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謂特別提款權(2 / 3)

(2)組織結構

世界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BoardofGovernors),由每一會員國委派理事(Governor)和副理事(或代理理事,Alternate)各一人組成。任期5年,可以連任。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時才有投票權。理事會的主要職權包括:批準接納新會員國,增加或減少銀行資本,停止會員國資格,決定銀行淨收入的分配,以及其它重大問題。理事會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一般與國際貨幣基金的理事會聯合舉行。

世界銀行負責領導並處理日常業務的機構是執行董事會(BoardofExecutiveDirectors)。執行董事現在由22人組成,5人由持有股金最多的美國、英國、聯邦德國、法國、日本5國指派,其餘17人由其他100多個會員國按地區分組推選。

執行董事會選出主席1人,兼任行長(President),任期5年,可連任。曆任行長均為美國人。理事、副理事、執行董事、副執行董事不得兼任行長。

行長無投票權,隻在執行董事會表決中雙方票數相等時,可以投決定性的一票。行長下設有副行長,協助行長工作。

截至1983年9月,共有144個會員國。中國是創始會員國之一,1980年5月15日恢複在該行及附屬機構的合法席位。

世界銀行有許多辦事機構,並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設有辦事處,辦理貸款有關事宜。

世界銀行的業務經營與貸款條件

世界銀行的主要業務就是以其實收資本、公積金和準備金,或者以其從其它會員國金融市場籌措的資金,和其它金融機構一起聯合對外發放貸款,或自行發放貸款;並且也承做對私人投資、貸款給予部分或全部保證的業務。

世界銀行成立初期,發放的貸款主要集中於歐洲國家,以促進“戰後生產恢複,經濟複興”工作。1948年以後,歐洲各國的戰後複興主要依賴於美國的“馬歇爾計劃”的援助。於是,世界銀行的貸款轉向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發展中國家,幫助它們解決開發資金的需要。當前,世界銀行對一般發展中國家的貸款條件是:

(1)限於會員國。如貸款對象為非會員國政府時,則該項貸款須由會員國政府、中央銀行或世界銀行認可的機構進行擔保,保證本金的償還與利息和其它費用的支付。

(2)申請貸款的國家確實不能以合理的條件從其它方麵取得貸款時,世界銀行才考慮發放貸款、參加貸款、或提供保證。

(3)申請的貸款必須用於一定的工程項目,有助於該國的生產發展與經濟增長。發放貸款的重點工程項目為基礎工程項目,如交通(公路、鐵路、港口、航空)和公用事業(如電力、電訊、供水、排水等);發展農村和農業建設項目;以及教育建設事業項目等。隻有在特殊情況下,才發放非項目貸款(NonprojectLoan)。凡非項目貸款,借款國隻能用以滿足進口某項物資設備所需的外彙,支持生產;或用以克服自然災害後維持經濟發展計劃的資金需要等。

(4)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並接受世界銀行的監督。銀行的監督不僅在使用款項方麵,同時在工程的進度、物資的保管、工程管理等方麵也進行監督。世界銀行一方麵派遣人員進行現場考察,另一方麵要求借款國隨時提供可能影響工程進行或償還借款的有關資料,根據資料與實際狀況,銀行可建議借款國政府對工程項目作政策性的修改。

(5)貸款期限。一般為數年,最長可達30年。從1976年7月起,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隨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定期調整。與國際資金市場收取承擔費(CommitmentFees)相似,世界銀行對已訂立借款契約,而未提取部分,按年征收0.75%手續費。

(6)貸款使用的貨幣。

貸款使用不同的貨幣對外發放,對承擔貸款項目的承包商或供應商,一般用該承包商、供應商所屬國的貨幣支付。如果由本地承包商供應本地物資,即用該國貨幣支付;如本地供應商購買的是進口物資,即用該出口國的貨幣支付。

世界銀行使用會員國以本國貨幣繳入的股本發放貸款時,要商得該會員國的同意。美國繳入的股本多,一般借款均借用美元,美國在決定貸款時的權利也最大。

世界銀行貸款的資金來源

世界銀行對外發放貸款的資金來源有三條渠道:

(1)會員國繳納的股本

如前所述,世界銀行成立初期,資本為100億美元,以後又多次增加資本,1970年增加到270億美元,至1977年法定資本增至340億美元。1977年6月止,會員國認繳資本為256億美元,認繳資本最多的10個國家是:

