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鎮司法所的人再度找上門來。原來,汪佳玲在大女兒家住不下去,鄰居們老在她背後指指點點。全福鎮司法所隻好再次通知張麗梅到所裏來,希望她能將母親接回家居住。但是,張麗梅拒不到場。
眼看自己無家可歸,汪佳玲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回到闊別十年的家,可女兒張麗梅卻把大門關了。汪佳玲忍不住一邊哭,一邊述說張麗梅小時候的事,懺悔自己的罪過,旁觀的人都流下了眼淚,紛紛勸張麗梅開門。張麗梅百感交集,也哭了,卻仍然不開門。
後來,全福鎮政府領導出麵,將汪佳玲安排在黨員活動中心一間臨時騰出來的空房裏暫住。可她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每月僅有政府發放的一點點困難補助,生活相當艱難。但是,大女兒沒什麼錢,張麗梅又拒不支付贍養費,居委會多次調解,均無結果。
全福鎮司法人員建議汪佳玲訴諸法庭。於是,汪佳玲一紙訴狀將兩個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女兒從2011年10月起,按月支付贍養費、醫療費、提供住房居住或住房租金。由於原、被告之間既有血緣關係又有血海深仇,鑒於案情的複雜性,該案直接交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立案審理。
2011年11月20日,樂山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原告汪佳玲訴稱:自己沒有勞動能力,生活困難,要求被告支付贍養費。法庭上,張麗梅第一次麵對母親。看著母親佝僂著背,滿臉老年斑,一頭幹枯的白發,她忽然心裏產生了一股不忍……但她仍辯稱:2000年12月底,原告汪佳玲與張俊發殺害其丈夫,原告的行為對張麗梅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2012年1月16日,法庭經過審理後認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能因為父母的過錯而免除,遂做出判決:兩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贍養費和房租,並憑正式票據承擔汪佳玲公立醫院的醫療費用。張麗梅沒有提出上訴,但依然拒絕接母親回家。
2012年春節,全福鎮街坊鄰居張燈結彩,喜氣洋溢。汪佳玲獨自一人木然地坐在自己的小屋裏發呆。小屋裏一片死寂,沒有一點節日的喜慶。
外孫李浩然帶著妻子小英,提著禮物,來給汪佳玲拜年。外孫的出現,小屋似乎光亮了許多。但一家人不能團聚,又讓汪佳玲黯然神傷。外孫安慰說:“外婆一切都過去了,不管經曆了多少事,你永遠是我的外婆,我會說服媽媽,讓你搬回家的。”
汪佳玲含著眼淚,連連點頭。當李浩然和小英要回家時,老人拿出兩雙布鞋,訕訕地說:“浩然,你和小英來給外婆拜年,外婆沒什麼打發的,就給你們一人做了一雙布鞋,你們當拖鞋穿吧,暖和著呢。”
小英接過鞋,看著厚厚的鞋底,密密麻麻的針腳,潔白的布麵上,竟然還有斑斑血跡,想到老人在冬天裏納鞋底,尖針屢屢刺破手指,心中一陣感動。小英哽咽著說:“外婆,還有一雙是給媽媽的吧?”老人不安地搓著手:“是的,不曉得還合不合腳?”
小英捧著那雙送給婆婆的鞋,回到了家。可是,張麗梅一看到那雙鞋,就臉色大變,從小到大,母親給她做過不下100雙鞋,那手藝她太熟悉了。她轉身進了廚房,拿起菜刀就把鞋子放在案板上剁,口裏還罵道:“我不要你的臭鞋,我不要你的臭鞋!”
鞋子很快被張麗梅剁碎了一隻,可是,就在她揚起刀剁第二隻的時候,手卻無力的垂了下來,終於哭出聲來。小英從驚詫中醒過神來,跑過來抱著婆婆大哭:“媽媽,你別傷心了,別傷心了……”
那天,在兒媳的撫慰下,張麗梅止住了哭聲,還伸出腳試了試那隻完好的鞋,大小嚴絲合縫。想到母親蹲了十年監獄,已經75歲高齡,還將自己雙腳的尺碼記得這樣牢,她忍不住又哭了!
就這樣,在兒子、兒媳還有大姐的一再勸說下,張麗梅的心軟了,可是仍然無法邁出跟母親主動示好的那一步。她常常麵對丈夫的遺像,自言自語……
2012年5月底,汪佳玲聽說外孫媳婦小英宮外孕住進樂山市婦幼醫院,步行十多裏,前往醫院看望外孫媳。孰料,她與在病房裏照顧兒媳的張麗梅相遇了。
坐在兒媳病床前的張麗梅一臉的倦容,讓汪佳玲感到心疼,但想起過往,她又尷尬地轉身欲走。
風燭殘年的母親,背已經彎成了蝦米,走路已經不能抬頭了!父親早就在悔恨中走了,不知道老天還能給母親多少時日呢?畢竟是母女連心,張麗梅不由得輕輕地叫了一聲“媽”。聲音很輕,很柔,但汪佳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過頭仔細地打量了一下女兒,她疲憊的臉上已布滿皺紋,她欲言又止,幹癟的嘴唇翕動著。女兒又輕輕地叫了一聲:“媽——”
汪佳玲幸福的淚水奪眶而出,她轉身進入病房,強忍著自己內心的激動,卻不知道從何說起。看著站在旁邊的母親,白發,滿臉皺紋,幹枯的手還在微微顫抖,張麗梅站起來,給媽媽讓座。
汪佳玲再也忍不住了,蹣跚著撲向女兒,與女兒深情相擁。她反複叫著女兒的名字,淚如雨下:“麗梅,你瘦了。”張麗梅一邊替母親擦淚,一邊說:“媽媽,這些年我們都走過來了,我知道,你也不容易,但我們永遠還是一家人。”汪佳玲含著淚點了點頭。
眼前的一幕,讓小英熱淚盈眶,她不由得坐了一起來,一手抱著婆婆,一手抱著外婆,嚶嚶哭泣。祖孫三代,緊緊相擁,淚水流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