貸款日起滿10年,才開始償還。
“國際開發協會”成立的背景
1958年7月美國參議院通過成立“國際開發協會”的議案,並於1958年10月由美國財政部長在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的理事會上提出成立“國際開發協會”的建議。經過一年多的醞釀,1959年10月.經世界銀行通過,1960年9月24日“國際開發協會”正式成立,並於1961年5月12日第一次向拉丁美洲的洪都拉斯發放貸款。
國際開發協會的宗旨及貸款條件
國際開發協會的宗旨是“對落後國家給予條件較寬、期限較長、負擔較經、並可用部分當地貨幣償還的貸款”,以促進其經濟的發展、生產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它作為世界銀行貸款的補充,從而促進世界銀行目標的實現。
國際開發協會的貸款一般隻向較貧窮的發展中國家的會員國貸放,一般按人口平均其國民生產總值在375美元以下的會員國,才能取得該協會的貸款。貸款的對象為會員國政府或公私企業,但實際上均向會員國政府發放。貸款應用於電力、交通、運輸、水利、港口建設之類的公共工程部門,以及農業、文化教育建設方麵。貸款的期限為50年。頭10年毋須還本,第二個10年每年還本1%,其餘30年每年還本3%。償還貸款時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本國貨幣。在名義上貸款免收利息,但要收取0.75%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低利貸款。
國際開發協會的資金來源
國際開發協會的貸款資金的來源有四:
(1)會員國認繳的股本。國際開發協會原定的法定資本為10億美元,以後由於會員國增加,資本額也隨之略有增加。1977年6月會員國認繳股本為12.84億美元。到1978年6月止,認繳和補充的股本增至168.9億美元。美國最多,占28%。
國際開發協會的會員國分為兩組:第一組是“工業發達國家”或高收入國家,計有美國、英國、法國、聯邦德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時、盧森堡、荷蘭、新西蘭、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冰島、愛爾蘭、奧地利、澳大利亞、南非、科威特。這些國家認繳的股本須以黃金和可兌換貨幣繳納。第二組是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認繳的股本10%須以可兌換貨幣繳納,90%可用本國貨幣繳納。
凡是世界銀行的成員國均可參加國際開發協會。到1978年國際開發協會的成員國共有120個。
(2)會員國提供的補充資金(Replenishments)。由於會員國繳納的股本為數甚少,不能滿足會員國的信貸需要。同時國際開發協會又規定,該協會不得依靠在國際金融市場發行債券來動員資本。所以,國際開發協會不得不要求會員國政府不時地提供補充資金,特別是第一組的會員國政府,這也就是美國倡議建立國際開發協會的一個目的。由其它發達國家共同承擔援助不發達國家的負擔。1977年以前補充過四次資金,從1977年7月開始,在三年期內還要求第一組會員國政府第五次提供補充資金76億美元,以擴大信貸資金的來源。
(3)世界銀行從淨收入中撥給國際開發協會一部分款項,作為其貸款資金的來源。
(4)協會本身經營業務的淨收入。
借款者一般均為第二組的會員。到1978年6月止,國際開發協會批準貸款總數為123億美元,貸款最多的國家是印度、孟加拉國、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等國。
截至1978年6月,第一組國家共繳股本161.5億美元,占股本總額95.6%,持有股票權占全部的64.31%。第二組國家股本為7.4億美元,占股本總額的4.39%,持有投票權占35.69%。
國際開發協會會員國的投票權大小與其認繳的股本成正比。成立初期,第一會員國共有500票,每認股5000美元增加一票;以後在第四次補充資金時,每會員國有3850基本票,每認繳25美元再增加一票。和其它金融組織一樣,美國認繳本額最高,它在國際開發協會所占的投票權也最大。
組織機構
國際開發協會名義上是獨立的國際金融組織,但從人事及管理係統來看,實際上是世界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所以又叫第二世界銀行。
國際開發協會的組織機構與世界銀行一樣。它的正副理事和正副執行董事長也就是世界銀行的正副理事和正副董事。
國際開發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下有執行董事會,處理領導日常業務。它的管理辦法和組織機構與世界銀行相同。從經理到內部機構的人員均為世界銀行相應機構的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