[BHDWG10mm,WK25mm,WK25mm,WK25mm,WK25mmW〗認繳股本

(億美元)占總額

%投票權占

%美國64.7025.3022.55英國26.0010.169.11聯邦德國13.655.344.83法國12.795.004.53日本10.234.003.64加拿大9.413.683.36印度9.003.523.21意大利3.523.333.05澳大利亞5.672.222.05比利時5.542.172.01

到1978年6月底,成員國認繳的資本為266億美元,但會員國實際交付的股本大大低於認繳的股本,僅占認繳資本的1/10,因此實收資本是有限的。目前,世界銀行會員國全部實繳的股本僅有25億多美元。用於生產建設的長期資本,不僅需要金額巨大,而且周轉時間長,世界銀行的實收資本遠遠不能滿足需要。因此,必須另辟其它途徑。

(2)借款

由於對世界銀行的貸款需求很大,而它本身的資本又為數不多,所以它還通過發行債券的辦法、從外國借款的辦法來籌集資本。它曾在美國、聯邦德國、日本、瑞士、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國家發行債券,美元債券所占的比量大。近年來,它還從石油輸出國借款。據統計,世界銀行未清償的債務約184億美元,而對美國的債務占92億美元,占其全部債務總額的50%。由此也可看出,世界銀行在促進美國的資本輸出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業務經營在一定程度上為美國的金融資本擴張服務,在戰後初期尤為明顯。

(3)債權轉讓

世界銀行為了擴大貸款的能力,還把貸出資本的債權,轉讓給私人投資者,主要是美國金融資本,以收回一部分資金,擴大銀行貸款資金的周轉能力。這種債權轉讓為美國擴大資本輸出開辟了另外一條安全途徑。

此外,世界銀行的利潤收入,也是貸放資金的來源之一。

貸款的程序和使用

由於世界銀行發放的貸款要與一定的項目相結合,專款專用,並在使用過程中進行監督,所以會員國從申請借款到按項目進度使用貸款,都有一套嚴密的程序與嚴格的原則,概括起來,有以下幾方麵:

(1)提出計劃,確定項目

會員國申請借款,首先須提出計劃,經銀行貸款部門的初步審查後,派人到申請借款的國家實地調查,經與申請國研究、核實後確定最重要、最優先的項目。為保證貸出款項能夠得到償還,項目投建後確能收到實效,世界銀行要對借款國的全麵經濟情況與技術水平進行調查。調查所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其中包括工農業生產、交通、資源、經營管理水平、外貿和國際收支、償債能力及經濟政策等多方麵情況。

(2)專家審查

在項目確定以後,世界銀行的專家組對該項目進行多方麵的審查,其中包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技術方案、組織管理方案、部件和附屬設備配套計劃、資金撥付方案、財務計劃以及項目峻工後的經濟效益的核算等等。隻有經專家組確定各項計劃確實可行,經濟效益顯著,申請貸款國才能與銀行進行具體貸款談判。

世界銀行的主要活動,是對成員國中的發展中國家提供用於發展生產、開發資源的資金。注意其他方式的國際投資,調整本身的貸款或保證業務,對更有用而急需之計劃,無論規模大小,均予優先處理。申請貸款時,一定要有工程項目計劃,利息較一般貸款低。

國際金融公司及產生背景

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簡稱IFC)為世界銀行的附設機構;專門貸款給私營企業,貸款人無需政府的介入。

成立的經過及組織機構

世界銀行的貸款對象主要為會員國政府,如私人企業借款,須由政府機構擔保。這一規定,不僅限製了世界銀行的業務開展,同時也不利於發展中國家發展民族經濟的需要。為此,在聯合國內曾經提出過“為資助經濟不發達國家發展經濟設立聯合國特別基金方案”,但這個方案遭到美國反對,未能成立。1951年美國以納爾遜、洛克菲勒為首的國際開發谘詢委員會(U.S.InternationalDevelopmentAdvisoryBoard)為了緩和矛盾,擴大對私人企業的國際貸款,建議在世界銀行下設立國際金融公司,專門對私人企業進行貸款,這個建議通過世界銀行向聯合國提出。從1951年來,由聯合國大會及經理事會數次討論,最後作出授權世界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公司的決議。1954年世界銀行擬出創辦計劃。1956年7月20日國際金融公司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