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負債融資在我國工業企業中的財務效應(1 / 3)

淺析負債融資在我國工業企業中的財務效應

財會探索

作者:隆飛

【摘要】企業融資,是指企業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或滿足經營規模的擴大的需要而通過一定渠道,采取多種形式獲取所需要資金的行為。負債融資是現在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之一,也是企業普遍采用的融資方式。負債融資在給企業帶來巨大利益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潛在的風險,工業企業隻有在適度負債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其自身價值最大化。

【關鍵詞】負債融資 風險 價值最大化

一、工業企業融資渠道概述

(一)工業企業融資渠道

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個渠道。其中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外源融資即企業的外部資金來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類方式。直接融資是指企業進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資金(IPO)、配股和增發等股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為股權融資。間接融資是指企業資金來自於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等債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為負債融資。最為典型的是商業銀行貸款:供給者把存款存入銀行,銀行貸給企業。其常見形式是:融資租賃、擔保融資等。間接融資工具流動性相對高而風險相對小,可滿足許多謹慎投資者的需要。股權融資無須還本付息,被視為企業的永久性資本。而負債融資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它是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要來源。

(二)負債融資的在工業企業中的重要作用

負債融資的財務杠杆效應。不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通常是不變的,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1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反之,當息稅前利潤減少時,每1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增加,這就大幅度減少普通股股東的盈餘。這種由於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產生的財務杠杆效應要求企業保持合理的負債水平,進行適度負債經營。

負債融資的節稅功能。企業負債按期支付利息,根據現行所得稅稅法規定,企業的利息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在獲得同樣經營利潤的條件下,負債經營的企業相對於無負債經營的企業少負擔所得稅稅負,而獲得相對收益。

負債融資對資本結構的影響。稅負利益—破產成本的權衡理論認為:負債可以為企業帶來稅額庇護利益;當負債比率未超過破產成本變得重要時的負債水平時,破產成本不明顯,當負債比率達到破產成本變得重要時的負債水平時,負債稅額庇護利益開始被破產成本所抵消,當負債比率達到最佳資本結構時,邊際負債稅額庇護利益恰好與邊際破產成本相等,企業價值最大,達到最佳資本結構。

負債融資對股東和經理人的激勵和約束。股東和債權人都為企業提供了財務資源,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在此基礎上,產生了代理成本。經理人有追求額外消費的積極性,這將給企業帶來損失,背離股東目標,而負債融資將增加經理人相對持股數額促使其努力工作,進而降低代理成本。另外,在負債融資中,債權人往往是通過契約和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債務到期,債權不能實現,債權人將通過處理抵押品和申請債務人破產等強製性措施實現權力,這樣,經理人為了自己的社會聲譽、穩定的職業就要努力工作,保證債務到期時有充足的自由現金流量。

二、負債融資在工業企業中的財務效應

(一)負債融資的積極財務效應

負債融資有利於降低工業企業的資本成本。由於企業負債融資所籌集的資金不是資本金,企業隻需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債權人不分配企業的剩餘利潤。根據啄食理論資本按其成本由低到高的順序是留存收益、債務、優先股、普通股。我們可以看到,留存收益和負債的融資成本最低,因此,企業的負債融資成本相對較低。負債融資所籌集的資金是債務,債權人一般隻有優於股東獲取利息和收回本金的權利,不分享企業的剩餘利潤,債權人無企業經營管理權利,也沒有企業經營管理表決權,因而不會改變或分散企業的控製權利結構。如采用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金,增加了股東,就會改變企業的控製權利結構。

負債融資具有利息抵稅效應。負債融資相對於主權融資主要的優點是它可以給企業帶來稅收的優惠,即負債融資的資金利息可以從稅前利潤中扣除,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而給企業帶來的成本。因為負債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可抵扣應稅所得額,從而可相對減少應納所得稅。因此,若企業息稅前利潤大於債務成本時,增加負債額度,避稅功能更明顯。當所得稅稅率較高時,債務資本的稅收屏蔽作用就更大。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負債免征所得稅。我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負債的利息抵稅效應可以量化,用公式表示為:利息抵稅效應=負債額*負債利率*所得稅稅率。因此隻要企業息稅前資金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增加負債融資額度,提高負債比率,就會帶來資本收益水平的提高,利息的抵稅效應也就越大。