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伯特在他的著作中寫道:世界會給你以厚報,既有金錢也有榮譽,隻因為一種小小的品質,那就是主動。
主動可分為以下幾類:不用別人告訴你,你就能出色地去做;別人告訴了你一次,你就能去做;別人告訴了你兩次,你才會去做;有些人隻有在形勢所迫時才能把事情做好,他們得到的隻是冷漠,而不是榮譽,報償更是微不足道了。
恰巧,我們時代最偉大的企業家安德魯·卡內基也說過:“有兩種人不會成功:一種是非別人要他做,否則絕不主動做事的人;第二種人則是即使別人要他做,也做不好的人。那些不需要別人催促,就會主動去做事的人,而且不會半途而廢的人必將成功。”
在工作中,比別人多做一點有時候也隻是舉手之勞。看到了需要做的工作,想到了需要解決的問題,就不能率先把事情做完,率先把問題解決麼?人的心理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就是總覺得自己憑什麼要比別人多做一點,自己為什麼就要主動思考問題。其實,每個人都知道,主動多做一點不會讓人感覺到多大的不便,隻是心理不平衡,認為自己不需要那麼做。反過來呢,當別人因為比自己多做了一點受到嘉獎時,心理的不平衡又跳出來了,這個時候又會在想,那麼簡單的事情自己也會做,有什麼了不起的,為什麼老板認為他就比自己優秀。這樣的人該怎樣說才好呢,既然知道了主動多做一點也不會給自己造成不便,自己也有能力多做一點,為什麼就不能率先主動呢?
取得一些工作成績是一個結果,實現這個結果需要一個過程,它需要人們付出,需要人們主動去做一些相關的工作,如果不主動,怎麼能脫穎而出呢?當然不能!隻有一個把自己的本職工作當成一項事業來做的人,才可能有這種熱情,而這種熱情正是驅使一個人去獲得成就的最重要的因素。大家對於工作的態度可能局限在怎麼樣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完,但是並沒有想過要多幹一點點,可是,可能就是這一點點,讓老板對你刮目相看。
亨利·瑞蒙德在美國的《論壇報》做編輯時,一個星期隻能掙6美元,但這沒有消減他對工作的熱情,他總是工作很長時間,努力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他在成為美國《時代周刊》的總編後這樣說:“為了獲得成功的機會,我必須比其他人更紮實地工作,當我的夥伴們在劇院時,我必須在房間裏,當他們熟睡時,我必須在學習。”
很多的事實告訴我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多做一點隻會讓自己受益無窮,如果帶著一種不平衡,計較得失的心態去麵對工作,計較比別人多做一點,計較自己拿的報酬少,如果這樣,那麼,隻能一直平庸下去,一直抱怨下去。
有機會展現自己的能力是好事,既然有能力,就需要用事實來證明能力的存在。如果一個銷售員想要證明自己有能力,就應該每天比別人多訪問幾個客戶,工作成績提高,能力才得以表現。
在職場上,很多事情隻要能率先主動一點,體現的就是不一樣的個人能力和品質。著名投資專家約翰·坦普爾頓通過大量的觀察研究得出一條結論:取得突出成就的人與取得中等成就的人幾乎做了同樣多的工作,他們所做的努力差別很小——隻是多一盎司。就因為這一點點讓工作大不一樣。所以,工作中,你能比別人多做一點點,多主動一點點,就會獲得不一樣的成績,獲得不一樣的回報。每天努力一點點,日積月累,你就能比別人多做很多事情,這樣的員工老板如果不重視,那隻能說明他沒有眼光,並不能說明你沒有能力,但千萬不能因為自己主動多做一點沒有得到老板的重視就開始消極,不願意主動,又從手中喪失這個主動權。
一個小小的習慣就能體現一個人最珍貴的素質,在被動的驅使和主動去做這兩者之間,如果選擇主動,結果是大不一樣的。這種習慣能讓人們變得更加敏捷、更加積極,千萬不要以為自己能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務就可以高枕無憂,隻有采取率先主動這一戰術才能成就優秀。既然事實這麼顯而易見,趕快行動起來吧!
工作啟示:
想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員工就一定要具備一種率先主動的工作意識,如果不主動工作,就意味著你喪失了主動權,也因此喪失了機會。主動工作不僅讓你有了主動權,而且還是你快速提高工作績效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