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調整中小企業所得稅稅收製度,在所得稅稅收方麵可以通過簡化辦稅手續縮短審批時間來實現,因為有些非常複雜的稅前列支的規定需要履行報批手續,涉及較多部門需報送許多資料,另外有些稅務部門原因故意拖延申報時間辦事效率低下使得為獲報批的企業不得不時不時的就往稅務部門跑,所以稅務部門應該簡化報批程序,減少報批資料,合理規劃,方便納稅企業。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責任建立完善稅務與財政、金融、保險、審計等部門間信息流通傳遞加強與各個部門間的合作,對納稅人的信息及時進行實時分析評估對比提高質量與效率。在所得稅方麵也應該適當縮短中小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中小企業加快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提供便利,進而加快新產品更新。
區分小型企業和中型企業,製定各自的稅收法律。就目前我國對中小也企業的劃分,全國近90%以上可以說是中小企業,這也很不利於對中小企業采取非常匹配的優惠政策,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對近90%以上的企業實行寬鬆的稅收優惠政策勢必會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進而影響國家資金的正常運轉,甚至影響我國在世界上的經濟地位,但是如果稅收優惠力度過小又會限製絕大多數企業的發展起到阻礙的作用,也就是說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還有很大差別的,不一定要采取完全一致的優惠政策,所以對小型企業采取的優惠多餘中型企業更多的采取稅收減免納稅谘詢輔助以及延期納稅。中型企業資金相對小型企業來說資金要充足些信用度高些,融資能力也較小型企業要強,所以對中型企業可以相對減少直接的稅收優惠措施將支持放在完善配套設施上更高效的促進發展。
稅收製度的建立法治化,規範化,我們可以參照國外的做法在憲法中規定對中小企業的權益進行保護,稅收製度對稅收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的遵循是我國法製文明的要求,因此國家每一出台的新稅收征收法律製度,都必須要有法律來確定征收程序、課稅要素、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納稅人的司法救濟途徑等等。不允許任何主體製定和和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即從每項稅收優惠政策的製定到實施都需經得法律的認可。最好將稅收法定主義上升到憲法的高度。
參考文獻:
[1]王秀芝.現行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改革策略[D].商業時代,2010,(6).
[2]龐媓.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法律問題的研究[D].南京大學,2011.
[3]劉悅.促進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D].南昌大學,2011.
[4]楊陽.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製度研究[D].山東科技大學,2011.
[5]蔡瑩若.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製度的研究[D].安徽大學,2010.
[6]曾科.論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製度的完善[J].傳承,2010,(10).
[7]範冬梅.論降低稅率對中小企業繁榮發展的促進作用[J].經濟師,2012,(2).
[8]張晉武,蘇寧.調整中小企業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順利發展[J].經濟研究參考,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