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新形勢下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與完善(1 / 2)

論新形勢下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與完善

經法視點

作者:譚寶妹

摘要:隨著我國第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勝利閉幕,一係列深入和廣泛的改革開始在各行各業和企事業單位開展起來。檢察院作為我國司法體係中的重要單位,在各方麵都麵臨著迫切的改革。本文探討在新形勢下就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進行改革和完善,希望能夠最大可能的保證檢察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經費保障體製的合理性與實效性。

關鍵詞:新形勢;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

我國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家政府部門、黨政機關等都提出了非常明確而迫切的改革要求。而檢察院的經費保障體製改革可以說是檢察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的健全完善與否,關乎檢察院的正常職能是否能夠充分發揮,關乎檢察院在公眾麵前的信譽和形象,關於檢察院整個體係的正常運作。開展新形勢下的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與完善,需要充分把握新形勢下的新要求,繼續紮實、穩步推進改革進程,擴大改革效果。

一、新形勢下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麵臨著新的要求

1.反貪汙腐敗問題成為重點

在三種全會上明確提出了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做好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的要求。從三中全會結束以後,媒體曝光的各種腐敗問題、貪汙問題引起的高官落馬、高官接受調查被雙規的新聞層出不窮。這對檢察院開展經費保障體製改革提出了第一個新的要求,那就是一定要在改革措施製定和實施的過程中嚴防腐敗事件的發生,將容易滋生腐敗貪汙的問題徹底解決,避免因為貪汙腐敗的思想觀念而破壞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的大局。

2.社會大眾知情權需要改進

在傳統的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建立和改革措施的探討審定及落實過程中,民眾的知情權並沒有得到重視。尤其是下級檢察院的普通工作人員和檢察院機關外的其他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政府部門人員對這些情況並不了解,也無從獲知此類情況。而在新的形勢下,民眾的知情權成為一個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要建立基於經費保障體製改革思路、模式、意見采納、建議搜集整理、合理性評定、改革小組組成、改革小組人員資質、改革調整的依據等各個環節、各項內容的知情權公開公示和滿足機製,要打通渠道讓社會大眾在想要了解相關內容的時候可以非常順暢、方便的了解真實內容,要安排專人負責接受社會大眾的問詢了解。

3.群眾參與和民意反饋成為重點內容

在傳統的檢察院經費製度改革中,普通民眾的建議和反饋根本起不到作用,也沒有獲得重視。而在新的形勢下,社會大眾的監督權和對黨政機關、政府部門工作的參與度都受到更多的重視。檢察院要進行經費保障體製的改革,也要在滿足社會大眾參與熱情並尊重民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對於民眾反饋較為普遍、較為強烈的問題,應該給出認真的解答,避免民意反饋和群眾參與流於形式,更要避免人大代表自行代表民眾發表意見的情況出現。

二、新形勢下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的幾點嚐試

1.建立經費保障體製內部和外部的反腐策略

反腐敗、反貪汙是一個無法依靠檢察院自身來徹底解決的問題,這需要檢察院內部自我監督管理和檢察院外部的監督管理雙麵操作。在製定檢察院經費保障體製改革措施和方案的過程中,要注意客觀、公正的賦予內部監督管理機構和外部監督管理以足夠的權限,給與足夠的重視。在經費保障製度改革涉及到的個人、組織、企事業單位,檢察院內部老職員、新職員、實習工作人員,普通職員和高級幹部等各種性質的群體時候,要確保對它們的監督管理能夠切實有效。

在具體的落實過程中,不妨嚐試以領導責任製引導反腐敗、反貪汙工作小組進行多種形式的調查與工作審核;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舉報製度;建立公開獨立的舉報信箱、郵箱、電話來實現監督效果的高度滲透,確保各種監督、檢舉信息可以直達權利核心人員,避免遮蓋、瞞報監督檢舉信息的情況出現。

2.基於互聯網絡建立改革進程和思路公開公示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