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而低效的“公道”
“網絡欺淩”可謂殺人於無形,早已引起人們的重視。各國政府、法律界人士和教育工作者等早就試圖解決這一問題,並提出了種種應對之策。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相繼開通了專門的網絡熱線,鼓勵舉報與網絡欺淩有關的信息,一些國家政府專門成立了“兒童網絡保護特別小組”,向受欺淩的青少年和家長提供建議和幫助。然而這些舉措在網絡暴力麵前卻顯得無力而蒼白。
加拿大中學生阿曼達在一次體驗脫衣視訊的過程中,不慎被網友拍下裸照。時間過了許久,突然有個陌生人發短信給她,要求她繼續脫衣視頻聊天,不然將在她的臉書好友群中散播她的裸照。她當時沒有答應。次年某日,一位警察登門拜訪,並告知她“她的裸照被散布在網絡上”。她得知此事後十分焦慮。之後,她擔心的事發生了,許多朋友開始疏離她、恥笑她。甚至有人用她的裸照部分剪影作為臉書大頭照來羞辱她。她嚐試過以搬家、飲酒,甚至吸毒等各種手段來逃避被欺侮的痛苦。2012年,阿曼達拍攝了一段“以字卡代替語言”的影片講述了這段故事,在上傳到YouTube之後便選擇了自殺,卒年16歲。
阿曼達並非沒有“遇到欺淩要大聲說出來”,她早就尋求過學校、社會和家長幫助。她的父母知道她被欺淩,積極幫助她應對;她的學校也知道此事,她的轉學就是學校幹預的結果;警方知道她的裸照被散布,還專門登門通知了阿曼達一家;她的媽媽是學區的技術輔導專家,熟悉學校、電腦和網絡,也熟知網絡各種潛在風險,卻救不了自己的女兒;阿曼達本人曾在自殺前一個多月上傳長達9分鍾的YouTube視頻,勇敢敘述自己被欺淩的故事,希望得到幫助……
這件事給了整個社會、教育和警政係統一記響亮耳光,以前的種種說法,如“遇到網絡欺淩要大聲說出來,老師、家長和專業人士會保護你們”是欺人之談。阿曼達自殺後,加拿大皇家騎警宣布,已動員20到25名全職人員調查此案。盡管警方發言人收到來自世界各地400個以上線索,但迄今並無實質性突破。很顯然,如此低下的應對效率,令網絡欺淩成為低成本、低風險的施暴行為,而保護受害者、追究施暴者責任則變得困難且代價高昂。
“網絡欺淩”粗暴而高效的傷害方式幾乎天然地躲避了常規的監管和遏製。這種行為主要對青少年造成心理創傷,盡管這種心理上的痛苦有時甚至會超過現實生活中的欺淩,但監護人卻不易發覺問題所在。比如幾個印度的“網絡欺淩”者曾設置了一個題為“票選本校十大最醜女生”的在線調查,嘲笑、羞辱同學。“當選”的一位女生傷心欲絕,萌生輟學之意,老師和家長卻無從及時得知具體原因。如今青少年越來越注重保護個人隱私,不願和家長交流,而家長和學校也把“不幹涉青少年私人空間”當作理所當然的事,這導致許多網絡欺淩事件直到後果很嚴重時才被發現。此外,許多美國學校建議製定遏製“網絡欺淩”行為的尊重條款或榮譽規範,被某些人指為有侵犯言論自由之嫌。在言論自由的爭議之下,很多針對網絡欺淩的法令不易得到通過。
在孩子遭遇網上欺淩之後,很多家長的第一反應是向學校求救,可是網絡世界早已超出了學校管理的範疇,愛莫能助。美國一名普通的母親瑪麗就經曆了漫長而艱難地為兒子討公道的曆程。當瑪麗的兒子遭遇在網絡上被冒名的煩惱之後,瑪麗一開始也是去找學校,最後隻好選擇讓警察介入。警方先是讓網站交出偽造個人資料的電腦IP地址,再命令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提供這台電腦戶主的居住地址。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案情終於水落石出,原來罪魁禍首是兒子幼兒園時的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